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国家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把握广播电视宣传导向;负责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采编与播出;组织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台及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二、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研究分析全县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广播电视事业有关制度,并依法监督检查、协调全县范围内广播电视系统事业建设的有关事项。
四、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五、根据广播电视管理规定,审核办理乡镇广播电视台(站)的频率、频道、发射功率和各类频率执照、电台执照。
六、研究和推进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负责全县系统内外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广播电视系统技工、技师等考试有关工作。
七、负责经审批后的社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验收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内音像制品的管理、监督。
九、负责执行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违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负责协调各内设机构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县局所发文件、批转文件、县局局务会议决定事项及县局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承担县局主要文件的草拟、修改工作。负责各种公文、函电的处理及县局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县局的印章。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及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局的接待工作。协助局领导办理单位内部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和行业职称评定工作。协办工会、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办理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工作。办理有关统计工作。办理局内后勤事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上级财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局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局各类经费的管理;负责编制财务计划,编制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全局日常经费的审核报销工作,保证县局正常运行的经费。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范围的报批工作。完成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与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承办广播电视系统频率、频道及发射机功率的报批工作。负责对社会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的管理。负责县局广播电视系统科技成果的技术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对执行广播电视法规和宣传纪律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违纪案件。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播出机构的年检工作。负责乡镇广播电视站星级评比工作。负责本股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县广播电视台文艺节目带的采购、审阅、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县系统内音像制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和县电视台二套的文艺节目上传工作。负责和县广播电视台重要音像资料的保管工作。完成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广播电视为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报道我县工农业生产情况,报道各行各业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我县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好宣传导向。负责广播电视新闻、专题的采、编、播;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策划、报道;负责专题汇报片的摄制;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优、评奖工作。完成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落实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及接收的发展规划,负责前端模拟、数字电视信号的接收和调试,保证各项检测数据达到技术要求。负责广播电视台播出节目的无线传送工作,确保播出任务的完成。认真维护播出设备,做好检修工作,确保“优质、安全、准时”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任务。负责全局技术设备的预算、购置、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机房值机;负责重大宣传活动的技术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广告竞标公告及《广告承包合同》,制作、代理、发布电视广告业务,以图像、文字、专题等形式制作、代理客户广告业务,传播商业信息,宣传企业形象,同时制作公益宣传广告,提高人民群众的公益意识。完成全局广告创收任务;负责和县电视台一套节目的上传工作;负责广告的各项审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发布于:2022-10-18 16:00: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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