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种经验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的学科界限,是一门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和社会需要和问题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课程资源进行整合的课程,以有效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为目的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是一种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尤其注重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方式,转变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传授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如探究、调查、访问、考察、操作、服务、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因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比其他任何课程都更强调学生对实际的活动过程的亲历和体验。
学生是通过动手操作实践的方式来获得经历和体验的。动手实践,是综合实践的基本学习方式。
(三)向学生生活领域延伸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超越教材、课堂和学校的局限,在活动时空上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密切学生与自然、与社会、与生活的联系。
“尽信书,不如无书”——“一个人的知识、能力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在这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社会。查询、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尤为重要。通过查找资料和学生的实践,掌握了一定的方法,并学会如何鉴别信息,灵活运用信息的能力。学习书本知识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解决生活,必然要跳出书本狭隘的圈子,从生活、自然以及社会交往中去学习。关于“尽信书”的感悟,便是在拓展了的学习领域和实践中得出来的。
(四)是三级管理的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集中体现了新的课程管理和发展制度。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地方差异加以指导,学校根据相应的课程资源,进行校本开发和实施。“国家规定——地方指导——校本开发与实施”,这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的特征表现。
具体讲,国家提出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宏观目标和原则要求;地方对落实国家的要求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学校负责针对学生和学校实际,来开发具体的活动内容,针对具体内容来预设具体的活动目标、方式方法的采用、基本活动流程、实施针对性评价等,是校本开发与实施的过程。在校本实施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体现学校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差异的发展。
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河北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
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推进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特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课程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课程中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是一门引导学生从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开展多样化的实践学习,注重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这一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引导学生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体验并初步学会问题解决的科学方法,具有问题意识,发展良好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
具体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就是通过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使学生获得丰富的参与研究、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体验;进一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实践与服务技能;培养学生分享、尊重与合作的精神;使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社会责任心与使命感。其中,研究性学习的目标是引导学生学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增强问题意识;初步学习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创新精神;引导学生在探究学习过程中,学会交流与合作,发展合作能力,并初步养成科学态度与科学道德。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目标是:走进社区,理解社会,获得直接经验,形成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参与社区活动,践行社会服务,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服务意识,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形成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国家课程,不是其他学科课程的辅助或附庸,而是高度综合且具有独特的教育功能和教育价值的、独立的课程,它与其他课程具有等价性与互补性。它通过联系社会实际,为学生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加以综合应用的机会;它让学生通过亲身的体验,探索自然、亲近社会、发展自我,用探究的眼光和方法进行学习,从而改变单纯以接受教师传授知识为主的学习方式,并在这一过程中促进他们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策略,积累和丰富他们的直接经验;它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把学校环境中的学习与社会、家庭环境中的学习结合起来,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健康积极个性品质的形成及良好素质的全面发展。所以,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实践性、经验性、综合性课程。
活动课程特性
1、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以实践学习为主要特征。通过引导学生亲身经历各种实践的学习方式,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调查、考察、实验、探究、设计、操作、制作、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和丰富经验,自主获取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展。
