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邻里小纠纷共建睦邻大家庭
——李××和马××之间的邻里纠纷
【案情介绍】
2016年7月7日中午12点左右,西吉县兴隆镇××村村民李×
的小儿子在赶自家的两头牛回家的途中,因贪玩致使这两头牛误入本
村马××种植土豆的田地里,损坏了一部分庄稼。事后,马××的妻
子田××找李×理论时被李×打了一巴掌,为此马××和李×发生激
烈争吵并大打出手,在村民的阻挡下,马××和李×都未给对方造成
实质性伤害,但李×气愤难当,扬言一定要报复马××。双方无法平
息纠纷,特申请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兴隆调委会)予以
调解。
【调处经过】
调解人员首先召集当事人双方“面对面”协商。通过双方当事人
的陈述,调解员了解到:马××家的土豆是用地膜覆盖的,李×家的
两头牛进入田地后,吃了一部分土豆幼苗,并将一部分地膜破坏了,
但马××的损失并不大。而马××的妻子田××去找李×理论时由于
言辞激烈,激怒了李×。随后经调查发现,两家关系一直不好,经常
有小摩擦。当事人李×家庭贫寒,没有文化不懂法律法规,人又老实
脾气犟,这样的人容易走极端,如不及时处理会酿成悲剧和民转刑的
恶性案件发生。
调解人员认真分析后认为,两家因为有过节积怨较深,双方都憋
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在全面掌握
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至此
兴隆调委会工作人员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
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
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并一起对双
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和说服教育,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引
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顺利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怒气。要求
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
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调解中,也邀请两家都比较信赖的亲友参加,积极劝导两家正
确认识问题,妥善解决纠纷。因为双方都有过错,应各退让一步,学
习了法律,明确了事实,在调解员的一番说和下,二人明白了邻里之
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最终二人愿意理解原谅对方,看到马某态度诚
恳,李某愿意向马某道歉,二人握手言和。
【调解协议】
一、李某向马某道歉,此事到此为止,双方不得再因此事闹矛
盾,恢复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
二、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
示。
【协议履行】
经回访,双方当事人均履行协议。
【案例点评】
我国农村很多邻里纠纷,实际上都根源于当事人的积怨。从某
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我国农村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在占我国大部
分面积的广大的农村地区,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每天接触的几
乎就是邻居。于是,要想构筑一个和谐融洽的生活环境,处理好邻里
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邻里之间一旦发生纠纷诉诸法律的时候,应
当注重协商,注重权利义务的合理平衡。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
去思考问题,不要将事态激化。
《民法通则》规定了处理相邻关系要依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本案在处理
两者的关系时,仍坚持以和为贵的原则,对双方的相邻关系纠纷采取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针对待,使双方的权利受损最小。同时,在
调节过程中,通过利用当事人的亲戚、乡邻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协调
和沟通,并适当的在调解过程中利用法律武器,把握好时机、场合适
度,避免将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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