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班组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班组进场施工,必须报经项目经理同意,统一安排办理进场手续,
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尽
量安排筛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场施工,“两劳”释放人员、有吸
毒史人员及其他不良记录人员不得安排到施工现场工作。
(一)、新入场作业人员必须在项目部做好新工入场登记手续并提供本人有
效证件复印件;
(二)、新入场作业人员在进入工地后必须由安全员先对其做好安全教育和
相关作业区的技术和安全交底;
(三)、不得使用“两劳”释放人员、有吸毒史人员及其他不良记录人员;
(四)、施工班组负责人必须思想良好,在熟悉施工图、了解施工现场特点
和签订工作合同后全力配合项目部展开工作。
第二条、各施工项目的施工班组进入现场后,必须明确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
及范围,质量标准,安全规定,工程进度,文明施工,计件单价及结算方式,
约定的有关奖惩。并组织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才能
开展工作。
(一)、施工班组入场后必须按照合同履行职责;
(二)、施工班组必须配合公司及项目部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
(三)、施工班组在入场后必须在项目技术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其进行技术和
安全交底之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四)、班组长(代班)不能擅自离开工地,做好监督本班作业人员施工过
程中将会发生的安全隐患和事故以及产生的质量问题;
(五)、各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的验收规范;
(六)、各施工班组必须完成项目部下发的周、月进度计划(除非不可抗力
因素外);
(七)、各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用材料归整有序,不得随意乱堆
乱放,不得肆意浪费;
(八)、各施工班组必须把故事发生率控制在以下目标:
1、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事故频率控制3%;
2、安全达标75分以上;
3、文明施工项目75分以上。
(九)、所有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受教育人员签字按手印;
(十)、每周五下午3点为例行安全大检查,所有施工班组负责人必须准时
参加,如不到场将进行处罚。
第三条、入场工作的施工班组必须结合文明施工要求及现场项目部统一的住宿
安排,不得自行占用施工场地或其它建筑作为宿舍。
(一)、施工班组不得随意搭设宿舍,不得随意占用施工场地;
(二)、施工班组不得在生活区聚众赌博、酗酒,不得随意使用明火;
(三)、班组宿舍内不得使用违禁电器,宿舍内必须干净整洁,无腐臭;
(四)、班组宿舍内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五)、生活区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必须设置专门的垃圾场地;
(六)、施工生活区不得饲养家禽,生活区配电箱必须上锁;
(七)、施工班组不得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八)、施工班组必须设置专门的食堂,不准在宿舍内烧菜做饭。
第四条、进入施工项目工作的施工班组,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等
方面不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规、公司的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项目部可
按照危机的严重程度可给予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项目部可报经部门经理同
意后,可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出施工现场,另行安排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承担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不得违反国家、地方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杜绝屡教不改、违规操
作;
(三)、如发生停工整顿和清退出场时,若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施工班组承
担一切损失,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进入施工项目工作的施工班组,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方面不能满足
公司向业主的承诺,项目部可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出施工
现场,另行安排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没有达到项目部要求的,若产生返工、工期延
误和浪费材料的将有班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二)、班组在没有完成本周周计划和月计划的必须阐明合理原因,并在下
期的计划中追赶,若连续没有完成本周周计划对项目造成工期拖延的将根据严
重性进行处罚;
第六条、各个工序施工前施工班组长应按照图纸会审、安全教育的要求对具体
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施工班
组长承担因管理不力造成的返工、材料浪费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一)、各个工序施工前,班组长按照项目部给予的最新施工图、图纸会审
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对工人进行技术及安全教育;
(二)、作业班组所使用的加工机具(钢筋加工机具、木工加工机具)必须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三)、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机具常识,不得随意安排不懂
人员进行操作;
(四)、各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肆意破环和擅自拆除;
(五)、各加工人员不得随意将新材料不顾后果的任意加工,若因此造成浪
费的,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六)、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看管施工机具,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七)、塔吊司机必须遵从“十不吊”原则。
第七条、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施工班组长有义务配合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施工
方案、提取材料计划,严格监督具体操作人员按照预定的施工方案搭配使用材
料,努力降低材料损耗率。施工班组长承担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材料浪费损失的
赔偿责任。