2、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了封闭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单一课堂教学的时空局限,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目标和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3、自主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它客观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性学习的全过程,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反思。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活动。
4、生成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注重发挥在活动过程中自主建构和动态生成的作用,处理好课程的预设性与生成性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学生的活动主题、探究的课题或活动项目产生于对生活中现象的观察、问题的分析,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丰富和深化,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5、综合性。综合性是由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所面对的完整的生活世界所决定的。学生的生活世界是由个人、社会、自然等彼此交织的基本要素所构成。学生认识和处理自己与自然、社会、自我的关系的过程,也就是促进自身发展的活动过程。因而,学生个性发展不是多门学科知识的杂烩,而是通过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不断探究世界与自我的结果。综合实践活动的综合性,要求课程的设计和实施要尊重学生在生活世界中的各种关系及其处理这些关系的已有经验,运用已有知识,通过实践活动来展开。从内容上来说,综合实践活动的主题范围包括了学生与自然、与社会生活、与自我关系等基本问题;无论什么主题,其设计和实施都必须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
课程内容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部分内容。这三部分有着共同的课程目标和任务,但又各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
1.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主要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两大类。课题研究是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有调查、实验和文献研究等方式;项目设计是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包括社会性活动设计、科技项目设计等。
研究性学习的内容,既可以由学生自行确定主题或项目,也可以由教师提供选题或项目建议;要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重视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引导他们从自然、社会、自我等方面提出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探究。可以把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纳入研究性学习的范围;要注重与现代科学发展的联系,让学生了解一些当代科技发展的最新成就,启迪思维,激发探究热情;要加强与学科课程的联系,再学科知识的拓展和应用中生成研究性学习的内容,引导学生有效地应用各科知识。
研究性学习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引导学生经历提出问题、确定主题、制定方案等过程,学习调查研究、实验研究、观察研究、文献研究等科学方法的基本规范和操作要领,养成探究习惯,形成科学的态度和初步的创新精神。可参阅《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指南》进行整体规划与实施。
2.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得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服务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社会调查和考察为主的社会体验性活动、以社会参与为主的实践性活动、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公益性活动等。其中社会实践还包括学校传统活动如军训、社会生产劳动、参观、社会公益活动等内容;社区服务包括拥军优属、敬老服务、帮贫扶困、环境保护、主题宣传、科普活动、定向服务以及维持交通秩序、支援农忙、扫盲辅导等其他志愿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重点在于通过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体验和实践的机会,促使他们关心和了解社会,培养他们认识社会、探究社会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服务社会的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培养他们善于沟通、乐于合作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促使他们形成关心他人、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养成综合思考问题的习惯和能力;使他们深入了解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增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总的目标是一致的,属于同一个课程领域,但各自的具体目标、内容、实施时间及组织方式等又不尽相同,因此,不能相互替代。学校在具体实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设置课程,按照规定的学分开足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课时。学校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传统以及当地课程资源情况对三个方面进行整合与规划,还可以有效地整合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绿色证书教育”等内容,构成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开发出个性化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实施建议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应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实践。倡导学生的主动学习、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引导学生经历多样化实践学习活动的过程,经历问题探究、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和过程。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要切实转变单一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开展调查研究与访问、实验研究与观察、社会参与与服务、信息收集与处理等多种实践学习活动,体现学习方式的多样性,初步学会实践学习的方法。可以主要采取三大类实践学习活动:一是以研究为主的方法和过程,包括制定方案、调查、访问、观察、实验、统计、信息收集与处理等。二是以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为主的方法和过程,包括参观、考察、服务、宣传、义务劳动、经济活动等。三是以项目设计和技术实践为主的方法和过程,包括项目立项与研究、设计、制作、研制、种植、养殖、信息发布,以及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等技术实践,鼓励学生大胆创新。这三类实践学习活动可以相对独立,更多地是相互融合,相互贯通。实施中要统筹规划,综合管理。
(一)课程内容的开发和利用
综合实践活动不像学科课程那样有学科课程标准、有系统性教材。所以,需要在学校统筹规划下,由教师和学生一起确定课程内容。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组织编写的《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学生用书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条线索,综合地设计三类实践学习活动,可以作为课程实施的资源与指导。
