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2-10-21 22:30:38 阅读: 评论:0


2022年10月21日发
(作者:significant)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各项目部: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

人身安全、社会安定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

标准》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

指挥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从严管理,全程监

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

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全过程安全管理,防止火灾、

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和其它意外情况

的发生。

第二条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责任爆

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确保爆炸物品管理、使用绝对安

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

入安全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安委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将民用爆炸

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

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全面督促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及安

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指导项目部编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4、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防爆工作,总结先进经

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彰防爆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5、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项目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

理决定。

第五条项目部第一管理者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保障民用爆

炸物品管理体系完善,全面掌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状况。

2、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与本项目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等

活动统筹安排。

3、为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负责制,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查处违章违

纪,监督整改存在的隐患。

5、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员工学习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参与仓库选址、建设及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许可

证的申请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做好配套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采购、运输、库管、领料、现场管

理、使用、退料等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发

现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向上一级安质部

门及公安部门报告。

4、组织对相关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

效。

5、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和管理档案。

第七条相关部门职责

1、技术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制定

施爆方案,预算当天(当班)使用民爆物品的数量。

2、物设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供应和帐物管

理工作。

第三章建库

第八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使用的民爆物品种类、单

位时间可能使用的最大数量、施爆方案等因素确定库容量,报

请当地公安部门,并与公安部门共同确定仓库地点、建库方

案。仓库选址和建设、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

库安全标准》(GB15745-95)的要求。

第九条民爆物品仓库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验收

合格,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准使用。

第四章购买、运输

第十条项目部必须在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

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准

购买和运输。

第十一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输,

并做到“三固定”、“六不准”、“一齐全”。

三固定:固定车辆、固定驾驶员(有经验的驾驶员)、固定押

运员。

六不准:不准饮酒,不准超载超高,途中不准超车,不准高

速行驶,不准随意停车,不准捎、买、带其它物品。

一齐全:车辆标志、灭火器材、遮盖、防火罩等器具齐全。

第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都要仔细检查车辆,确认

良好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在中途食宿,须与所在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派

人看守,停车后、开车前都要进行认真检查。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运行至目的地后,要实行卸车交接,仔

细清点,严禁信任交接,入库后要堆码核对。在交接清单上押

运员、材料员、库管员要签字。如有差错立即追查清楚,重大

问题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储存

第十五条民爆物品仓库的库房、围墙、大门、排水设施要

完整良好,库区围墙内不得种植超过一米高度的植物,库房四

周2米范围内不得有小树、杂草和种植任何植物。

第十六条库区内安装的安全设施(避雷针、通迅器材、消

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状态良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库房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杂物(包括空药箱、

纸盒等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民爆物品仓库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

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库房门

钥匙严禁带出库区,严禁一人掌管两把钥匙。

第十九条库房内炸药、雷管堆放必须平稳牢固,地面铺垫

高20厘米左右的方木或垫板,箱装爆炸物品标志向外,并留出

适当的通道和墙距、垛距。便于查看核对、通风、防潮、降

温,炸药高度不得超过5箱,雷管高度不得超过4箱。

第二十条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予

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所在地县级

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在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和方式妥善销

毁。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做到: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房。

2、禁止在库区、房内会客留宿。

3、禁止在库区、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取暖、烧水、

烧饭。

4、禁止不同性质的爆炸物品混存一库。

5、禁止超过公安部门规定的储存数量。

6、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铁钉鞋入库。

7、禁止在库内加工炮头。

8、禁止擅自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保管、存放爆炸物品。

9、禁止在库区内搞副业或饲养家禽。

10、禁止仓库管理人员擅离职守。

11、禁止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

卖、转借和非法购买爆炸物品。

12、禁止使用爆炸物品从事非生产活动。

13、禁止在库区附近放牧、烧荒、打猎。

14、禁止带火种进入库房。

第六章领、用、退

第二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发和使用,必须按照“认真

计划,定人审核,双人领取,专人验收,分用记帐,剩余退

库,加强监督,有事汇报”的原则进行。

1、根据当天需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填写一式二份《领料

单》,由爆破负责人审核,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由指定爆破

人员凭单向库房领料。

2、领取(退库)爆炸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必须使用

专用工具,炸药、雷管、导火索分开,途中谨防丢失,前后两

人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库房发现审批手续不符,领取数字涂改,非指定的职工

领料,单人领取,没有安全领取工具等情况时,不准发料。

4、民用爆炸物品领到施工现场后,应有爆破负责人与领料

人、监炮员当面对照领料单,核实数量。

5、加工药包、测试雷管、雷管与导火索连接时,必须在安

全的地方使用专用安全工具进行。

第二十三条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必须当日用完,禁止存放

在库房内;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不论多少,必须在当天最后一

批炮放完后退回药库,不得以任何借口把民用爆炸物品存放现

场过夜,更不得拿回家中或宿舍。在退料时,应填写一式二份

《退料单》,由爆破负责人核准,监炮员在场,交指定人员凭单

向药库退料,退料人应将收料人签收后的《退料单》带回交给爆

破负责人保存备查。进入库房的剩余料,应及时纳入库房总

帐,禁止寄存在库房内。

第七章管库人员

第二十四条爆炸物品管库人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

强,身体健壮,有一定文化,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

的正式职工担任。

第二十五条管库人员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爆破器材的入

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并做好下列工作:

1.必须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2.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帐物相符;

