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证明

更新时间:2022-10-20 05:53:51 阅读: 评论:0

各方反应

证明“我妈是我妈”听起来十分搞笑,但现实中却真实存在。官员提出需要这个证明已然令人觉得搞笑,官方在办理证明时更是让群众心寒。

官员作为群众的知心人,作为群众的主心骨,应该为群众解决问题,应该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事、办实事。

取消一些证明,同时需要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这样,老百姓就不会再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更不会出现“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尴尬。不要出现这边取消证明,那边还在需要证明,这样的结局就是以前荒唐的证明还可以去证明,取消后去哪里开具证明都不知道。解决问题的根本就是不应使如此的证明再次出现,莫让荒唐证明再横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促使各方达成共识,共同付出努力,将问题具体化、可操作化,在有序推进“取消”的同时,加强后续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最终使取消证明真正成为群众放心的好事、实事。

取消证明的关键在于不再需要如此证明。各级政府要抓紧做好取消相关证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与此同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开具证明运行的监督。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取消证明依法及时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利用群众的主动性对是否某些单位还是需要这些荒唐证明予以监督。政府要通过不断地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社会公平,促使政府职能加速转变,加快做事效率,把关系群众好事做到位,让群众能够支持和满意。

政府在处理问题更要时刻以民众利益为念,莫要将公仆之责抛之脑后。群众之心重了,必然就会为民办事。以群众之心为本心,必然不会出现荒唐证明;以群众之想为所想,必不会使荒唐证明再横行。

“奇葩”证明:兑换残币需开“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办理工商执照需开“不扰民证明”,报销住院费需开“摔倒证明”,各式各样的证明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开证明前需要先开“需要我证明的证明”。在绕口令般的证明中,人们看到的是权力的傲慢、管理的落后和法治意识的缺失。

开证明,是公共管理的必要手段,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权威的常见办法。人们“吐槽”的也仅仅是那些折腾群众、繁杂过滥的证明。

有的“证明繁”是官僚主义造成的。一位全国劳模盖章盖到落泪,原因是差点因没盖齐证明章而错失劳模称号。一句“领导不在”成了搪塞办事群众的挡箭牌。其实,许多证明压根就不应由群众“自我证明”,公权力机关对所掌握信息的内部交流,完全可以取代群众挨家挨户上门讨证明。根治官僚主义造成的“证明繁”,一靠作风建设,把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思想拉下来,重树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二靠简政放权,一些可有可无的证明,坚决取消,一些公权力机关就能收集的证明,坚决不劳烦群众。

有的“证明繁”是管理落后造成的。一位女士办理公积金贷款,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是未婚”。仔细想来,这样可笑的证明也是出于无奈,在婚姻登记未联网的情况下,一个人完全可能在多地结婚。信息孤岛是公众个人信息被不断收集,但却难以打通融合的根源。运用“互联网+”思维,把公民户籍、教育、就业、生育、医疗、婚姻等处于分散、割据、碎片化状态的基本信息整合起来,才能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互通共享。

四川的一位群众开户籍证明遭遇踢皮球,明明看到派出所民警电脑上已经查到自己的户籍信息,就是不给开,理由是,需要先出具“需要我开证明的证明”。对于这类无理刁难,公众完全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信息公开,对于拒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公众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倒逼行政机关积极作为、依法履职。

整改行动

2015年7月,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已出台规定并实施,依法不再出具10种证明材料,由此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和证明过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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