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制度
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制度
建筑工地
一、工地平安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
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平安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平安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
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平安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展系统周密的方案,保
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
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到达平安防火、卫生、
文明的要求,做到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制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
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平安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
进展和体检,经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平安防护装置、
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历收前方能使用,并
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平安装置要平安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
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
岗。
8.实行逐级的平安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
概况、施工方法、平安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展详细交底,施工员
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
工、临时工详细的平安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
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展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
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
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
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
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
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平安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平安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平安生产与职工
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
产的平安,所有奖罚金归个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假设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
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
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每周平安员要组织一次平安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
性应注意的事项进展指导,经常在广阔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
平安意识的提高。
15.各班组要结合“平安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展一次平安活动,
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平安生产情况。
二、财务管理实施细那么
为了标准工程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
息,真实反映工程工程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本工程的详
细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工程工程的财务管理方法:
1、财务人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根底工
作标准》和《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2、财务账目应按每个单位工程工程设立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及固
定财产登记簿。
3、财务账目要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公司及工程部提交(月、
季、年)财务报表。
4、各种款项的收支、出纳应依据会计凭证支付、会计应依据工程经
理签批的(合法)原始凭证办理、记账。
5、原始税票、票据必须注写清: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供货车
号)、时间、对方联系;品名、规格尺寸、数量、单价、大写金
额、用途;工程经理、材料员、收料员(三人以上)签字为(合
法)凭证。(用途及签名应写在发票反面且经办及签字人应填写签
字时的时间)。
6、严禁任何人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
特殊情况、假设确需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应限额且不超
过壹万元,并经公司经理同意、两人同往办理。
7、在银行帐户支取现金、须俩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现金,否那么
所发生不良后果自负。传送现金在壹万元以上须俩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项,应针对签订人,他人不得代签代领,否那
么后果自负。
9、会计有权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纳库存进展盘查,出纳有权对会计账
目进展监视;会计出纳每月月底清库存、对账目,如有问题及时书
面上报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时对方应开发票,金额在300元以下可开收
款收据、但需优惠、另文字说明,一切票据严禁白条。
11、会计应按照《材料分类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工
程部财务月报表)的格式、将每张票据当天及时按类别输入计算
机、每月月底、月会前向公司及工程经理出据一份本钱核算汇总
表。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12、财务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员流动资金后再重新办理借支手续,
假设当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罚所短金额150%并在当月工
资中扣除。备用金只对工程经理指定的材料员预借、并由工程经理
签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额不超过5000元、笔笔清、不能累借,超
5000元在10000以内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13、每张票据、借据须经工程经理及其三人签字方为有效(合法)
票据;所有票据、借据须经公司经理在一月期限内签批完。票据、
借据等签字时间超过一月者、根据签字人签字时间、追究其压票人
的责任。
14、每笔款项支付时、经办人应和原订合同内容对照,复核是否与
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审查复核其内容及数据复
算。
15、人工费、材料款无结算审批挂账的、工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能
给予借款。人工费及材料款应按月或分项及时结算挂账。
16、不同品名的材料应分类汇总、结算、装订。
17、公司印章应由工程经理或会计专人保存、不得乱借;须盖章时
保管人亲自盖章。
18、银行支票管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进帐单)每次
购置回后、会计、出纳应按编号登记,在帐本及凭证上每次支付每
笔时注写清所用支票号码;作废支票也应按号码登记。
19、工程部管理及后勤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五号前根据
工程经理所汇总(大写总工日)的'表、编制签批完毕,每月12号
按时发放上月工资。工程部除了给材料员、灶管员借备用金外、给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20、工程部工地灶房、由工程部自行管理,单列账本、票据、工
资,(相关票据须经本工程部三人审签)独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
司汇报盈余情况,本工程部管理人员监视。
21、工程经理在月底月会前、安排专人结算当月:人工费、材料
费、钢化租赁费、本钱核算等,另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签字人均
应注写其签字时日期;且合同签订人签字认可后交财务汇总列表挂
账。
22、财务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向公司及工程
经理各交一份《人工费、材料费方案付款单》。单项工程完工后报
汇总表。
23、各工程经理应针对所负责的工程工程记一本总账:(投标文件
相关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甲供材料量、建立单位拨款总额及笔
数、人工费及材料费各施工组每次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欠款金
额、保修金额、水电费等)。
24、相关人员应在审核、审检、审批时严格要求、认真把关,仔细
一一复算、比照、对照、查寻、查访、访,认真负责、切实把
关。
25、工程部购置的办公用品,先入库、后领取,财务报销办公用品
票据时须先入库单后报销。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发票、材料结算单、钢化租赁
费、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票据均由材料科长全部复审签字;其它所
有票据由公司经理复审签字,人工费结算单由预算员审定后公司经
理复审签字。复审签字时限不得超过30天。
27、每一批方案付款票据签字时应与方案付款单一同送上,以便核
查核对。方案付款票据应与方案付款单金额相同,付款不能随意更
改变动。
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xx-09-0211:39|#2楼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平安与安
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
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贵阳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是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地文明
施工的监视管理部门。
各级建筑平安监视检查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按职责分工,负
责所属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的监视检查工作。
第四条建立工地文明施工实行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建立单位协助配
合、安监机构监视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建立工地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工程开
工前,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工地环境卫生制度及
文明施工措施。
第二章场容场貌
第六条建立工地必须用硬质材料围场施工,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
围栏进出口通道应设置大门,大门醒目处应悬挂标牌,标明工程工
程名称、建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经理和施工现场文
明施工负责人、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临主干道
的大型建筑物还应
悬挂建筑物透视图。
第七条市政建立工程不能进展全路段围场封闭时,必须设置人行通
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
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平安牢固的桥板,并设