1.研究性学习内容的确定
高中阶段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完整地经历一个活动主题(课题或项目)的全部研究过程,有比较详细的活动过程记录、活动报告等结果性文本。学校要根据自身的传统优势和校内外教育资源,形成有特色的研究性学习内容,同时要为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或项目留有足够的余地。研究内容要以学生生活、成长中的实际问题和学生关心的自然、社会问题为主。研究性学习课程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性学习的程序性内容
研究性学习的程序性内容是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过程和方法。这些内容主要包括:
课程的准备。学校可通过讲座、课堂教学、网站、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动员,组织研究性学习的通识培训,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礼仪、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课题的开发。研究课题的开发要面向学生所能接触、感知、了解到的整个生活世界,包括学生本人、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中具有研究价值和可操作性的问题。学校要组织学生和教师进行调查、讨论,梳理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规划设计学校课题研究的整体框架和思路,使教师、学生对所要研究的问题或项目形成初步的认识和把握。
活动的落实。指导教师通过有效方式和手段组织学生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并组成研究性学习小组,设计研究方案,组织开题论证、调查研究、交流反思、总结汇报、展示评价及学分认定等活动。
(2)研究性学习涉及范围
研究性学习涉及范围十分广泛,一般依据以下三条线索来划分。
学生与自我的关系。主要涉及学生自身发展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如中学生生理与心理问题研究,中学生行为方式与交往方式的研究、学生群体与关系研究、学生消费研究、学校制度与学生成长研究、班级制度与文化研究、社会适应及职业生涯研究等。
学生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与自然界的状态、特性和性质有关的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能源利用、农作物改良、动植物保护、天文地理、水文气象等研究。
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主要是与人类社会自身的生存状态、发展趋势及发展规律有关的问题。如社会关系研究、企业发展研究、社区管理、人群心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市规划、交通建设、法制建设、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发展、宗教历史、贸易与市场、乡土文化与民俗文化、历史遗迹、名人思想与文化、传统道德与建设、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东西方文化比较、民间文学与艺术、影视文化、大众传媒等研究。
此外,职业生涯规划是关系学生理想及未来选择的问题,涉及到学生与社会、他人和自我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这种国际国内形势的大背景下,应该作为课程的重点内容之一。
(3)研究性学习选题原则
可行性。要根据学生自身已有知识经验、认识水平以及学校和社区条件确定研究题目。不要选择那些条件很难达到、活动难以开展的问题。但是如果学生坚持选择,可以尊重、理解和支持,不要强行制止。
自主性。研究性学习课题的确定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给学生提供足够的自主探索空间,不要把指导教师的意见强行加给学生。
生活性。研究性学习的开展,要以学生身处其中的生活环境为基础,密切与生活的联系,引导他们关注生活中的事物,解决生活当中的问题,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融合。
实践性。强调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学习,有更多的机会动手、操作,在实践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形成对于自然、社会、人生的健康态度和价值观,形成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独立个性。
综合性。一般情况下,一个课题的研究内容会涉及多个领域和学科,它可能是以某学科为主的,也可能是多学科综合、交叉的;可能偏重于社会实践方面,也可能偏重于理论研究方面。无论是自我问题、自然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在一个课题的研究中都应对自我、自然、社会进行整体关注,从而实现学习过程的整合,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整个课题结构中的内在价值。
开放性。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研究。当学生选择了一个研究课题以后,采用什么样的研究视角、研究目标、研究的切入口、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研究的结果如何呈现等,应该有较大的弹性。同时,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地生成新的问题,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可以修改和调整所要研究的问题。此外,学生可以依据问题的生成在高中三年进行系列的拓展
(4)研究性学习内容的开发策略
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课程资源。学校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要根据该校本地实际情况,开发各种教育资源,设计活动主题。在校内外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及社会生活中,包含着丰富的素材,要引导学生充分发掘。另外要注意选择和利用一些时间性、季节性较强的事件,作为研究性学习的内容,充分利用生活中“活”的资源。
逐渐积累,形成研究序列。学校开展研究性学习课程可以借鉴《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提供的思路,寻找课程实施的内在“逻辑”:同一个学生(小组)三年当中研究的问题要形成一定的系统,要适当照顾到“自然、社会、自我”三种取向的内在平衡;不同年级以及全校所有学生所研究的问题也要保持一种合理的关系,适应学生的认识水平和发展差异,避免简单的重复,避免层次安排上的混乱。研究内容形成一定的序列、一定的逻辑,整个研究性学习课程才能对学生在三年当中的发展产生高效率的影响,课程质量才能得到提高。
适应学校和地区差异,形成自身特色。引导学生选择研究性学习的内容,一方面要体现“三个面向”的要求,一方面要依据学校自身的办学传统和资源优势,构建有地区特点和学校特色的研究内容的体系,使研究性学习课程成为学校文化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考虑将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纳入到研究性学习活动之中,使课程实施呈现出综合性、阶段性特点。
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要注意在相互借鉴、类比学习中得到启发,共同提高。鼓励邻近学校特别是同一社区中的学校开展较为紧密的合作,实现资源的互补与共享。
2.社会实践内容的确定
社会实践的内容一般以主题形式呈现,实践范围主要包括:
(1)学校传统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内的各项活动,以丰富学生生活并促进其健康成长,这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重要来源。如节日活动(国家重大节日、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以及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成人仪式等)、社团活动、值周等管理服务活动。这些活动作为课程,应以学生为主体,活动内容和方式应由学生设计和组织,学校不应越俎代庖。最好是将这些活动与研究性学习相整合,以课程形式综合地加以实施。
