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北京市)

更新时间:2022-11-07 05:45:33 阅读: 评论:0

2017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北京市)

2017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北京市)

  附件3

  在乡复员、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

  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对象类别

  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元/月)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男士控油人员)

  5080

  孤老在乡复员

  2599

  非孤

  老在

  乡复

 鸟的英文 员军

  人

  抗日战争

  2361

  解放战争

  2239

  建国后(1954年11月1日之前入伍)

  2007

  带病回乡退伍

  916

  带精神病回乡退伍

  1779

  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

  969

  孤老

  烈士遗属

  3849

  因公牺牲遗属

  3675

  病故遗属

  3325

  烈士遗属

  2928

  因公牺牲遗属

  2784

  病故遗属

  2485

  部分烈士子女

  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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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义务兵   补助金   标准   北京市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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