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是在以促进人的发展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特殊环境中的一种可控活动,它将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成果传授给受教育者,按一定目标和方向,系统、连续地影响人的发展。
(2)教育是根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施加影响的活动,能有意识地调动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具有较高的效率。
(3)教育能控制环境中的某些因素,利用其中的积极因素,克服其中的消极因素。教育的主导作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受青少年儿童的遗传素质、社会环境的制约。教育只能利用青少年儿童的遗传素质,却不能改变这种遗传素质;只能利用社会环境的某些影响,却不能决定和改变整个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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