(2)外出考察、调查活动:组织学生对社会现象或相关研究问题进行观察思考,开阔视野和思路、增进对社会的理解。该类活动包括参观教育基地、社区人文或自然景观,考察社区环境、传统、生活习惯、经济发展情况,对社区机关、特定群体、典型人物、热点事件进行调查、访谈等。这些活动作为课程,应予研究性学习相整合,以课程形式实施。
(3)社会各行各业的体验性活动:根据职业生涯规划的要求,学校组织学生接触社会各行各业,亲身体验真实的社会。如军训、学工(商)学农、志愿者活动、科技文化活动、勤工俭学等。这些活动也可以作为研究性学习的组成部分,综合地实施。
3.社区服务内容的确定
社区服务属于志愿活动或带有义工性质的活动,学生应以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到服务社区的各项活动中,多方面体验并认识服务对象,用自身的知识和能力为社区提供有意义的服务,不断增强对他人、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服务意识。社区服务的内容应是学生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范围包括各种社区公益服务、宣传教育、帮助贫困人员与家庭等等。社区服务内容一般可分为三类:通用内容、特色内容和自选内容。
通用内容:如拥军优属、敬老服务、法制宣传、环保卫生、领养绿地、科普活动、电脑培训等。
特色内容:城市学校可以进行的活动有居民小区公共卫生、社区辅导(如保健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讲座等)、板报宣传、维持交通秩序以及其他志愿活动。农村学校可以进行的活动有参加农忙、扫盲辅导、乡村农技站(组)的科技活动、镇村公共卫生等。
自选内容: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社区服务上形成自己的特色项目。
上述三部分内容都应该是学生自主选择,基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而拓展的服务性活动。
4.学习过程的基本内容
横向来看,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这三种活动的学习过程可分为活动准备、活动实施、活动总结等阶段。各个阶段具有相对明确的活动任务和活动目标。
活动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问题,明确学习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组建活动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准备必要的活动条件等。准备阶段尤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规划能力,引导学生学会搜集与处理信息,为活动的实施奠定必要的认知基础,并提供充分的准备。
活动实施阶段要求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尝试运用一定的问题解决方法,在特定实践情境中开展实践活动,通过搜集与处理各种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分析与解决问题,开展研究、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发展。
活动总结与交流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对活动全过程中得与失进行全面的总结和交流。要突出对活动的过程、活动结果、活动的体会、活动的方法等方面的总结、交流与反思。在总结与交流的过程中,要注意实事求是;活动结果的表达方式应多样化;要引导学生通过活动总结与交流,获取知识,深化体验,发展实践能力和良好的思想意识和个性。
活动准备、活动实施和活动总结与交流三个阶段是相对的。要引导学生根据活动过程的实际需要,灵活地开展实践过程。
学分配置与时间安排
1、学分配置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年共23个学分。基本配置如下:
研究性学习三年共15个学分,要求高中三年每个学生至少研究完成5个课题,完成每一个完整的课题最多可获得3个学分。学校学分认定机构要确定课题完成后授予的学分标准,严格依据学生用于研究性学习的时间、研究过程记录、成果及指导教师意见等多方面评价结果审查认定学分。
社会实践共三周,每周2个学分,三年共6个学分。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评价方案,由学校学分认定机构根据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时间和实际表现情况认定学分。
社区服务三年共2个学分。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即得2个学分。学分由学校学分认定机构根据服务接受单位签章的服务时间证明和学生参与服务的记录和体会来综合予以认定。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可以围绕研究性学习的主题和项目来实施。学校在制定学分认定办法时要统筹考虑,可以采取每学期3+2学分的形式。
2.课时安排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要以基本课时数的保证为前提。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在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时降低这一标准。
研究性学习每周3课时,学校要保证三年中学生有270个学时用于研究性学习。可以按每周3学时单独排课使用,也可采用弹性的形式安排,即将一个学期的学时安排在一个时间段或几个时间段集中使用。根据课题研究进展需求,还可以适当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以及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课时由各研究性学习小组自主活动。学校主管部门和课题组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并做好相关的管理、保障工作。
社会实践以学年或学期为单位安排教学时间,每学年总的教学时间不少于一周,约为36课时,高中三年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时总数不得少于三周。时间安排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
社区服务时间以高中三年为单位安排,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建议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课时与研究性学习相结合使用,分配到高一、高二两年四个学期的研究性学习活动中。此外,学校、年级或班级也可以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统一计划进行安排,或由学生在课余时间、节假日时间里自主安排,但学生的自主安排必须得到学校和指导教师的认可、指导和管理。
在保证基本课时总数的前提下,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安排,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给予学生弹性的时空环境,允许不同的学习小组或个体有不同的学习活动进度,保证学生活动的连续性、完整性。综合实践活动要要超越纯粹的课堂教学时空的局限,处理好校内活动与校外活动的关系、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的关系,合理利用拓展学生的活动空间。
(三)课程实施的组织形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主要采取小组合作和个人独立活动两种形式,小组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提倡有相同兴趣和研究课题的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开展活动。小组的构成由学生自己协商后确定,教师不过多介入他们的选择。小组成员的组成不限于班级内,为使实践与探究走向深入,允许并鼓励各班之间、不同年级之间、甚至不同学校、不同地域之间学生的组合。同时,允许学生个人独立开展活动,完成活动任务。在学生个人完成活动后,应组织学生积极与他人进行交流与分享。在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全班活动的组织形式。
学校和教师要关注小组成员的个性、能力、特长及男女生比例等因素,在相互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学生对小组成员做适当调整。要注意指导小组的内部分工。可以按角色分工,如每个小组通过选举、自荐等形式,确定组长、副组长、联络员、活动过程记录员等,不同角色都要有明确的职责,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也可以按研究内容分工,使小组内每个学生大致均衡地承担研究任务。
课程实施的指导与管理
1.课程实施的教师指导
