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监网络建立实施方案精选
精选范文:食品安监网络建立实施方案(共2篇)
食品安监网络建立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特制定本方案。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督队伍。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依据各自工作职能,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任组长。
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府发〔 〕9号)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治季行动工作方案》府办发〔 〕75号)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意识。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监网络建立实施方案(共2篇)]
篇一:推进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城关街道推进食品安全
网络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工作,根据《昌乐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食安办?2012?15号)网络化监管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监管网络化工作模式,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着力构建“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街道、村(居)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实现全街道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食品安全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原则上划分为。其中:村(居)作为一级网络;街道所辖街道域为二级网络。村(居)要成立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街道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及网络化监管的日常工作。
(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网络监管职责。一级网络中,各村(居)要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各一名。村(居)可根据所辖街道域,再次分格,定人、定岗、定责。二级网络中,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赵延刚
同时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联络员;街道农业办、安监、工商、卫生、商务、城市管理处、公安等部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管员,原则上每个部门明确一名食品安全监管员,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接受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网络中,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的运行机制。
一级网络的工作任务主要是由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其职责是:(1)熟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2)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村(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企业的管理,收集报告食品市场动态信息;(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对食品违法案件调查取证;(5)传递相关部门有关食品监管的信息,了解掌握本村(居)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反映本村(居)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6)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8)协助做好维护本村(居)群众食品安全的其他工作。
二级网络的职责由街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本街道域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规章制度。(2)依据接受委托的权限,负责辖街道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3)负责街道域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日常工作。(4)按照网络化
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5)组织、协调开展本街道域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重要活动、节假日联合执法活动,并建立巡查、督查日志。(6)承办本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组织本街道食品安全各类会议。(7)受理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8)组织参加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负责对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9)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10)承办上级交办的食品安全事项。
网络的工作任务是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各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并对二级、一级网络的建设、运行、规范、完善等进行指导和考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1日-9月5日) 按照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印发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实施方案,组建班子,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9月6日-9月20日)
1、建网络。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搭建网络,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络建设。
2、定人员。各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网络化监管体系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监管员、
协管员、信息员,做到五员到位,网络成型。
[食品安监网络建立实施方案(共2篇)]
3、抓培训。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培训,编印材料,分层次组织对监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
4、立制度。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汇编网络化监管人员信息、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以《监管员信息员工作日志》、《网络化监管应急手册》的形式,发放到网络所有工作人员手中。
5、摸底数。以一级网络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分街道、分环节(行业)建立电子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到街道和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现资源共享。
6、试运行。全面启动一级、二级和网络运行,组织重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21日-9月30日)
1.总结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工作经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成工作总结材料,认真总结并及时整改,经常性运用网络化监管的.手段来检验和评估实际运行状况,为完善全街道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
2.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切合实际的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健全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人员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工作的领导,城关街道成立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街道主任担任组长,街道文体卫生负责人为副
组长,街道宣传部、街道统计站、安监所、财政站、食药监管站、农业办、工商所、质监分站、城管处、公安分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各社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分工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将食品安全网络化建设及运行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将食品安全网络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配置办公设备,街道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档案专柜)、“四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有举报电话、有宣传专栏)、“四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作制度上墙、维权方式上墙、应急程序上墙)。
(三)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各级网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基层街道域优势和部门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实施网络化监管工作期间,要利用各种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萍乡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食品安全各环节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努力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网络。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萍乡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40%的乡镇(街道)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上市猪肉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上市猪肉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四)流通销售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85%的乡镇(街道)、75%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以上。
(五)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城区(含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乡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少于30%,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6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实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发布的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4个行业12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 组织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处)均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机构、有部署、有考核、有经费。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
理处)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各种记录和检验报告齐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有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抽检合格达标。
(四)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有效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的查处。建立以巡查为主,强检、监检、年查、回访为辅的监管机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企业有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齐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全面综合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及目录。开展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行为的整治,达到有效遏制,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并执行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实行扶优除劣整治措施,有效整合食品小企业、小作坊。
3、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健全生猪屠宰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对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打私屠滥宰、生产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4、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杜绝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发布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五)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村(社区)食杂店均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退市召回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经典电影排行榜等到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基本消除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的“三无”和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经营。
3、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制度。在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快速检测设施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做好日常检测记录和信息公布。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
4、加快推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乡(镇、管理处)和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
(六)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1、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的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对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要整治到位,有效遏制无照经营现象。
2、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计划,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严格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以及小型餐馆食品卫生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并落实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制度,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制。
四、实施步聚
按照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计划在两年内达到创建目标,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6月)
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
各县(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市政府2008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坚持分步实施与全面推进的原则,于2008年确定1―2个基础条件好的乡(镇、街道、管理处)开展创建活动,要将市委市政府建设的100个幸福村纳入示范村建设,2009年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到2010年5月底,基本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示范县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督查。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创建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阶段性创建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基层和具体人员。
(三)自查评估和整改阶段(2010年6月)
各县(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市里的考核验收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县(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各县(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示范县创建验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对通过考评的县(区),由市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县”牌匾。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帮扶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要与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管理处)结成“创建”对子,从经费、设备和制度建设上帮扶乡镇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
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3、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前将创建工作阶段性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农业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在全市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5、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及时总结经验,[食品安监网络建立实施方案(共2篇)]深入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途经,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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