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科室外包”和“出租科室”的行为,就是具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合法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与承租方共用许可证,将医院内部的某个科室交由承包单位进行经营管理,并定期向承租方收取房租或经营收入的分成。
科室外包对于这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危害医院公益性,甚至可能对患者健康做出伤害的行为,中国各省市都曾以不同形式开展过打击行动,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早就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科室不能对外承包经营。2000年,卫生部就出台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
2006年,卫生部又下文禁止公立医院私自承包经营,除非借由“特许经营”的路径获得审批之后,公立医院“科室承包”的现象有所收敛。
国家卫计委1994年颁布并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6年年3月,中央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被医疗界解读为“部队医院科室承包”现象或将走向终结。
军队医院监管真空
中国妇产科网创始人龚晓明医生曾在自己的微信公号上撰文称:“除了几家大的部队医院,大部分的军队医院的妇产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都是被私人承包出去了,承包人就是借了解放军医院的牌子,唯利是图,做过度医疗的事情,因为军队医院也不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郑雪倩也表示,近几年,国家卫计委多次发“批复”禁止科室外包,也经过几轮监督打击,基本上,大的公立医院外包科室都被清理了,但地方、军队管理的医院确实还存在科室外包现象。
对于“魏则西事件”,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2016年5月2日也发布声明,希望医疗属地化改革尽快推进,将军队医院(特别是科室承包)和地方医院一起纳入统一的行业监管平台,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
莆田系管理多家公立医院科室
以魏则西事件为例,武警北京二院官方网站的ICP备案主体为名叫“邵梦莹”的个人,并非医院;而该网站域名管理者显示为康新公司。再继续查询可发现,康新公司名下还注册着多个医疗机构域名,且很多是以生物免疫治疗为特色的肿瘤医院。相关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柯莱逊公司和康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莆田人士陈新贤、陈新喜兄弟,其中柯莱逊公司的董事长为陈新贤,柯莱逊公司的原股东之一是陈新喜。
据媒体报道,莆田系已主要形成四大家族:詹、陈、林、黄。其中,国内的“玛丽医院”“玛利亚妇产医院”大部分被詹氏家族所控制;以“华夏”“华康”“华东”等名称开头的医院基本上被陈氏家族所控制;以“博爱”“仁爱”“曙光”为名称的医院大部分被林氏家族所控制;黄氏家族则掌控着北京较为知名的天伦不孕不育医院和玛丽妇婴医院。
科室外包北京市曾允许公立医院“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与“科室外包”到底有何区别,相关专家表示,两者的界限并不分明。以北京市为例,2014年,北京市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如何避免“科室外包”,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按照政策要求,公立医院应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进行特许经营,而绝非是简单的挂名营利,政府将对这类合作采取“事前审批”的措施。
相关医疗专家认为,特许经营需要规范合同文本,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外,还需明确各方医疗责任及收益。
而另一专家则表示,很难厘清两者的区别,相关的法规仍有待完善。他表示,仍有部分“科室外包”并未经过审批,或用公立医院的名义招揽患者,但达不到应有的医疗水平。
尽管政府部门明文禁止私自承包经营,但国内“科室外包”或“科室出租”的做法仍然大行其道。
一方面,一些医院自身经营比较困难,资金短缺,外包或出租科室能获得一定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不同医院所属的专业相同科室,要是一方的病源不足,而另一方面病源相对充足但医务人员和床位严重短缺,在此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科室外包或出租的情况。当然,也不排除医疗机构个别领导为了私人利益,将本医疗机构的科室外包或出租。
政策层面留给外包的唯一途径是“特许经营”,但对相关细则并无规定。由于对公立医院设立特许经营科室的基本标准和审批程序没有明确,一定程度上给挂名营利的外包科室做法留下了空间。
此外,按照卫计委颁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免疫细胞治疗被限定在临床研究范畴,医院可以开展免疫治疗临床研究,但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实践中对于这项技术的管理十分混乱,卫计委和食药总局似乎都避之不及。这项还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技术,已在全国各地医院成为重要的治疗手段和赢利工具。
公立医院承担了维护公众健康的职责,在群众中有着良好声誉,不应该完全以营利为经营目的。公立医院对外承包、合作经营科室现象如果得不到制止,会产生以下三种风险:
首先,科室承包人或合作经营人基本上都是个人或私营性质的公司单位,其与医院进行合作的目的就是盈利,为了尽快收回成本、获得最大利益,承包方在行医过程中极易形成过度医疗检查,增加患者的负担;
其次,这为相关医院管理者和部分医生搭建了受贿或吃回扣的温床。由于在不同程度上脱离有效监管,医疗水平难以得到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也被蒙蔽;
第三,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产生医疗纠纷,承包人、合作人往往逃避、推卸责任或者一跑了之,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医院和患者。
武警北京二院21岁的大学生魏则西,因患滑膜肉瘤于2016年4月12日去世。在他生前的求医过程中,曾经尝试“生物免疫疗法”,花了20多万元却无明显效果。在魏则西去世之后,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下文简称“武警二院”)和百度公司,成为公众质疑的主要机构,前者被指科室和莆田系合作办医,后者则因为竞价排名被诟病。知情人士透露,康新公司通过承包科室等方式,管理着多家公立医院肿瘤科室,从事医院和科室官网建设和维护,并直接参与临床治疗,北京武警二院肿瘤生物中心就是其管理的科室之一。2016年5月3日,继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之后,军方也开始介入对武警二院的调查。有患者表示,在武警二院生物诊疗中心求医过程中,几乎没有见过主治医生,主治医生已经“失联”。
“如果获得审批后外包,那么负有审核义务的医院必然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未经审批外包,那么承包主体属于非法行医,院方也难逃违规外包的责任。”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廖天虎表示,无论哪种情形,“魏则西事件”中,武警北京二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6年5月3日,北京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早就明确要求公立医院科室不能对外承包经营。如果公众发现地方医疗机构存在科室外包行为,市卫计委会严肃查处,也欢迎社会各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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