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一度吸引了世人艳羡的目光。但上世纪80年代以来,高福利国家经济的徘徊不前,逐渐使人们改变了看法。经合组织专门就高福利带来的危机作过研讨,其议题为“危机中的福利国家”。
福利直接影响积累,影响创新和经济结构升级。一个社会要提高消费水平、实行高福利,前提是必须提高生产水平。这里所讲的生产,不是简单再生产,而是扩大再生产;也不是单纯扩大生产规模,而是经过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提升的扩大再生产。这样的扩大再生产是没有边界的,从而能够提供源源不断的消费资料。而这样的扩大再生产必然要求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必须有足够的积累。高福利阻碍经济发展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正确处理消费与积累的关系。
高福利的资金来源往往是高税收或高负债,不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瑞典的高福利靠的是高税收、高财政赤字,希腊的高福利是靠高负债支撑的。以高税收支撑高福利,必然减少企业发展资金,制约企业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拉弗曲线揭示,税率超过一定限度时,企业收入下降,反而导致税收减少,导致高福利难以为继。靠负债支撑福利是寅吃卯粮。由于社会福利水平上调容易下调难,公众很难接受紧缩政策,因而只能借新债还旧债,以致窟窿越来越大,最终酿成债务危机。
高福利容易产生道德祸因,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国民惰性。由国家提供的高福利是一种公共品,如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不吃白不吃,因而会埋下道德祸因。具体表现为:高福利下的社会保障资源利用率不高,如公费医疗中药品和其他医疗资源的浪费;一些人本来可以就业而不积极就业,过度享受由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带来的闲暇,以及选择提前退休;过分依赖国家,自我积累、自我保障的积极性和能力弱化;等等。这些现象一旦具有普遍性,社会资源遭到严重浪费,国民精神不再积极向上,就会影响经济发展。
高福利是一种社会资源再分配,运用过度会挫伤生产积极性。高福利是通过税收进行的社会资源再分配。这种再分配在现代社会是必要的,但运用过度则会产生明显弊端:一是产生寻租机会,容易导致权力寻租;二是扭曲市场信号。市场分配机制和再分配机制不同,市场机制强调机会均等,而再分配更注重结果平均。平均分配会给人们不好的信号:努力与否是一样的。这就会挫伤生产积极性。也就是说,貌似注重公平的再分配,其实际效果可能恰恰相反。
“十三五”建议发布后,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权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其中,财政部长楼继伟撰文《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中国社保制度建设必须“立足基本国情,以保基本为优选目标,防止高福利倾向”。
楼继伟在文章中称,“十二五”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保障人群持续增加,保障水平也明显提高;但必须看到,“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运行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楼继伟认为,隐患突出表现在首先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的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8.6%,收入年均增长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全国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分别高出2.5%和5%。
楼继伟指出,政府、企业、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责任分担机制不合理,收入保障和提供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职责过度向政府集中,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比较僵化。
制度条块分割的问题也待解决。楼继伟表示,不同社会保障政策之间以及社会保障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间的衔接配套有待加强,碎片化问题突出。
楼继伟在文章中提出,在社保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该把握几项基本原则。首先必须立足基本国情,以保基本为优选目标,防止高福利倾向。
楼继伟表示,社保制度建设,要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个人、企业和财政等方面的承受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为目标,合理确定社会保障项目和水平。
他在文章中指出,要防止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实际情况,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以拔苗助长的方式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提高保障待遇水平,避免重蹈一些国家陷入“高福利陷阱”的覆辙。
2016年1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刊文指出,要防止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以拔苗助长的方式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提高保障待遇水平,避免重蹈一些国家陷入“高福利陷阱”的覆辙。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进入高福利社会,但是提出避免“高福利陷阱”有一定先见性、必要性。 “智者见于未萌”,对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提前研判,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持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人人都希望收入更高,福利更好。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民的期待与党的执政目标是一致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待遇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应该说,整个社会还没有达到“高福利”水平。
社会福利水平的确定,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由社会财富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从一穷二白到建立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再到改革开放之后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福利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仍然很大,仍有很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口老龄化等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没有变。
“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科学规划。建立科学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要搞好顶层设计,要摸清我们的家底,要根据人口、经济等方面的诸多因素合理确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二是靠科学规划和科学领导,带领全体人民把社会财富的蛋糕做得足够大,才能为不断提高福利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要合理引导人民预期,要通过建立公平优良的社会制度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公平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引导人们靠劳动、创造来获取报酬、体现价值,在社会保障上厘清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责任。
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前提下,注意防范“高福利陷阱”,对于决策者和社会大众来说,都是一个善意的提醒。
楼继伟表示,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按照精算平衡的原则,对现有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科学合理设定制度参数、待遇计发办法,促进社会保险基金自求平衡,实现制度长期稳定运行。
此外,楼继伟还表示,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扫除参保的“盲点”和“死角”。通过优化整合制度、加强政策衔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逐步弱化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社保政策和待遇水平差异,进一步体现公平性。
楼继伟还强调,必须注重责任分担,合理均衡各社会主体之间的责任,防止过分增加全体纳税人的负担。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的作用,形成强大合力,适度均衡责任分担。
“市场机制能够提供的保障职能,政府不要越俎代庖;该由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政府不要大包大揽”,楼继伟在文中指出,责任过度向政府集中实际上是让全体纳税人担责。
要避免高福利倾向或陷阱,要先得有高福利水平。然而现在,中国的社保制度,远远没有达到高福利的程度,即使是在“十三五”期间,中国的社保制度建设,也只是处于向高福利追求的过程当中,在弥补历史的“欠账”。要防止高福利倾向或陷阱,恐怕仍是一种奢谈。
为什么说中国的社保制度,远没达到高福利的程度?一方面,公众的社保缴费负担长期居高不下。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年年增长或“被增长”,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年年涨,让公众怨声连连。有人计算过,上班族按月缴纳社保,即使他只拿着约为北京社会平均工资水准的收入,整个职业生涯他和单位的社保缴费也会达到百万元之巨。统计显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高于160个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社保支出相对较少,享受社保待遇门槛重重,大大降低了公众关于社保制度的满意度。比如自由职业者入医保“观察”半年、职工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全职妈妈生娃无法享生育津贴、工伤保险设置“48小时生死线”、补缴养老保险不是想补就能补等,都让中国的社保制度,被不少舆论称之为处于“低福利、低保障”水平,社保保障水平被指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再加上当前社保基金缺口不断扩大,未来养老资金严重不足,让人对社保制度缺少期望度。
可以说,中国社保制度的总体保障水平仍很低,在“十三五”期间最多要向“中福利、中保障”水平迈进。现在就为社保的高福利倾向担忧,无疑太超前,容易误导各地决策部门。中国我们的社保制度果真存在高福利倾向,那也只是社保待遇两极分化产生的不公——在体制外的公众只能享受“低福利、低保障”时,体制内的机关公务员、国企职工,却在享受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保证他们在养老金并轨后“待遇不降低”,这才叫局部的高福利倾向,应该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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