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2-11-16 14:47:27 阅读: 评论:0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监测、公共机构节能统计、民营经济统计、服务业统计、物价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等方面的有关职责;增加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职责;

(三)加强对农村经济统计、工业统计、商贸投资统计的有关职责;加强对全县乡镇、县级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规范管理社会统计调查机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和基本统计报表。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加强对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部门基本统计和资料的综合管理。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初审资料接收上报工作,开展统计系统业务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审批县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统计资料,承办县级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查处。规范管理社会统计调查机构。

(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合江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合江县统计执法队、行政审批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人事、财务、党务、工会、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统计事业经费、机关行政财务、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的报名和初审及考务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统计交流与合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并负责统计司法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的统计调查,监督统计标准的执行。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承担局机关、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搞好综合服务。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品流通、物价和市场运行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工资和劳动力的统计调查、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业监测、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等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乡镇、县级部门、局内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警,建立全县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承办全县经济形势统计新闻发布会;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完成其他综合性专项调查工作。

(三)工交能源监测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交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基本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对全县一、二、三产业的“三上企业”开展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的监测统计,对全县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开展抽样调查,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实施监测统计,编制全县能源生产、能源平衡表,核算全县万元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定期审核、公布各乡镇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GDP能耗,开展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预警、预测、分析、评价、考核等。

(四)农村经济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统计调查、乡镇信息系统建设,对农村贫困状况、自然灾害情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农村、农业及乡镇的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分析。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合江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4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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