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增加条款

更新时间:2022-10-16 15:45: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10月16日发
(作者:会计等级)

合同编号:

补充协议增加条款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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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增加条款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公司乙方:天津

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红桥分公司

就远洋城香颂园、滨悦花园、滨尚花园的秩序维护事宜,甲方与乙

方于2013年10月1日签订了编号为QL1220032

的《秩序维护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

同意对原合同条款作如下变更:

第一条双方共同同意增加工作内容并相应变更合同价款,具体变更

情况如下:

1、乙方向甲方所委托项目即(香颂园、滨悦花园、滨尚花园)增

加保安员6名。

2、乙方所增加的保安员职责为所属园区的白班倒岗与执勤。3、乙

方所增加保安员必须保证年龄在35岁以下。身高要求175CM

以上,并且保证50%的骨干率(退伍或有保安工作经验2年)

4、所增加保安的服务费按每人4300元(大写:肆仟叁佰元整)

的标准支付。

5、上述费用已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福利待遇、人

身保险、乙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除支付上述费用以外,无需再

支付任何费用。

6、本合同总金额为129000元(2014.5.1~20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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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订立本补充协议时,双方已就变更后条款的内容进行了充

分协商,双

方对其中约定的内容完全知悉和理解,并完全同意受其约束。

第三条本补充协议仅系双方就上述指定条款的变更,本补充协议是

原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约定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

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第四条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

二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

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3页/共4页

以下无正文,使用前请删除。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

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

手填。

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固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

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

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

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

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

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

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钍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

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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