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 年 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截至2018年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25亿辆,与2017年底相比增加155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7亿人,与2017年底相比增加2236万人。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相反的是,2018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520起,同比下降24.2%;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95起,同比下降13.6%;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5起,同比下降44.4%。
全国交通安全日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12月2日为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中国各地举办了形式不一、丰富多彩的活动,集中宣传这个具有特别意义的主题日,大力推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全民安全文明出行。
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700余名来自长春各界的驾驶员代表联合发出倡议,并在“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承诺墙上签名。
在广西交警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及市民代表120多人,在南宁市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广西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警营开放活动。按照部署,广西各地交警部门将积极开展“观警营、当交警、话交通”社会体验日活动,打开警营,邀请各界群众代表到交警部门车驾管、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等岗位,通过实地观摩车管所业务流程、指挥调度现场、交通信号调配、交通事故处理、交通标志设置等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不仅迎来了绘有“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宣传语的公交车,还有交警和交通志愿者将一批印有宣传语的苹果分发给过往的市民,寓意文明出行保平安。
在重庆,由重庆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启动仪式在重庆江北观音桥举行。通过女子交巡警手势演示、交通安全舞蹈、上百块警示展板,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向市民宣传。
在宁夏银川,“交通安全宣传走上街头”活动在2日全面展开,来自宁夏交警总队的交警们现场演示了交通指挥手势,并向司机们分发交通安全出行标志,同时,通过交通知识竞猜、展板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在河北省内道路一些重要路段出行大批志愿者身影,他们以公务员为主,还有一些公益组织成员及学生等群体,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带头示范和倡导文明交通,这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河北省主题宣传活动的一部分。
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首个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基地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投入使用。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要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对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深入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开展宣讲。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有利于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今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批复
国函〔2012〕195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收悉。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2年11月18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2年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16年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2017年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2018年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2019年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2020年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2021年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有6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涉及分心驾驶; 2017年,全国有460人乘车时因未系安全带在发生事故时跌落或被抛出而致死伤;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要及时做好安全防护为例,2018年以来发生二次事故235起、致44人死亡、250人受伤;以身着反光衣物做好防护为例,近5年11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傍晚视线不佳时段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当月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3.9%,高于全年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
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驾驶人应急能力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守法意识,规范每一个交通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
2021年4月,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已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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