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红楼梦》第六回)。
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红楼梦》第二十六回)。
模样儿自不用说,只是她那行事儿的大方,见人说话儿的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倒实在难得的(《红楼梦》第三十六回)。
柳家的有个女孩儿,今年十六岁,虽是厨役之女,却生得人物与平、袭、鸳、紫相类(《红楼梦》第六十回)。
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红楼梦》第七十八回)。
花袭人,原名花珍珠。宝玉的大丫鬟,比宝玉大上个两岁,与薛宝钗、香菱、晴雯同龄,又与林黛玉同一天的生日。原是外边寻常人家之女,小时候花家迫于生计而把她卖了死契给了贾府作丫鬟,与平儿、鸳鸯、琥珀、素云、紫鹃、彩霞、金钏儿、玉钏儿、麝月、翠墨、翠缕、可人,茜雪等人一起长大,无话不谈。后又与香菱交好。珍珠起先侍奉贾母、史湘云几年,后被贾母赐给了贾宝玉,宝玉知她本姓花,想起“花气袭人知昼暖”,便改名袭人。贾府中人与她略亲厚的称袭人姑娘。
袭人素来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然而她行为处事并不以讨好宝玉为上,反倒常常规劝宝玉读书上进。唯宝玉性情乖僻,不听人言。袭人心内着实忧郁,故此常冷笑讽刺宝玉借以表达自己的心酸无奈。宝玉与她有情,倒也并不计较。哥哥花自芳要赎她回家时,袭人便拿当初卖她之事哭诉,不愿意离开贾府。宝玉也亲自到花家看望袭人。花家见二人感情深厚,便放下了赎人的心思。袭人和黛玉也是唯二宝玉说要剃了头当和尚去的人。
她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唯有贾宝玉的乳母李嬷嬷对袭人很不待见(有次袭人躺在床上没有起身迎接她,便大骂袭人是狐媚子,要拉出去配了小子)。贾母一方面喜袭人心地纯良,又觉得她少言少语,故戏称袭人是“没嘴的葫芦”。袭人也有女儿情真、天真小性的一面。群芳开夜宴,她和众姐妹们一块玩乐,喜得“连臊也忘了”。春燕之母芳官干娘来吵,袭人唤麝月道:“我不会和人拌嘴,晴雯性太急,你快过去震吓她两句。”等到春燕挨打,袭人生气道:“三日两头儿,打了干的打亲的,还是卖弄你女孩儿多?还是认真不知王法?”坚决站在丫头们一边,反抗邪婆子。她虽只是区区一介丫鬟,却也是贾府之中少数有大局观、明事理之人,故被曹雪芹称作“贤袭人”。宝玉挨打后,她向王夫人进言好好管教宝玉。因林黛玉薛宝钗与贾宝玉都是表亲,男女日夜一处起坐不便,为防众人口舌诋毁,将贾宝玉挪出大观园才好。这话说到王夫人心坎里,给了她和贾府中赵姨娘等人一样的待遇。不仅赏了她两碗菜、加一倍的工钱,又意在日后为宝玉收房。
宋雨霏扮演的袭人她的结局在前八十回中有所暗示,贾宝玉曾以袭人的松花汗巾赠于蒋玉菡。为补偿袭人的损失,又将蒋玉菡所回赠大红汗巾系到了袭人腰上。
结局
后四十回高鹗续书,在贾宝玉出家后,袭人有实无名,只得奉王夫人之命嫁给了蒋玉菡。
脂批则提到,袭人出嫁是在宝玉还在的时候,临走时劝说宝玉“好歹留下麝月”。她与丈夫蒋玉菡在贾家落难后一起资助了宝玉宝钗夫妻(花袭人有始有终)。相对于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其他女儿的命运,她亦算是有始有终。
花名签:桃花【“武陵别景”·桃红又是一年春】
袭人[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注释】
1.枉自温柔和顺:袭人白白地用“温柔和顺”的态度对待宝玉,最后却与宝玉无缘。
2.空云似桂如兰:暗点其名。兰桂最香,袭人的名字又因为“花气袭人知昼暖”而来,所以举此,点明这首判词是说袭人的。“空云”二字则是对袭人命运的叹息,白白的似桂如兰,这样一位好女子却和宝玉没有走到一起。
3.堪羡优伶有福:值得羡慕。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里指蒋玉菡。“堪羡”“有福”四字表现了作者对袭人才干的赞许。
4.谁知公子无缘:“公子”指贾宝玉。无论从主观心态还是客观形势上看,袭人最终还是没有成为贾宝玉的姨娘。
【鉴赏】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她性情中的“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这样的女子,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袭人服侍宝玉细心周到,恪尽职任,“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她一心为宝玉前途忧虑,“每每规谏,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第3回);她虽身为奴婢,却能事事为贾府大局着想,宁可自己委屈些。判词中“枉自”、“空云”、“堪羡”、“谁知”等语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