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应注重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的有效指导相结合。教师指导的主要任务一是引导学生形成问题意识,从日常生活中发现或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二是在活动的展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个人独立活动的方式、小组合作活动的方式、班级合作活动的方式、跨班级与跨年级合作活动的方式、学校合作活动的方式、跨学校合作活动的方式等;三是在活动过程中要遵循“亲历实践、主动探究”的原则,处理好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体验与建构的关系,倡导亲身体验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或活动主题持续、深入地探究与实践,防止浅尝辄止。
为了加强教师指导的有效性,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需要,设计具体的指导方案。在内容上,要引导学生从问题情境中选择或确定适合自己的主题、项目或课题;在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活动方法与方式的指导,帮助学生规范地运用各种问题解决的方法;在活动总结阶段,指导学生对活动过程、活动方法、活动结果与收获进行有效总结。在指导方式上,注重团体指导与协同教学。不能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权只赋予某一学科的教师、或班主任、或专门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的教师,而是加强教师的协同指导。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放任学生,而应把自己的有效指导与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主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要处理好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的关系,坚持课堂组织与开放活动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注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相结合;妥善处理好综合实践活动与学科学习的关系,注重运用学生已有知识和经验,强调实践学习活动的多样性,坚持实践学习与认知学习相结合。
2、指导教师的组织安排
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参与者和促进者,学校应统筹规划,落实指导教师,组建年级指导组。根据需要,每一个在校教师都应该担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组织和指导任务。学校要妥善安排,合理分工。同时还可以积极利用当地的社会资源,聘请兼职教师。
组织教师参与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要坚持师生自愿选择、教师全员参与、兼职为主专职为辅等原则,后勤和校外人员可以适当加入,学术指导和行政管理角色可分可合。
3、管理制度与方式
学校要严格执行综合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按照课程方案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要从师资配备、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学生家长转变观念,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1)分级管理,发挥组织职能
校长(或课程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培训和安排教师,关注过程,协调安排重大活动。
主管部门(教导处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小组):保证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正常实施,召开指导教师与管理人员例会,定期交流经验、解决问题。
综合实践教研组(或年级组):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及时开发设计研究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日常的检查、指导工作。
(2)详细记录,运用档案袋管理
各校可设计面向学生个体和面向小组的《综合实践活动管理手册》,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综合实践活动信息分析表》、《师生互评表》等,以便记录综合实践活动的步骤、环节、阶段体会和成果等。要向教师、学生提出明确的记录要求。同时,还可以从教师检查、他人证明、小组反思总结等方面对活动过程进行记录和调控。如有可能,可开发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3)建立安全保障制度
学生的校内活动教师负责监控。开展校外活动,课题组和指导教师要预先提出集体外出活动的计划和申请,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学生的校外活动如果没有教师的直接参与,则必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担任监护职责。校外活动结束后要向批准部门回复。一般情况下,校外活动要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尽量避免让学生进行个人活动。
(4)强化考核,师生同步管理
在落实对学生的管理措施的同时,要对教师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自身发展等方面进行考核。依据教师所指导的课题数目、参与指导的活动次数以及出勤率等折算教师工作量;把教师的指导效果作为考核指标之一。教师要对自己的指导过程进行记录,作为对指导工作进行管理与评价的依据。
四、评价建议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不以单一学科知识体系为基础,不过多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和严密性,不过度强调课程内容的指令性,因此和逻辑性、系统性、科学性较强的分科课程有很大区别,这也决定了对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和学分的认定在过程、内容、方式以及主体性上与其他传统学科学分的认定具有很大的不同。
1、评价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发展评价应注重对学生的表现和素质发展进行整体评价,注重评价方式的多样化,评价内容上关注过程、兼顾结果。评价方式可采取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个别评价与集体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等多种形式。强调客观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发展评价应注重对学生的表现和素质发展进行整体评价公正、实事求是,既要建立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档案,也要注意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学生评价的途径主要有成果展示、研讨答辩、访谈观察、成长记录等。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进行综合评价。要把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学习表现作为毕业的要求,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要把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学习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评价的具体原则是:
(1)激励性原则。指导者对学生的评价要多激励、少批评,多引导、少说教,让学生自觉、自主地完成活动任务。
(2)差异性原则。活动评价要做到因人、因题而异,注意个体的纵向发展,不要用同一尺度对不同学生进行评价。
