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大澄,社会人物

更新时间:2022-10-17 07:48:49 阅读: 评论:0

人物事件

曹大澄是北京市离休干部,常在北京、深圳两地居住。在周围人的眼中,77岁的曹大澄是一位“爱管闲事,打抱不平”的人。

2005年夏,曹大澄在齐齐哈尔见一名老妇抱着一个瘦弱女孩坐在地上乞讨。地上摆着的《告白》写道:“俺母女来自驻马店,苦命孩儿患脑瘫病,无钱医治,……”于是,曹大澄掏出了100元。初秋,曹大澄回到北京,又发现类似《告白》——“家住驻马店,孩子患脑病……”

2005年11月7日,曹大澄在深圳遇到了曾在齐齐哈尔见过的老妇。老妇带着一个同样得了脑病的男孩,对曹说之前的女孩死了。也就在这一天,曹大澄决定做卧底乞丐。

在经过两个多月的乞丐生活之后,2006年4月23日夜,曹大澄写下了《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2006年8月9日,曹大澄托人将《手记》交给温家宝总理。2006年8月15日,国家总理温家宝在这份调查手记上,作出重要批示“依法予以打击”。

于是,有了2006年8月26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召开“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整治工作座谈会”。

有了2006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有了2007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增加的“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一项重要条款。

截止到2007年8月,各地公安机关查处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3600余起,铲除犯罪团伙320余个,解救未成年人4200余人。

2007年9月,《“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中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到201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有效覆盖、反应及时、符合国情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实现全国90%以上的地级城市和工作任务较重的县级市拥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

2007年,曹大澄当选CCTV-2007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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