10版红楼梦袭人在《红楼梦》众多的女性形象中,袭人是受非议比较多的一位。有论者以为袭人老于世故,机心深重,是一个奴性化的人物,甚至认为晴雯之死乃至大观园被查抄均应归罪到袭人头上。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细读《红楼梦》中的第七十四回,就会发现,在王善保家的告倒晴雯之前,王夫人根本不认识晴雯,甚至连晴雯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对晴雯的唯一印象也只是“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完全是晴雯自己的原因,试问,如果是袭人害了晴雯,怎么王夫人之前会对晴雯一点印象也没有?
另外关于袭人的章节,曹雪芹在描写袭人这个人物时借书中人物特别是宝玉之口,时常对她流露出一种亲近欣赏之意,如第20回宝玉问麝月,你怎不同他们玩去?麝月说:“都玩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宝玉便感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足见作者对袭人的好感。如果袭人真是站在封建卫道士的立场上,成为曹雪芹精心营造的这个红楼梦的破坏者之一的话,作者对袭人的这种亲热的情感如何解释?
袭人与黛玉的生辰在同一天,而农历二月十二是花朝日,万花之神的生日,此为一证。
第六十三回怡红院开夜宴,众女儿抽花名签,都象征各自的命运归宿。袭人抽的是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个字,还有一句旧诗:“桃红又是一年春。”此外还有这样的描写:“杏花陪一杯。坐中同庚者陪一杯,同辰者陪一杯,同姓者陪一杯。”而大家算下来,香菱、晴雯、宝钗是同庚,黛玉是同辰,芳官是同姓,刚抽了杏花签的则是探春。
此花签再次暗示在作者心中,袭人为群芳代表。黛玉、宝钗同列“金陵十二钗”正册首位,香菱列“金陵十二钗”副册首位(另:香菱的年龄是连自己都不记得的,花签明显是有意为之),晴雯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首位,芳官的名与姓明显表明她为“余者”之代表。袭人的花签俨然是一个“万艳陪悲”的特殊花签。
探春的特例陪杯或暗示后文中袭人与探春的命运存在相似点。
读到第6回,袭人就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这也是全书唯一一处实写着宝玉在现实世界中的性经历的笔墨。从《红楼梦》整体的纯情风格来看,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笔墨似乎有些突兀。从后来的情节发展来看,这一次经历,对宝袭之间的关系,对袭人性格的变化,是具有很深远的影响的。
袭人袭人从小就被卖入贾府,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父爱母爱,对一个生性温顺的女孩子而言,这种缺失性的经验,使她很自然的会去寻找一种感觉来替代。贾府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狠心将她卖入贾府的父母来,她先后服侍过的主子贾母、史湘云、宝玉对她都还不错,这自然使她对贾府产生一种归属感。
正是这种归属感,才使她“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当贾宝玉对她提出性要求的时候,她认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袭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她的无知,而是一来因为她对贾府、对宝玉的依恋之深,已经到了无可不为的地步,在她的内心里,早将自己当做了贾府的一份子;二来,在像袭人这样的丫鬟,将来本来就是要做宝玉的妾室的,这是那时候不成文的规矩,宝玉的这种要求,本来就是是很合理,很正常的,如果非要以现代的眼光来看,那反而是读者的无知了。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种归属感而产生的,而不是象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是因为宝玉对她们的关心体贴。
