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卷第2期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Vo1.42 NO.2
2011年3月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
Mar.2011
论亚里士多德正义论中的现代性因素
——以亚里士多德论正义美德的限度为中心
刘水静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在哲学史和伦理学史上,亚里士多德一向被视为西方古典哲学及古典美德伦理学的代表。然而在关
于正义美德的理论中,亚里士多德与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典思想家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亚里士多德在其经典文
本中揭示出了具体的正义美德本身的限度。这些论述使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具有现代思想的某些重要特征。而
麦金泰尔对亚里士多德正义美德的这一特性存在某种程度的误读,这不利于麦金泰尔本人所倡导的复兴美德传统
运动的发展。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正义;美德;现代性
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448(2011)02—0036—05
当代美国社群主义思想家们往往从正义论的视 希腊人的这种观念,他说:“公正常常被看作德性之
角批判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整个传统,并在此
首,‘比星辰更让人崇敬’。”[ ] 。 当时流行的一个
基础上倡导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共同体理念。但
谚语说:“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括。”[2](PI30)柏拉图
是,在他们揭示和批评自由主义的有限正义理论的
在《理想国》中继承了这一流行的看法。他借苏格
同时,倾向于从积极的意义上解读亚里士多德的正 拉底之口探讨构成理想城邦的“四大美德”时,把
义观…。而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在亚里士多德的伦
“正义”品质看作“四大美德”之首,说它“能够使节
理学和政治学体系下,正义本身就是一种有限的美 制、勇敢、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产生之后一直
德。这也就意味着,从正义之有限本性的角度出发,
保护着它们”[3](P154)。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政治思想与现代自由主义的政治 在这种背景下,亚里士多德指出,正义“最为完
传统之间,具有着深刻的一致性。本文试图从亚里
全,是德性的总体” 2 J(n ∽。但亚里士多德同时认
士多德的伦理学经典文本出发,探讨和剖析亚里士 为,这只是“正义”概念所具有的含义的一个层面,
多德的有限正义理论与现代性政治哲学传统中的正 并以“守法”一词来诠释这个层面的“正义”概念的
义观之间的传承脉络,并由此反思以麦金泰尔为代 含义。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赋予“正义”概念更为
表的当代社群主义者在复兴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 具体的含义——“平等”。亚里士多德指出,作为
之过程中的得失及其启示。
“平等”的正义,其所指不再是“德性的总括”或“德
性的总体”,而是“德性的一个部分” n卜㈣。而
一从具体的正义德性的内涵看正
义美德的限度
且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5卷集中讨
论“正义”问题时,其所真正关注的正是这种具体
正义德性一度被古希腊人普遍视为最重要的美
的、作为“平等”的正义。在接下来的讨论中,亚里
德。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反映了古
士多德甚至从多方面揭示了具体的正义美德的限
收稿日期:2010—11—17
基金项目:湖北省考试院科研基金项目“楚才企业文化书”。
作者简介:刘水静(1984一),男,河南开封人,2008级西方伦理思想史专业博士研究生,从事西方伦理学史研究。
第2期 刘水静:论亚里十多德正义论中的现代性因素——以 罩士多德论正义美德的限度为中心
度。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的这些相关论述的梳理,我
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与以柏拉图为
代表的古希腊传统正义观之间存在着某种冲突或断
裂。在这种断裂之中,甚至蕴含着现代正义理论的
萌芽。
在讨论具体的正义德性时,亚里士多德在《尼
各马可伦理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所需要
研究的乃是作为德性的一个部分的公正。” ””从
亚里士多德对具体的“正义”的这个界定本身,我们
就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不再像柏拉图那样以“正
义”一词涵盖所有的德性了。亚里士多德开始降低
“正义”在德性体系中的地位,并缩小“正义”德性的
范围。具体的正义德性成为了德性总体中的一个部
分、一个元素。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此首先就给予了
具体的正义德性以一个限度。
接下来,亚里士多德把这种正义德性的具体内
涵界定为“平等”。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亚里士
多德何以对正义德性作如此界定?他对这个界定提
出了什么样的论证?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5卷
第1节中讨论“公正的性质与范围”时,为了弄清楚
“正义”这一概念的含义,亚里士多德论述道:“我们
先来弄清楚我们说一个人不公正时有多少种不同的
意义。我们把违法的人和贪得的、不平等的人,称为
不公正的。所以显然,我们是把守法的、公平的人,
称为公正的。所以,公正的也就是守法的和平等
的……’’ ’
很明显,亚里士多德是从“什么是不正义的”这
个角度出发来探索“什么是正义的”这一问题的。
他从“违法”和“不平等”的角度寻找“正义”的内
涵,用“不平等”的反面来表述和界定“正义”。亚里
士多德的这一思路耐人寻味:他为什么不从正面的、
肯定的、积极的角度来论证“具体的正义即是平
等”?为什么选择从相反的、否定的、消极的角度来
论述?
在本文看来,这其实反映出了亚里士多德对正
义德性的本质的一种洞见,即:“正义”对人所提出
的道德要求是有限度的,正义德性所规定的是道德
领域里较为基本的层面,正义德性不是要求人们去
积极主动地关爱他人,而仅仅是要求人们不要去伤
害他人,即是:不要“不平等”。
为了进一步说明“正义”的这种本质内涵,我们
可以参考亚里士多德对“慷慨”这一德性的论述。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4卷中讨论具体的德性时,
亚里士多德对“慷慨”与“正义”两种德性作了明确
的比较。他说:“我们称赞给予者是因他慷慨,称赞
那些不索取的人则是因他们公正而不是慷
慨。” ”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正义德性
的本质是要求“不索取”、“不多得” ‘H ;而 噱
慨”美德除了要求一个人做到“不索取”之外,更根
本的是要求他能够做到“给予”。因此,亚里士多德
说:“慷慨的人的特征主要是在于把财物给予适当
的人,而不是从适当的人那里,或不从不适当的人那
里,得到财物。”l 2_ 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得出
结论:慷慨比正义更难得,也更可贵。
所以,从以上亚里士多德对正义与慷慨等德性
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正义德性对人而言仅仅是
一种“消极的”、较低层面的要求,它仅只从否定的
层面来表述自身对人们的要求:“不索取”、“不多
得”;而慷慨、大度、友善等德性则是积极的、更高层
面的要求。
现在我们可以把亚里士多德关于具体的正义美
德及其特性的论述作如下三点总结:首先,亚里士多
德在阐述正义这一概念的内涵时是从否定的角度,
即是从何谓不正义的角度展开的;其次,亚里士多德
得出了正义德性的具体内涵是“平等”,并且以“不
多得”和“不索取”这些消极的要求和规范来界定
“平等”的,从而使正义美德因这种消极本性而具有
一定限度;再次,亚里士多德对于正义与慷慨、友善
等德性的比较使得正义成为了美德体系中的一种消
极的底线德性,因此也更加彰显了正义德性自身的
限度。
二 亚里士多德正义论中的现代性
素
根据亚里士多德关于具体的正义美德及其特性
的三点结论,结合格劳秀斯、约翰・密尔和亚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