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17 01:18:55 阅读: 评论:0

基本介绍

冀教[2010]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现将《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着力在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上下功夫。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1、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巩固和扩大第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确保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规划和部署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总结“十一五”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围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探索和实践新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

3、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提高高校和职业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要继续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教育率先发展。

4、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部署和要求,研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探索化解高校和普通高中债务。坚持勤俭办教育,完善“以县为主、校财局管”的经费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教育支付分中心管理职能,推广高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加强基建立项审核和资金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5、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配合做好河北省地方性教育法规清理和《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加强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抓好“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继续以“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四落实”。

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拓展德育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内涵,提升校园文化水平,系统规划设计德育活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德育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举办第三届班主任基本素质大赛、班主任工作案例征集和论文评比、德育工作论坛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德育研究工作。

7、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出一大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整体水平。以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深入推进网络育人、实践育人、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工程,不断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平台。

8、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基本标准,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强对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普通高中教学指导。继续开展课改样本校建设,配合教育部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大力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2010年春季起,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地方课程,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开设。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加强教育评价研究,扎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切实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筹备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成功课改模式、先进教学方法和典型工作经验。

9、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继续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考试升学办法。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公助生分配比例提高到80%。颁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配合新课程改革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高中课程改革后高考方案改革调研,初步拟定我省新课改后高考改革方案并征求意见。规范并稳步推进和扩大单独考试招生改革。

10、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冬季长跑和大课间体育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筹备举办河北省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河北省第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举办河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课评比观摩会,组织第三届普通高校体育课评优工作。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病教育,指导高校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实施河北省学生军训教学评价实验,促进军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1、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启动有效教学与有效学习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继续推进“河北省县域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综合实验项目”建设,加强对实验县实验过程的督促指导,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省“学科名师库”。进一步调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的方向,加强适应我省教育发展的政策性研究和实际问题研究。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2、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巩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加大对贫困寄宿学生资助力度。完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县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循环教科书使用工作。

13、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大力改造中小学危旧校舍,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坚持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通过闲置校舍置换、土地开发政策调控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广开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加强对校安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继续抓好明德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推动高标准农村小学建设。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巩固和提高,深化教育教学应用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网络课程资源、网络综合实践资源、学生自主学习资源和省级教师开放、互动网络平台的建设,做好应用指导与服务工作。积极做好邵氏基金赠款项目的争取和组织实施工作。

14、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均衡发展。总结我省前一时期工作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农村学区建设和联合校等四种模式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启动第二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工作。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的培训、交流力度,以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为抓手,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并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科学确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模、层次和速度。通过公共交通、校车、寄宿制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学生上学远的问题。积极开展“提升明德小学教育质量”工程,努力提高农村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15、推动高中教育稳步发展。稳妥调整普通高中布局,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水平。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与管理。加强农村薄弱高中建设,鼓励与支持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扶持薄弱高中。研究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指导意见,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积极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构建普通高中多元化办学模式。

16、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抓好特教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继续开展普及特殊教育县(市、区)创建活动,年内完成全省各县(市)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任务。坚持将学前教育发展重点放到农村,狠抓“普三”达标县(市、区)巩固提高和复查工作。组织举办“河北省第二届幼儿园教学能手比赛”,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和复查工作。做好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推荐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意见,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7、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把招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扩大中职招生的对象和范围,对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年以上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达到50万人。

18、进一步加强职教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对重点骨干专业带头人的培训,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指导学生实习。继续实施2009—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建设一批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专业实训基地。遴选部分项目争取国家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19、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探索集团成员之间在招生、教学、就业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方式。着眼服务“三农”,开展送教下乡,继续实施“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加快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分类指导县级职教中心改革与发展。通过充实辅导员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建立德育实验工作基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改等措施,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继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20、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教育。办好广播电视大学。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

五、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1、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价,鼓励高等学校面向社会需要办学。引导各类高等学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支持院校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中办出特色、争取一流,努力形成全省各类型高校中都有高水平学校的格局。积极推进“211工程”建设、省部共建和其他省属骨干大学建设。以重点学科带动重点大学建设,完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绩效考核办法,分层次建设好强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积极争列国家特色重点学科。加强应用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建设。做好国家和省示范高职的培育和遴选。充分发挥院校长联席会作用,推动各院校间的深入合作。