电视剧红楼梦中的袭人形象关于这种归属感,在第19回,袭人自己有一段很好的说明:“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无意中将这种归属感表露无遗。袭人道:“就便不好和他说,一个钱也不给,安心要强留下我,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杖贵霸道的事。”“咱们家”三个字,当真是神来之笔,袭人潜意识里早就把贾府当做“咱们家”,这分明是不回去的了。可惜以宝玉之聪明,当时竟未听出。这一类的话,后面袭人还说过很多,比如第31回袭人与晴雯起争执时说的“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中的“我们”两个字。
很显然,对贾府这种深切的认同和归属感,是袭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袭人会站在王夫人的立场上,时时对宝玉进行规劝,甚至对王夫人说出“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这样的话来了。袭人对贾府的认同,不仅仅是自我身份上的认同,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而她的出发点,却是一心为着宝玉好,因为在她看来,贾府给她吃给她穿,给了她做宝玉姨娘的无上尊荣,“也算是半个主子”,不知道比那个将她卖去做奴婢的家温暖多少,所以她真真正正为贾府考虑,为贾宝玉打算,也是不奇怪的了。
袭人与宝玉的关系,最直接的就是在《红楼梦》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与宝玉的云雨之情,这证明了袭人与宝玉是有肌肤之亲的,这就很容易让人理解成袭人与宝玉的关系甚至比黛玉还有亲切,其实不然,这只是雪芹的一个借笔,因为只有夫妻才能名正言顺地有着肌肤之亲,而袭人在《红楼梦》的作用之一就是借喻宝钗,这里说明将来宝钗会成为宝玉的妻子,不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写一个“初试云雨情”。
袭人是贾母指派给宝玉进行性启蒙的通房丫鬟。原文如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甲戌夹批:写出袭人身份。】所以此时二人举止都是极其正当的。
所以此事根本否定不了袭人善解人意、顾全大局的贤淑之德。
袭人出身贫苦,家中艰难时曾一度揭不开锅,为了不看着老子娘饿死(第十九回),她小小年纪就被卖到贾府当了丫头,实在是一难得的孝女,义女。曹雪芹送她一个“贤”字,可见她也是作者怀着赞赏喜爱写出的一个形象,说明她对于主子宝玉确是尽职尽责的。
袭人素来顾全大局,宁可自己吃亏。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她的酥酪,她担心因此而多生事端,便以吃栗子为借口转移宝玉的注意力,将此事搪塞过去。而对比前面,同样也是被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晴雯便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跟宝玉讲了,导致宝玉大怒,反而害的茜雪被撵出去,成了牺牲品,难怪脂砚斋会生出“晴卿不及袭卿远矣”、“(袭人)高诸人百倍”的感慨了。
袭人忍辱负重,顾全大局,既是为了一个姨娘的身份,也是为了宝玉。如果说以前她对宝玉从未有过太多奢求的话,那么在与宝玉偷食禁果之后,她对宝玉的感情开始变得复杂。与宝玉的肌肤之亲,在唤醒她性意识的同时,也使得她开始为宝玉的将来打算起来,从此她对宝玉的关怀更加无微不至了。在宝玉遭到贾政一顿痛打后,联系到前面宝玉误将她当成黛玉的“诉肺腑”一事,袭人如同惊弓之鸟,惊恐不已。
于是在王夫人找她谈话时,她便未雨绸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怎么个变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并说出来自己的顾忌:“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第34回)袭人的深思远虑触动了王夫人担心宝玉“作怪”的心事,王夫人对她感激不已、感爱不尽,给了她许多实际的好处。同时,此事也引起了许多读者对她的鄙夷和唾骂。
