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和流动人口网络办公平台操作规程
(试行)
安徽省城市和流动人口网络办公平台为面向省内的省、市、县(市、
区)、乡(街道)四级的全省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其功能主
要包括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信息交流和咨询、文件资料下载等。
一、城市和流动人口办公平台注册申请
1、网址:。→点击“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
务”网页→办公平台→注册登陆→进入“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工作组。
2、注册申请:申请时应完整准确填写用户名和个人信息。其中,用户
名应加上县(市、区)名称,如××县(市、区)流管办、××县(市、
区)××乡(镇、街道);个人信息包括:工作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办公
电话等。
二、办公平台流动人口信息交流
(一)信息交流对象和内容
1、交流对象
主要为省内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交流和通报。
2、交流内容
(1)流入地向流出地通报流入人员信息,查询婚育节育等信息,核对
怀孕和出生对象政策符合情况等,通报怀孕、出生、环孕检、避孕节育措
施落实等信息。
(2)流出地接收流出人口信息,调查核实流出人员的相关情况,及时
向流入地反馈通报对象的婚育及其它信息;流出地向流入地查询流出人口
相关信息。
(二)流入地查询和通报信息
1、流入地要及时掌握流入育龄妇女流入信息,在流入对象到本地居住
45日内(指工作日,以下同)向流出地进行流入信息通报,并与流出地核
对户籍地、婚育状况等基本信息。
2、流入人口发生结婚、怀孕、出生、节育等信息变动时,流入地应在
1
掌握信息5日内向流出地进行通报。其中对无证怀孕、生育人员应在3日
内向流出地通报和核实。
3、流入地定期组织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访视和孕环检,在10日
内将访视和检查结果向流出地进行通报(具体操作规程见《省流动人口孕
环检信息网上交验工作规程》)。
(三)流出地查询和反馈信息
1、流出地接收流入地提交信息后,交办村(社区)入户调查核实,核对
和变更WIS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向流入地反馈。
(1)对流入地通报流出人口的流入信息,在10日内核实反馈通报对
象的基本信息。
(2)对通报怀孕、生育信息,在5日内核实反馈通报对象的基本信息
和政策符合情况;对无证怀孕、生育信息,在3日内反馈。
(3)对通报结婚、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信息,在10日内核实反馈。
(4)对通报访视和孕环检信息,在10日内核实反馈(具体操作规程
见《省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网上交验工作规程》)。
2、流出地掌握流出人口流入地详细地址后,主动向流入地提交查询信
息,查询核实流出人口相关信息。流入地在10日内核实反馈信息。
(四)信息交流单位
1、通报提交单位
由街道(乡、镇)负责在省办公平台或WIS系统进行通报。使用省办
公平台通报时,有条件的社区(村)可以使用街道(乡、镇)用户名进行
通报,但通报时应在标题中注明社区(村)名称。
2、通报接收单位
提交单位应在交流区中直接选择到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有条件
的社区(村)可以使用街道(乡、镇)用户名进行接收。
3、流出地确认
(1)流出地指流动人口流出前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一般为男
方户籍地。
(2)对不掌握流出地具体乡(镇、街道)的信息,应继续向流动人口
2
调查核实户籍地详细地址,地址不祥的信息不得上网交流。
对只掌握县(市、区)地址的信息,若同时掌握流动人口身份证号码,
可以在讨论区的县(市、区)分版区中向户籍地提交。
(五)通报(查询)信息格式和要求
1、提交信息时,标题中注明接收单位名称、通报对象姓名和通报信息
类型,如通报(查询)××(类型)信息:××(村)××(姓名)。
2、在提交内容栏中,首先选择“基本信息”并填写完整后,再选择提
交信息类型,按提示内容填写需要通报或查询的内容。
3、第一次向流出地提交流动人口对象信息时,应详细填写通报(查询)
对象的基本信息、生育节育等信息,与流出地进行信息核对。已核对信息
一致的对象,再次通报信息时直接通报相关信息内容。
4、信息交流时,通报内容中一次可以发送一个对象的多项信息,但不
能发送多个交流对象信息。
如果向同一村(或乡镇)通报人数较多,可以生成电子表格(Excel)
文件作为附件向对方通报,并在标题栏中注明通报人数,其中在人数前应
加上文件中第一个通报对象姓名,如“通报孕环检信息:+村名称+张菊花
等10人”,附件内容应包括村名、夫妻姓名和通报内容。每个附件文件只
能通报一种类型信息。
(六)反馈信息格式和要求
1、反馈信息时,直接在对方发来的信息中选择“回复信息”,向对方
进行信息反馈。回复时,将“内容”栏中原信息用“-----”符号隔开,然后
再写反馈内容,以区分接收信息和反馈信息。
2、对通报信息,直接回复已接收,若通报信息与本地掌握信息不相符
的,应详细说明不相符内容。对查询信息,调查核实后向对方回复核实信
息内容。
