满洲国法院

更新时间:2022-10-22 23:11:44 阅读: 评论:0

简介

满洲国法院(日本语:まんしゅうこくほういん)为伪满洲国的司法机关,负责伪满洲国的民事、刑事诉讼事件的审判及法律界定事宜。

满洲国法院根据《满洲国法院组织法》第6条《皇帝根据法律设置法院执行司法权》之规定,采用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区法院构成的“四级三审制”。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首任“最高法院院长”是林棨(1932年3月9日~1939年12月18日)。

下辖地区

截止到1936年6月,满洲国法院系统已经初具规模,除了林棨担任最高法官的最高法院外,吉林高等法院下辖新京、吉林、延吉等地方法院,奉天高等法院下辖奉天、辽阳、抚顺、铁岭、开原、营口、西安、复县、海龙、辽源、安东、通化等地方法院,哈尔滨高等法院下辖哈尔滨、呼兰、绥化、海伦、依兰等地方法院,锦州高等法院下辖锦州、承徳等地方法院,齐齐哈尔高等法院下辖齐齐哈尔、拝泉、洮南地方法院。?

本文发布于:2022-10-22 23:11: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3/35018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满洲国法院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