3.做好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

施,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

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

内;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消防设

施、避雷设施等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

除隐患;

4.做好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对发

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

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5.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

患。

第八章监炮员

第二十六条各爆破现场应设专职爆破监督员(监炮员),

加强爆炸物品在现场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监炮员必须选

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并经公安机

关培训,取得爆破员资格证书的正式职工担任。

第二十七条监炮员职责

1、根据申请计划,核实领到现场后的民用爆炸物品品种、

数量。

2、掌握爆破作业点的爆破情况(炮孔个数、用药量),对装

药孔数和实际爆破进行核对。

3、保证现场民用爆炸器材的安全,防止意外爆炸事故的发

生,防止器材被盗、抢、丢失;

4、钻孔前检查作业面,发现有危石、有害气体超标、支护

破坏、温度异常、通道不畅等情况要在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负责爆破现场的安全,在未达到规程、技术交底中要求

的条件时禁止点炮。

6、对爆破后的现场进行清理,对瞎炮、未引爆的民爆物品

要按程序进行处理。

7、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退库前,清点数量,确认领、用、

退三数绝对相符,填写《退料单》。

8、每排炮放完后都要认真填写监炮日志。

第九章爆破员

第二十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必须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

强,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爆破员

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九条劳务人员担任爆破员必须持有效的二证(身份

证、爆破员作业证),经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劳务人员的爆破员严禁在无正式职工在场的情

况下单独领、用、保管爆破器材。

第三十一条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遇下列情况

之一的禁止施炮:

1、没有监炮员在场不放;

2、炮眼不合要求不放;

3、爆炸器材不合格不放;

4、使用电雷管遇雷雨不放;

5、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到安全地点不放;

6、没有发出放炮信号不放。

第三十二条爆破员必须对爆破后的现场进行认真清理,发

现未引爆的民爆爆物品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丢、留在施工现

场。

第十章其它要求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将爆破任务交由其它单位时,必须做好

以下工作。

1、查验其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许可证等是否齐全有

效,了解其同类施工业务的完成情况;

2、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规定双方的安

全责任和义务;

3、施工前对提供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人员资质等进行

审查;

4、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措施到位情况,

对存在的问题要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

第十章奖惩

第三十四条指挥部将本《办法》作为对项目部检查、考

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对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

位和个人,对防止爆炸事故发生的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履

行职责,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造

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指挥部安全质量

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附件《爆炸物品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爆炸物品安全检查记录

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人员:

使用单位(工程项目全称):所属上级公司:

项目部联系电话:

项目部爆炸物品分管领导:手机:

库房所在地:省县(市)乡(镇)村(组)

建库时间年月日预计使用至年月日

类别

检查内容

1.建库地址是否符号要求?

2.库房审批手续、设计图纸、库房

照片等档案资料

3.库房结构:墙体、房顶、门、窗

锁规格

4.报警器、通信工具,犬防、防火、

检查情况、问题以及隐患整改意见

购买

运输

使

防雷以及围栏

5.看管人员数量、是否内部职工

6.库房、看守房之间距离与工地

房屋及当地居民区最近距离

7.临时存放有无专人负责、专柜保管

8.是否办理准购、准运输手续

9.是否有专职押运员押运

10.装卸是否按要求进行

11.雷管炸药库设计储量

12.雷管炸药现存量

13.帐、物是否相符

14.是否办理准储手续

15.是否有出入库登记

16.库房内有无堆放性质相抵触、过

期失效和易燃易爆的其他物品

17.堆码、通道、通风、防潮条件

18.领发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适

量、帐物是否清楚

19.“四大员”等涉爆人员是否经专

门培训、持证作业

20.有无无证操作、使用问题

20.剩余爆炸物品如何处理,有无清

退回收登记

22.失效、过期爆炸物品销毁手续

23.销毁登记,过程记录等

24.是否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组织,岗

位责任制度、签定责任状情况

25.领导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是否落

26.看守人员值班登记制度,出入库

区人员登记制度

27.现场日消耗登记制度

28.何时、何单位、何人进行过检查?

检查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

29.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情

况,有无记录

30.有无涉爆人员私存、转送、盗卖

31.是否有其他私存乱放的现象

32.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罚情况,多

少人、次,何种处分

33.雷管编号管理使用制度已建哪几

种?

检查

(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单位

意见

检查

意见

检查人签字:年月日

民爆物品管理及使用检查表

项目部名称:

检查

检查内容

项目

1、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

检查情况

一管理度完善

2、库管员、监炮员、爆破员持证上岗

储存和加工爆炸物品的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治

应急

处置

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盗窃及意外性自

1、消防、避雷器材(设施)配置合理、有

消防

安全

2、严格执行防火制度

1、帐物相符

日常

四工作

程序

2、雷管、炸药贮存符合规范,合理、有序

3、严格执行领用退料制度

4、管库、监炮、领用退料等环节都应是正

式职工。

1、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点符合有关规范,民

现场

五安全

要求

爆物品存放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并严格管

理。

2、爆破作业要有专人指挥,划定安全区,

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

效。

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

员穿化纤衣服

4、监炮员了解有关技术参数、要求

1、钻孔、装药前要认真检查,严格按程序

操作。

2、引爆前要对防护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严格执行“十禁止”

现场

3、爆破后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冒

六作业

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

程序

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

或标志。

4、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

录。

要求:

追踪情况:

项目负责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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