3、第一次接收流出对象的信息,应与对方核对基本信息、生育节育等
信息。两地对交流对象的信息已经核对确认相符,不需要再反复回复;若
不相符,应继续进行核对反馈。
4、对查找不到的对象,应详细说明原因。
3
5、对对方以附件文件发来的信息,可以在附件文件中直接补充完整信
息或说明情况后,仍以附件文件向对方反馈,回复时在标题栏中注明反馈
信息类型、第一个对象姓名和反馈人数。
(七)信息交流工作要求
1、建立和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办公平台工作要
求和程序,规范信息交流内容和格式,及时准确做好信息的提交和反馈。
2、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流动人
口信息,建立和变更流动人口档案和资料,落实流动人口各项管理服务工
作。
3、建立信息交流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杜绝
信息交流不实和不及时现象,将信息交流准确和及时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
考核。
三、办公平台工作信息交流
办公平台“讨论区”为省、市、县、乡进行工作信息交流功能区。
(一)讨论区工作信息交流内容
1、省流动人口管理处下发的各类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
2、各级用户在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工作经验介绍、相关
问题咨询、工作信息交流等。
3、省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存在难以协作问题,需上级加强监管或协
调的信息。
(二)讨论区置顶信息管理和使用
省流动人口管理处对讨论区中有关工作信息进行置顶,并要求相关单
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1、置顶信息的范围:
(1)省流动人口管理处下发的各类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
(2)省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难以协作,需加强监管或协调的信息。
(3)各地有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值得推荐的经验或值得讨论
的建议。
2、置顶信息的管理:
4
(1)各类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将及时发布并置顶。
(2)有关协作信息或好的经验、建议,经省流动人口处研究后决定
发布或置顶。
3、置顶信息的使用:
(1)各类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需各市回复或反馈的,各地应及时反
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要求和任务。反馈及时率和任务完成情况将
作为考核平时工作的依据。
(2)流动人口协作信息涉及到的单位要及时相互协调解决,各市应加
强监督和指导,协作结果及时在办公平台上反馈。对协作中一方或双方协
作不力并出现问题的,将纳入年终对平时工作的考核。
(三)讨论区使用注意事项和责任追究
1、用户在提交相关信息时,标题中应注明信息类型和简要内容。其中
信息类型主要为通知、咨询、经验、协作、建议等五类。
2、讨论区分版区为市、县(市、区)本级辖区单位进行工作信息交流
的功能区。
3、各级用户在交流工作信息时应注意语言规范,严禁在平台上发布反
动言论、垃圾信息和各类广告。
4、与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无关的信息和咨询,在省人口计生委相关办
公平台上提交。
5、办公平台是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平台,凡在平台上发布不
良信息和不实信息的,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
考评扣分的处分。
四、其他功能
(一)通知公告
省流动人口管理处发布工作通知、公告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交流
介绍各地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经验。
(三)文件下载
点击下载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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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链接
点击进入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其他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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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11-04 19:54: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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