实际上,她并非故意向贾府高层邀宠讨好,也并非刻意破坏宝黛之间的感情。在那个时代,自由恋爱本就是为封建礼法所不容的洪水猛兽,身为宝玉的贴身丫头,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宝玉被其吞噬。袭人一向息事宁人,宁愿自己受委屈受劳累,也不愿惹起事端,她建议的初衷只是想要保护宝玉,防“丑祸”于未然,保全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因为黛玉这样小姐和丫鬟是完全不同的,丫鬟地位低下,即使多收几个也无妨碍,而黛玉这一等级的小姐便完全不同了,封建礼教里“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的说法,这种事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很多人喜欢把晴雯的夭亡、芳官和四儿的被逐,都赖在袭人身上,袭人的建议通篇都没有提到这几个人,和她们可谓风马牛不相及。晴雯、芳官之辈平素仗着宝玉的宠爱,对下面的婆子、小丫头肆意欺凌,得罪了不知多少人,这种人还用得着特意去害她们?只要在她们闯了祸以后不帮忙,她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
早在第三十一回的时候,晴雯见袭人用“假装出去”的办法使得宝玉对其千依百顺,便也想效仿,可惜宝玉不吃她这一套,反而顺坡下驴真要撵她出去,自己反而没了主意,只能耍无赖一般的说什么“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倒把先前“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的“骨气”丢得一干二净,到最后还都亏了整天被她讽刺攻击的袭人,带着怡红院一众大小丫鬟跪下求情,这才把她救了下来。东施效颦,便是如此了吧。袭人要真有害晴雯的心思,这是个多好的机会呀,连架桥拨火都不用,只消躲在一边看热闹,就可以等着和晴雯说拜拜了,还用的着告什么密?
自从跟了宝玉的那一刻起,袭人就从来没有完全为自己活过,在任何时候,她首先考虑的都是宝玉。在以被赎回家为“要挟”,使宝玉答应的三个条件,没有一个是为了她自己,全都是一心为了宝玉着想。袭人深爱着宝玉,也同时最了解宝玉,所以她不会像宝钗、湘云那样劝宝玉去读书,而是让他至少做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不要惹得父亲生气,这无疑比宝钗等的直谏多了变通,也使得宝玉更容易接受。
袭人的结局是幸运的,她嫁了一个温文尔雅的丈夫,而不是一个暴戾凶顽的“中山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袭人又是不幸的,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宝玉的爱妾,服侍宝玉走完一生,但造化弄人,命运偏偏让她跟宝玉天各一方,得到了别人眼中的“幸福”,心却是悲伤的,这种得到后的失落恐怕比失去后的空落更为痛彻心骨!也许,在袭人心里,相见离别都只觉得宝玉最好,但人生就是这样,虽有遗憾,却正是遗憾才使人生完整。
大观园中百花齐放,满园芳菲,争奇斗艳,莺娇燕妒。妩媚温柔的袭人像那娇艳而灿烂的桃花,花开时灼灼其华,令人销魂;花谢时落英缤纷,令人惋惜。
众所周知,袭人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像晴雯这样整天对她进行讽刺挖苦的“敌人”,在关键时刻她都能对其施以援手,为了阻拦宝玉将她撵出去,甚至不惜一跪,直到王夫人动怒,晴雯被撵已成事实,她还给宝玉出谋划策“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是正理。”如果晴雯不死,将来卷土重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袭人有没有不能触碰的逆鳞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宝玉。袭人在整部书里只有一次是真正被激怒了,便是在第五十七回中,宝玉被紫鹃诳的发了疯,几乎要死了,袭人急的冲到潇湘馆,劈头就质问紫鹃,连正在吃药的林黛玉都冲撞了也不顾了,行为举止和平日里完全变了一个样,大有冲冠一怒的架势,这便是俗话说的“患难见真情”罢。
在小说中,袭人、晴雯、金钏、小红,俱为钗、黛的影子人物。袭人、晴雯,作为钗、黛的一对“外影”,对映了她们各自性格的“正面”;而金钏、小红,作为钗、黛的一对“内影”,则照出了她们性格中的“另外一面”。作者此种设计,亦是《红楼梦》之“风月宝鉴”性质,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的一种直观体现。
