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爱心人士王永香女士捐款。今后每年将继续捐款500万元以上,确保基金会有序开展公益救助活动。
一、本基金会的宗旨:解决社会贫困弱势群体就医,促进全民健康。
二、本基金会登记机关:吉林省民政厅。
三、本基金会主管机关:吉林省卫生厅。
四、本基金会住所:公主岭市河南正阳街正阳委12组。
五、本基金会业务范围:
1.帮助解决贫困、残疾老百姓就医、用药。
2.解决无医保、低保患者就医。
六、基金会救助对象:
1.城镇居民低保户;
2.农村居民低保户、五保户;
3.残疾人;
4.老红军(抗美援朝退伍)、退役
5.省级以上(含省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6.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家庭。
7.有特殊重大疾病的家庭(包括癌症,癌症需要长期化疗的)
8.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注:上述家庭需符合城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
七、基金会救助流程
1.对每位救助对象要求;城市居民要持有社区,街道证明,农村居民要持有村委会,乡镇政府的证明,到基金会申请报名,填救助申请表。
2.基金会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取证核实材料,确定救助对象。
3.签订基金会救助告知书。
4.由基金会秘书长统一将救助对象的资料提交到定点医院,安排其进行诊疗。
5.经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后,基金会将救助款直接拨入定点医院,并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
注:救助对象到基金会定点医院治疗时,不需交纳任何治疗费用,由基金会全额支付。
八、基金会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基金会将取消本次救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救助对象自负。
九、基金会资金使用,一律向社会公开,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及管理机关的监督。
本文发布于:2022-10-20 10:19: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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