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 (三) 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2.临时参加劳动的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 (单独工作) 。
3.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规》的情况,应 (立即制止) ,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炸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作业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 (监护人) 在场,并符合《变电安规》表1的安全距离。
5.10、20、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2.6m),该裸露部分 (两侧和底部) 应装设护网。
6.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己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 (调度控制中心管辖) 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7.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 (隔离挡板) 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8.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 (中性点接地点断开) 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9.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 (绝缘靴) ,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0.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灾害发生后,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 (安全措施) ,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11.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 (运维人员) 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l把专供运维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1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 (程序操作) 完成。
13.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 (任意涂改) 。
14.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 (设备相色) 等。
15.送电合闸操作应按照 (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 一负荷侧隔离
开
关(刀闸)一断路器(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
16.双极直流输电系统单极停运检修时,禁止操作双极公共区域设备,禁止合上停运极中性线大地/ (金属回线) 隔离开关 (刀闸)。
17.现场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 (核对性模拟预演) ,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18.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 (邻接高压室) 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19.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 (技术措施) 。
20.变电检修(施工)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检修(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 。
21-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 (电压互感器) 。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22.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 (安全责任) 。
23.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 (全部工作班人员) 姓名。
24.总、分工作票应由 (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 签发。
25.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 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26.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运维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 (工作许可人) 。
27.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 (一次完成) 。
28.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 (一次) 完成。
29.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属于同一电压、位于 (同一平面场所) ,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30.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
电站或发电厂
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 (增填工作票) 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31.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32.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 (新的工作票) ,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3.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 (工作票) 上注明。
34.第一、二种工作票和 (带电作业)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35.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 (适当和充足) 。
36.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交底和危险点告知,并确认每个工作班成员都 (己签名) 。
37.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现场布置的 (安全措施) 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8.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之一:工作前,对 (被监护人员) 交待监护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9.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之一: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 (安全措施) ,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在工作票上履行交底签名确认手续。
40.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安全措施) ,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41.运维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42.间断后继续工作,若无 (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 )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3.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维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 (工作负责人) ,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
4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工作时,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 (注意事项) 。
4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停电;验电;(接地)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
栏(围栏)。
46.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 (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 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
47.间接验电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 (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 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48.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 (工作接地线) 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49.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 (10) 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50.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应去除这些地点的 (油漆或绝缘层) ,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
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52.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得 (工作许可人) 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53.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 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
54.高架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作业时应注意 (周围环境) 及操作速度。在工作过程中,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准熄火。接近和离开带电部位时,应由斗臂中人员操作,但下部操作人员不准离开操作台。
55.进行直接接触20lr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时,应穿合格的 (绝缘防护用具) ;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必要时戴护目镜。
56.发电厂主要机组(锅炉、汽机、燃机、发电机、水轮机、水泵水轮机)停用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以后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
对 (安全措施) 。检
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在工作地点。
57.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80%) ,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μL/L(即1000ppm)。
58.主控制室与SF6配电装置室问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SF6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 (注意通风)”的标志。
59.在打开的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经 (专门的) 安全技术知识培训,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60.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 (护目眼镜) 。
61.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应填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
62.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成,工作时还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63.试验用闸刀应有熔丝并带罩,被检修设备及试验仪器禁止从 (运行设备() 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64.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 (断开) 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65.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 (全部停电) 后,始能进行。
66.测量绝缘时,应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 (无人工作) 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67.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 (专人) 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
68.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下井沟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
69.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 (检查) 和试验。
70.使用钻床时 (不准) 戴手套。
71.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 (所操作起重机类型) 相符合。
72.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 (或支持物),应再检查 (悬吊及捆绑) ,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73.起重工
器具中要求,卸扣的销子 (不准
) 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74.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75.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 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本文发布于:2022-11-14 11:32: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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