(3)全面性原则。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参与的热情、对他人与社会的态度、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交往能力、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实验设计和操作能力、语言表述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与提高等等,都应该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4)过程性原则。评价活动要贯穿在活动的全过程当中,要对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作为学生在课程当中总体表现的评价依据。
(5)多元化原则。学生个人、小组以及教师个人、教师集体甚至学生家长、社区代表都要参与到对学生的评价中来。
2、评价的对象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对象包括两方面:学生活动小组和学生个人。
对小组进行评价的内容主要有:
是不是合理地选择了活动课题,并完成了整个活动。
小组内的合作、组织和管理水平。
材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加工情况。
活动结果或产品情况。
对学生个人进行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参与活动的态度和表现。如是否认真参与每一次课题组活动,努力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以及遵守纪律的情况,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中的整体表现等。
与活动相关的知识、方法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主要评价学生对查阅资料、实地观察记录、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数据、运用包括现代信息工具在内的各种工具的水平。
个性与人文精神的发展。如合作精神、人际交往能力、公民素养等。
科学素养的发展。如在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过程所显示出的探究精神;敢于质疑、敢于否定的批评精神;持之以恒、百折不挠的钻研精神;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解决问题的创造能力。如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有自己的独特看法和建议;具有创造性的思维品质,能提出化难为易、事半功倍的好办法,对研究结果有特别贡献等。
3、学分认定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但同时又是由地方指导、学校开发的一门课程,因此学分的认定主要在学校进行。为此,各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程序,规范学分认定过程和学生获得学分的基本标准。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应该包括学生互评、班主任或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务部门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部门审核等程序,并建立公示制度、抽查或回访验证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是在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每学期学校要从多方面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平时活动中的自评、小组评价、老师评价以及终结评价,用等级方式为所有学生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成绩,与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并列记录于成绩册、学籍卡上,作为其学习档案材料。
学分认定的依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生参与活动的出勤记录;二是活动过程记录;三是学生完成活动的情况和活动的成果。以上三项记录合格的学生,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规定的基本学分。
研究性学习。高中三年共约270个课时,15个学分。学生获得每个学分约需完成18个课时的活动。学生要获得研究性学习的学分,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要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二是研究过程记录要完整、详细;三是要有课题研究的成果报告;四是有自评、互评、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结果;五是有学时的保证。
社会实践。学生在一学年中有一周时间(即36课时)用于社会实践,可获得2个学分。三年共可获得6个学分。为更好地认定学分,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标准,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综合认定并给予学分。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或没有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证明的学生均不能认定学分。
社区服务。完成社区服务规定课时(三年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以服务接收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服务时间证明为依据,由教师签名核实,按照学分认定的要求给予相应的学分。学生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内容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的名字、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或内容、学生签名、服务对象的签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学生自己的活动体会等内容。
4.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
对教师的评价,侧重于对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管理、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和实效等方面。运用评价手段,鼓励全体教师承担指导任务,与学生一起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对学校的评价,侧重于对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状况的评价,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师资、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五、保障机制
综合实践活动与其他课程相比不仅具有许多新的特点,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和科研单位、学校都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切实加强对课程的研究和管理。要从组织建设、制度规范和创造条件等方面着手,大力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对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给予全方位的保证。
1、学校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机构
在课程执行系统中,学校是直接执行的主体。理想的课程设置、完备的课程制度、有效的管理机制等都要由学校来实践、验证和完成。因此,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建立、完善课程管理机制,加强对学校三级课程的宏观管理与实施的具体指导。
(1)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小组,负责本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划、设计、管理、开发与实施指导。校长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第一责任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列为对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要制定、完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工作量计算、培训进修、教学资源管理、活动管理、成果及应用、奖惩与评价等相关制度,保障课程的有效实施。