22、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召开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基本文件,规范教学管理。构建高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发挥各类项目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开展新一轮教改立项研究,切实抓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加强精品课程、教材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做好第二轮本科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编撰《河北省高等教育双年度发展报告》。加强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教学工作的督导。实施青年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启动高校人才培养“一帮一”计划。按大类组建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台成人高等教育改革文件,办好开放教育。做好2010年高校招生工作,推进按专业大类招生。

23、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企业需要,安排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启动《河北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计划》,完善“燕赵学者”遴选和评估办法,抓好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若干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召开实验室(中心)主任座谈会,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面向应用本科和示范高职,启动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深入探索高等学校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开展“河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推进年”活动,继续推动产学研合作;成立高校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社会科学委员会,大力加强学风建设;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启动河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组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社科重点项目研究。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工作。提高高校学术期刊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

24、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人才的培养质量和规模。做好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和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审核工作。适应构建河北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完善学科类型,优化学位授权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积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切实抓好工程、教育、农林和管理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继续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开展“研究生教育发展创新的探索与实践”立项研究,抓好重点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加强学位论文检查督导,继续开展评选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切实抓好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加强师资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5、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向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建立健全师德考评与激励机制,引导与鼓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建立一支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队伍。

26、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统筹考虑城乡中小学需求,拉齐农村与城镇学校教师编制标准,适当为农村学校增加编制,建立定期核编和编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制度,深入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完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机制,健全以优化结构和竞争择优为导向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小学校长任免、培养、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大幅提升中小学校长素质。

27、加大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好国家和省“百人计划”工程,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规范高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积极做好绩效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探索建立教师考核新机制。

28、重点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加强省级统筹,强化考试考核环节,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继续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万人支教工程”。深入推进师范大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农村教师医疗、住房等实际问题。

29、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充分利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做好“国培计划”,争取更多国家师资培训经费,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推动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建立培养资格准入制度,在综合性院校建立教师教育学院。建立教师教育专业合格证书制度。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提高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效益。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调查工作。

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解决教育民生重点问题

30、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完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高等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扩大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规模。认真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将学校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资助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31、努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继续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32、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广泛就业。深化职业指导课程建设,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逐步建立就业服务人员和职业指导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33、深入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抓好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完成高中会考工作,加大中考命题改革力度。加强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社会考试管理服务体系。

3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大高中学籍管理力度,规范普通高中的办学行为。认真解决复读班和无序异地招生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学校违规行为。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中小学校和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

八、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5、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教育发展咨询,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地方教育综合改革和统筹发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引导学校发挥优势、科学定位,形成特色。深入推进高校后勤改革,建立健全中初等学校后勤管理与保障体系。

36、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总结对县域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对47个县(市、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继续开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认定工作,对25个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行评估,推进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在进一步搞好督政的同时,加大督学的力度,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县级督学责任区试点。搞好专项教育督导,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37、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筹备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一批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行为。督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开展依法办学诚信学校创建活动。做好民办学校2009年度检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核备案工作。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

38、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强化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举办国际交流与高等教育高层论坛。推动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改革。建立海外培训基地,有计划、成建制地选派高校领导干部及中层管理人员到海外培训。推行阳光留学基地建设,规范自费留学中介机构行为。宣传表彰长期从事国际交流工作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加快汉语国际推广,办好孔子学院(课堂),建设河北特色汉语国际推广基地。组织举办第六届汉语技能暨中华才艺大赛和六省二市“动感汉语·魅力中国—外籍师生汉语技能大赛”。

39、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健全完善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网。建设和完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继续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开通全省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各市间互联互通。

40、做好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及其科研工作力度,推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做好全国第1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我省宣传月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做好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工作,全面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现状调研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倡导和推进群众性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九、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能力

4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同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编写大中小学科学发展观教材,并尽快将教材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

42、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努力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干部配备、调整和任免工作。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京津冀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43、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和大学生等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抓好“阵地建设工程”、“党员示范工程”、“素质提高工程”三项高校党建工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认真抓好民办学校党的建设。

44、进一步加强教育厅机关建设。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成果,继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学习型、效能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行为,完善“一口对外、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封闭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强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和调查研究等职能。全面加强保密和信访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45、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信息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加强新闻制度建设,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完善全省教育系统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搜集、研究、报送工作。加强政策调研,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46、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开展高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基建、财务、招生、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廉洁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47、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大净化网络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校园“110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校园、安全文明校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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