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导论《社区矫正导论》内容简介: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作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首要标准”的提出,表明党中央要求新时期的刑罚执行工作必须从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思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改进刑罚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切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的刑罚执行工作,与监狱工作具有同质性、目标任务也具有一致性,通过有效监管教育,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会服刑人员再犯罪及其期满后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始终是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因而,“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理所当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标准”。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新阶段,进一步深化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为此,坚持“首要标准”,全面谋划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和实践课题。
第一章 社区矫正的思想起源与制度发展
第二章 社区与社区矫正
第三章 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与司法所建设
第四章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会参与者
第五章 社区矫正中的权益保护问题
第六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
第七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八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
第九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罚
第十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终止
第十一章 社区矫正的个别化矫正方法
第十二章 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危机干预
第十三章 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与控制
第十四章 社区矫正质量评估
第十五章 审判工作和社区矫正
第十六章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第十七章 社区矫正与公安工作
第十八章 社区矫正与监狱工作
第十九章 中国农村社区矫正模式与路径选择——以浙江省为例
附录 社区矫正的刑事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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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10-16 06:32: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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