(3)要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计划。提倡立足于该校实际,创造性地制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划和方案,在课程设计、内容开发、队伍建设、校本研修、活动方式、课时安排、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有该校特色的思路。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要分学校、年级、学科、教师等不同层面制定,增强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计划性。
(4)学校领导要提高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价值和意义的认识,切实转变办学思想,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电子信息资源,初步形成各年级比较稳定的课程资源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实践基地,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特别是要提供供各年级研究性学习实施的相应的课程资源,督促研究性学习的课时安排进入学期课程安排表,并按课程表的计划予以实施。
2、学校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队伍建设
(1)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派责任心强、知识丰富、综合素质高、勇于创新的教师担任专职教师,组成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因实际情况还不能设专职教师的学校,要确保兼职教师的主要精力放在综合实践的教学活动中。要妥善解决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的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方面问题;要准确评价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并以此作为教师晋级、晋职和评优的依据之一;要科学合理地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对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做出成绩的教师,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2)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或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指导教师、课时;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进行学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并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等级评定。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特定的社会环境和传统,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具体的问题,学校要组织教师针对这些具体问题开展专题性的研讨,提出解决的方案。开展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课程意识和课程设计能力。
(3)加强对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提高。要利用各种形式对专兼职教师实施全员培训,使每个教师都清楚课程理念和实施策略,积极参与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指导,尽快适应新课程需要。
3、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研究
加强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研究是顺利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由于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新设置的课程,教师的教学以及学校对这门课程的管理都比较生疏,缺乏经验。为了尽快完善这门课程的建设,学校以及各级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部门都要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研究予以充分的重视。
(1)学校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组织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研究。这个机构和一般的教学研究室不同,不仅应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号召性,以便于开展工作。该机构应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和要求组织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的理论学习和教学研讨,组织全校大型的学生成果展示或宣传活动,帮助、协调教师指导小组的组成并协助校领导做好教师教学和工作量的考核工作。制定该校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并协助班主任和有关教师做好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及学分赋予工作。
(2)学校要制定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教研活动制度。组织教师学习、交流、研讨综合实践活动教学中的经验、问题、成果。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法论的指导和问题分析也应作为教研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把握课程的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学校应把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之一。
(3)要切实发挥各级教研部门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教研部门要重点研究课程的区域管理与推进策略、实施途径,探讨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施模式及方式方法、活动过程指导、活动案例分析、活动过程评价与成果评价的方式与结果应用等。要以灵活多样的教研活动为教师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要不断发现典型,及时推广,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整体推进,实现常态化实施。
4、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与督导。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并督导学校认真落实课程计划,保证国家课程计划的严肃性。
(1)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各级教研部门有专人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指导、师资培训、教学研究;各级教研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研究,深入学校与学校共同研究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策略,总结经验,分析并解决问题。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做好课程资源的管理工作,学校之间应加强联系,资源共享。
(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课程资源建设与开发、设备设施建设、教师培训进修以及课程实施所必须的经费开支等。
本文发布于:2022-10-15 23:39: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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