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展全民健
身运动空间,满足不同兴趣爱好干部职工的文化体育需求,完善兴趣
小组日常管理,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职工文体活动品牌,特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负责兴趣小组的管理及协调。
第二章兴趣爱好小组组建
第四条各类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小组的组建采取在职干部职工自
愿组合的形式,每个兴趣小组成员须在8人以上,成立后将《文体活
动兴趣小组申请表》(见附录1)报总部工会批准。
第五条总部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类兴趣爱好小组(原则上
不超过3个),申请参加或退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选择兴趣爱好
小组可以每年申请调整一次。
第六条兴趣爱好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
第三章兴趣爱好小组活动原则与要求
第七条兴趣活动小组实行自主管理,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参与
该兴趣项目的成员推举产生。
第八条贯彻执行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任务安排,根据工
会的部署,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比赛和主题活动。
第九条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兴趣小组活动以不影响正常的生产
工作为前提。
第十条小组组长应充分体现助人助己、乐于奉献的精神,对认
真负责并取得良好活动成果的,公司每年度参照《员工手册》有关奖
励、加分管理予以评优或奖励。
第四章兴趣爱好小组的管理
第十一条兴趣爱好小组是文体活动的基础组织,是提高干部职
工文体素质、展示才华的平台,要及时吸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且具有
一定兴趣爱好水平的人员参加业余文体活动。
第十二条兴趣爱好小组要自拟章程或管理办法,建立日常管理
制度,定期开展活动,确保小组开展文体活动常态化。
第十三条兴趣爱好小组活动时间以业余为主,尽量安排在下班、
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每个兴趣小组每月
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或4小时)。活动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由组
织负责衔接安排。
第十四条兴趣爱好小组代表单位参加上级组织规定的比赛项目
时,集训期间的经费由机关工会承担。
第十五条兴趣爱好小组参加上述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
人项目前三名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兴趣爱好小组在开展活动时要增强安全意识,个人财
产及身体安全由个人责任自负。
第五章兴趣小组活动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兴趣小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公共支费。
第十八条活动经费用途包括:
(一)公共活动器具及易耗品,如:运动球类、积分器、秒表、
棋牌、教学用书/视频等公共用品用具,不包括乒乓球拍、羽毛球拍、
电/吉他、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用品用具。
(二)教学指导费用,如:有计划的安排相关专业老师现场指导。
(三)企业间或社区联谊比赛费用,如:场租、奖品等费用。
(四)活动经费归口至党群纪检监察室统筹管理,由小组组长向
党群纪检监察室协调领用。
(五)本活动经费仅用于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成立,并在党群纪检
监察室报备的兴趣小组。
第十九条兴趣小组按组员人数活动补助100元/人/月。参加比
赛或专业培训费用呈报后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群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录《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申请表》
本文发布于:2022-10-16 10:08: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2/29467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