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10-18 21:13:11 阅读: 评论:0


2022年10月18日发
(作者:论文封面格式)

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实我乡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筑牢

防止返贫致贫防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县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县乡

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

合全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户*人)进行排

查。

二、力量组织

组织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

中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6月23日前按照《**县**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

时间安排表》(附件1)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按程序审定后,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新增监测对象

纳入监测,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

统"。

四、排查内容

(一)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

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

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

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

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

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

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

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

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

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

响,依靠自身力量一年内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的农户。

(二)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

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

扶成效;对“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

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

续巩固情况。

五、方式方法

(一)集中排查

1.排查前准备工作。

一是收集部门信息。乡扶贫办负责收集县级部门下发名

单。并于6月11018:00前下发到相关村(社区)"两委”。

风险信息主要包括: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

大幅减少、支出大幅增加,家庭住房不安全,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安全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产业项目失败,

较大规模失业,突发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等。

二是收集其他风险信息。主要是梳理农户自主向村“两

委”申报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基层干部日常了解农

民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线或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信息,以

及新闻媒体、政务信箱、公共网络等渠道反映有返贫致贫风

险的农户信息。

2.集中会商锁定重点对象。6月12日前,以村为单位,

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共同参与,对部

门反馈的风险信息、其他风险信息进行集中会商,对所有农

户进行一户一户地分析研判,已掌握的有房、有车、有社保、

有财政供养人员、有经商办企业等家庭经济条件明显较好的

农户可不列入排查对象;最终锁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重点

对象(附件3)。

3.入户排查。6月13日前,全覆盖走访存在致贫返贫风

险的农户、监测对象和稳定消除风险的农户(附件4)。入户

走访时,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

(二)开展认定

1.分析研判。6月15日前各村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

分析研判,初步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附件5)。

2.信息核实。6月150前,村(居)"两委”、驻村工作

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

表》中1-5项(附件6,参考指标解释附件7填写),同时一

并填写信息比对表(附件8)o农户填写申请书,承诺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

息(附件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对象:

一是直系亲属有财政供养人员或经济条件好的,有家庭

成员或不在同一个户籍下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机关、事业

单位、国有企业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的,单人户、老人户

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

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

价值超过监测线标准1.5倍的;

二是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

车、大型农机具的;

三是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政策性住房,超标准

新建住房造成负债过大的,拥有门面出租有固定收入的;

四是家庭成员有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的,且年营业纯

收入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五是其他需要慎重纳入的,家庭成员有过度医疗治疗、

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

口类材料的,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子女

高费择校读书、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家庭成员存在

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拒绝接受村(居)

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或有关部门入户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

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整户长期(一年及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且联

系不上或经联系不愿回来的。

3.评议公示。6月15H至19日,村(居)“两委”根据

核实情况,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民

主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附件11),时间不少于5天。无

异议的,由村(社区)形成《关于审核确认防止返贫动态监

测对象的报告》

上报所在乡扶贫办。

4.复查审核。6月20日前,乡扶贫办收集汇总各村上报

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附件

13)。无异议的,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审核(附件14),

审核结果报县乡村振兴局(附件16)。

5.部门比对。6月20日至21日,经由县乡村振兴局将

审核名单反馈至县公安、市监、人社、房地产服务中心、不

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不纳入'‘情

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反馈相关后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

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县级审定。6月22日,县乡村振兴局将拟确定监测对

象名单,按程序报南充市乡村振兴局业务审核后,6月23日

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公告录入。6月24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

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6月30日前,

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边查边改。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新发生的问题,

易地搬迁、扶贫产业、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等方面的问题,

要同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核实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支部书记和片区领导是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片区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村(居)支部

书记要做好统筹协调、具体落实,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

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乡上将派出督导组赴各村

(居)开展督查。省市县也将组建工作组对我乡的排查工作

进行督查指导。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居)要对照排查内容,

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

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

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要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

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

也要防止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放进来,确保应纳尽纳,应帮

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避免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是一项历史性工程。经过几年持续奋斗,我市

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

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按照要求,

在5年过渡期内,要落实“四个不摘”,突出“五项重点”,

建立健全“七项机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抓

好已脱贫地区和非贫困地区的均衡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实现乡村宜居宜业、农

民富裕富足。

一、落实“四个不摘”严防“急刹车”

脱了贫,还要致富,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

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艰巨。实施意见强调,

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

资金支持、帮扶力量的总体稳定,严防帮扶政策"急刹车”。

1、摘帽不摘责任

已摘帽县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工作,保持干劲不懈、工作不断、机制不乱。

2、摘帽不摘政策

加强后续扶持,把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

再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

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

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3、摘帽不摘帮扶

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分包、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

城市区结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等各类帮扶;继续选派驻村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4、摘帽不摘监管

对摘帽县、出列村、脱贫户定期跟踪监测,对行业政策

落实情况定期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二、聚焦“五项重点”接续精准帮扶

巩固脱贫成果,如何精准发力?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

明确了“五项重点”,因人因户施策,接续精准帮扶。

1、聚焦两类人群

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为重点,坚持事前预防

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风险,及时落

实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2、聚焦稳定增收

把发展产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作为脱贫群众稳定增

收的重要途径,确保收入稳定可持续。

3、聚焦兜底群体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对弱劳动能力的,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方式帮

助就近就地就业;对无劳动能力的,积极推广资产收益等模

式,确保有稳定收入来源。

4、聚焦均衡发展

在巩固拓展己脱贫摘帽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基础上,加大

对非贫困地区投入和支持力度,实现均衡发展。

5、聚焦有效衔接

把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总体部署,推动产

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扶志扶智向人才振兴、文化扶贫向文化

振兴、生态扶贫向生态振兴、抓党建促脱贫向组织振兴转变,

实现有效衔接。

三、建立健全“七项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衡量脱贫攻坚成果能否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关键

要看能否做到不返贫。实施意见明确了七项防止返贫动态监

测和帮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1、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扩大“市智慧扶贫系统”的监测范围,结合“九个一”

大走访,定期回访脱贫户,每年对所有出列村组织一次“回

头看”,防止滑坡。对“两类人群”购买防贫保险,及时化

解生产生活风险。

2、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推动沟域生态经济提质扩面,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创新消费扶贫模式,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帮扶政策

措施由以到村到户为主向以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不断增

强“造血”能力。

3、建立健全就业帮扶机制

加强就业监测,强化技能培训,加强劳务输出,建设一

批返乡下乡创业专业园区,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

贫群众全部就业。

4、建立健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机制

加强搬迁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区管理,形成“党支

部建在社区、党小组建在楼栋、服务队建在单元”格局,因

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

富。

5、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

策,此后调整至乡村振兴重点县实施。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

扶贫资产要实施分类管理,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确

保保值增效,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

6、建立健全兜底保障机制

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

策有效衔接,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创新探索“农村老年幸福

院集中托管、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社会福利机构集中托养、

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中心集中托养、医养结合机构集中治疗

康复”"五集中”模式,提升兜底实效。创新“精准防贫保险”

等保险产品。

7、建立健全扶智扶志机制

推广“爱心超市”“孝善基金”等有效做法,更多采取

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引导脱贫户通过生

产和就业增收致§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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