(一)、施工过程中班长必须配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商定施工方案;
(二)、班组长需做好对下周进度或下月进度计划所需材料进行提取,并做
好核算记录;
(三)、班组长(代班)必须严格监督本班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图纸、施
工方案和现场商定方案进行施工,所用材料是否为合格产品,是否用对材料;
(四)、施工班组长承担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材料浪费损失的赔偿责任;
(五)、施工班组必须提前一周上报下月材料计划。
第八条、施工班组长对现场发生的零星计时工原则上应当天与安排工作的管理
人员办理计时工签证,有特殊原因不能当天办理的应在一周以内予以完善手续,
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后,施工班组长应会同2个以上现场管
理人员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办理现场收方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若产生合同外的用工,当班班组长必须在当天下班后到
项目部相关工长做好签证;
(二)、合同外用工签证若当日未办理的在一周内予以完善,超过规定时间
的将不予以办理;
(三)、施工班组长必须将合同外的用工签证做好详细的工作内容;
(四)、工程完工后必须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签字验
收,收方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
第九条、施工班组对施工现场的不合理或违规现象有建议、举报权利,可随时
与工程部经理、公司经理沟通联系。对有建设性建议、举报重大违规、维护公
司利益不受损害的个人或班组公司将给予保护并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
励。
第十条、施工班组在工作中违纪的按其违规的严重程度和损失程度,公司将给
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理,具体处罚规定为:
(一)一般违纪给予口头警告或对该班组50—500元经济处罚,适用范围如
下:
1、在施工现场打牌或其它形式进行赌博的;
2、不服从项目部统一住宿安排,自行占用施工场地或其他建筑物住宿的;
3、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按照预先商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的;
4、私拉乱接施工用电,施工成品或半成品乱堆乱码的;
5、不合理使用材料,浪费施工材料的;
6、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的;
7、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吸烟、违章用火和其他违反消防规定的;
8、在工地酗酒或酗酒后在工地施工的;
9、语言行动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
10、其它符合一般违纪条件规定的;
11、施工临时用电线路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穿管或架空的;
12、肆意破环和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全标语
等一切安全设施的;
13、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的;
14、在施工现场光脚、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的;
15、施工现场任意大小便的;
1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及高空作业随意向下扔物品的;
17、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18、违规操作施工机具和特种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的;
19、在外脚手架上施工结束后未清理剩余材料的;
20、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未经许可将非本工地相关人员带入现场的;
21、随意打开配电箱乱接乱搭及施工用水不随用随关的;
22、施工现场需将未用完的材料(砂浆、砼等)清理干净的;
23、在施工现场任意丢弃生活垃圾(饭盒、酒瓶)的;
24、塔式起重机没有进行例行维护保养的(每周一次);
25、塔式起重机司机没有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
26、各施工通道没有进行安全防护的;
27、洞口临边防护没有防护到位的;
28、其它符合违纪条件规定的。
(二)严重违纪给予该班组500—2000元经济处罚并辞退违纪当事人,适用
范围如下:
1、在工地有偷盗行为或为偷盗行为提供方便通风报信的;
2、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出面阻止,不及时举报,故作不知情不配合事
实调查在调查中弄虚作假的;
3、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损失及工期延误的;
4、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损害公司形象的;
5、在施工现场有打架斗殴和其它影响公共秩序的;
6、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给他人造成伤害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违章施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9、塔式起重机没有进行月检、并且司机人员违规操作的;
10、塔式起重机司机无证上岗的;
11、砂浆搅拌机操作人员没有按照项目部给出的配合比擅自更改的;
12、施工班组如发生殴打、威胁恐吓项目管理人员的;
13、其它符合严重违纪条件规定的。
(三)重大严重违纪给予该班组2000—20000元经济处罚或没收其全部工程
款、辞退该班组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适用范围如下:
1、违章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
2、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公司形象及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与他人串通窃取公司商业机密,牺牲公司利益为自己牟取利益的;
4、擅自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或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6、其它符合重大严重违纪条件的。
第十一条、施工班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不能擅自离开工地,
有事外出必须先向项目部请假,否则项目部将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以上管理制度自签字之日起实施。
施工班组:
年月日
项目部:
年月日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赫章县小山片区项目部
本文发布于:2022-10-16 10:00: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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