“袭为钗影、晴为黛影”,这种观点的最早提出者是一位叫脂砚斋的人。脂砚斋提出这一观点的目的,是为了更充分的丰富红楼梦中薛宝钗林黛玉与袭人晴雯之间的借影关系,双峰对立,各有所长。
薛宝钗袭人,二人温柔和顺,深明大义,林黛玉晴雯,二人性情鲜明。四个人都对红楼梦的男主角贾宝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外影:
宝钗、袭人——温柔和平
黛玉、晴雯——性情鲜明
内影:
薛宝钗、金钏——寓意金玉良缘,金的悲剧一面,金钏儿投井自尽,尸身装裹穿的是薛宝钗的衣裳。
林黛玉、小红——林黛玉是无父母寄人篱下与贾宝玉婚姻没有结局的一面,而被排挤却不气馁的林红玉,却是父母双全大胆追求了自己的感情的人。
反影:
黛玉、晴雯——非世俗性
宝钗、袭人——深明事理
程本后四十回写她因为贾宝玉出家,在王夫人薛姨妈的安排下嫁给蒋玉菡。
87版电视剧剧本设计袭人为遮掩宝黛“丑祸”而不得不离开贾府。
周汝昌先生考证袭人是为救宝玉而不得不离开贾府。
张爱玲考据结局之一为袭人在贾府败落后,嫌贾宝玉不上进而出贾府。
又问袭人姐姐呢。【甲戌侧】断不可少。
1.
又问袭人姐姐呢。【甲戌侧】断不可少。
2.宝玉未必吃了,拿来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
【庚辰侧】在袭卿身上,去叫下撞天屈来。
3.我抬举起你来,这会子我来了,你大模大样的躺在炕上。
【庚辰侧】虽写得酷肖,然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4.【甲戌夹】奶母之倚势,亦是常情,奶母之昏聩,亦是常情,然特于此处细写一回,与后文袭卿之酥酷,遥遥一对,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错。袭卿实高诸人百倍。
5.我才倒茶来,被雪滑倒了。
【甲戌侧】现成之至,瞧他写袭卿为人。
6.(袭人把他人的错误揽在自己身上)
【甲戌回后】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棋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7.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
【己卯夹】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庚辰夹、有正同)
8.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道理。纵坐了,也没甚趣。
【己卯夹】调侃不浅。然在袭人能作是语,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所谓“花解语”也。(庚辰夹、有正同)
9.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
【己卯夹】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公以为如何?(庚辰夹同。有正“如何”作“何如”。)
10.袭人听了,才放下心来。
【庚辰夹】精细周到。(己卯夹、有正同)
11.【庚辰眉】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花袭人有始有终”
到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
12.【庚辰夹】此是宝卿初试,已下渐成知己,盖宝卿从此心察得袭人果贤女子也。
13.贤袭人【庚辰侧批】当得起。
年份 | 版本 | 饰演者 |
1944年 | 电影《红楼梦》 | |
1952年 | 电影《 | 李芳菲 |
1962年 | ||
1962年 | 香港邵氏电影《红楼梦》 | |
1975年 | 香港无线电视《红楼梦》 | |
1977年 | 香港佳艺电视《红楼梦》 | |
1977年 | 香港邵氏电影《 | |
1978年 | 香港电影《 | |
1978年 | 台湾电影《新红楼梦》 | |
1987年 | 电视剧《红楼梦》 | |
1989年 | 电影《红楼梦》 | 邢金莎、张蕾 |
1996年 | 台湾华视《红楼梦》 | 萧艾 |
2002年 | 越剧电视剧《红楼梦》 | 李敏 |
2002年 | 电视剧《红楼丫头》 | 徐筠 |
2010年 | 电视剧《黛玉传》 | 宋雨霏 |
2010年 | 电视剧《红楼梦》 | 李艳 |
本文发布于:2022-10-15 19:13: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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