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八条临街建立工程必须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
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平安网,严禁
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平安网。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
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十条市区内的建立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
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
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撤除后,应堆放整
齐。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撤除,做
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十三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生活卫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
计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
理。
第十五条办公场所应当符合标准性砖木构造的要求,环境应保持整
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十六条食堂的设置应当远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
有害物质的场所。
食堂应当采用砖木构造,制止用油毡作屋面,墙面抹灰刷白,地面
用水泥砂浆硬化,灶台贴釉面砖,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
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十七条宿舍应当尽量与施工区域分开,并采用砖木构造,墙面抹
灰刷白,地面硬化处理,保证通风采光,保持整洁卫生。
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制止搭设通
铺,每间宿舍居住不得超过3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第十八条建立工地应当设置厕所,蹲位与人数比为1:25--30。
有条件的应设置水冲式厕所。
厕所卫生专人负责,定时清扫、清掏,保持清洁卫生。高层建筑物
的作业区应有便溺设施,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设专人供水和专
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第二十条建立工地应当设医务室或巡回医疗点,医护人员针对季节
性流行病、传染病,及时向职工宣传有关知识。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提倡设立文化娱乐室及必要的沐浴室、更-衣
室。
第四章环境保护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
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
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三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
青或燃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制止
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二十四条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贵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
市容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入市内排水设施和河流。
第二十六条制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
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应当设专人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
进展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平安防护
第二十八条所有建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平
安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撤除等大型特殊工
程,都要编制单项平安术措施,否那么不得开工。
第二十九条建立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健全部工人入场三级平安教育制
度。凡未经平安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标
准和平安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展架设,严禁任意拉线
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
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平安电压。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电设备的平安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
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三十二条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平安网,搭设完必须经工
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都要设
置围栏或盖板和平安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三十四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防火设施和灭火器
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三十五条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
防煤气中毒,雨季来临之前要作好防洪抢险准备。
第六章罚那么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
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
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的,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
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
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
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平安隐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进展罚款处分,无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
1万元;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由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环
卫、园林、市政等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
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分决定的,由作
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申请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监视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根据本规定的行政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作出罚
款决定时,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全额上
缴同级财政。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平安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令、法规,深入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条
件,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结合九中工地的实际情
况,共同协商研究确定以下管理处分规定,此规定主要针对单位,旨
在催促单位负责人对现场人员进展交底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平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
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00-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
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成心制造噪音,噪音较大的施工工序
尽量避开学生上课时间违者100元/次;
3.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5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
象,违者2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平
安带,违者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平安帽,扣好帽带,违者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5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
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前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
要的消防措施,违者5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维修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
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平安责任,
并与学校保卫处签定《治安、平安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承受一次治安、平安教育,提高平安意
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
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平安班前活动天天进展,坚持焊接、油
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展防火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
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
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平安间隔不得小于
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
火的平安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去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
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假设变换动火
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
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
“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方案限量进入
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制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
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
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
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平安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
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
警告标志;
22.制止高空抛物。
本文发布于:2022-10-16 09:46: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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