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穆公亡马,岐下野人得而共食之者三百人。吏逐得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闻食马肉不饮酒者,伤人。”乃饮之酒。其后,穆公伐晋,三百人者闻穆公为晋所困,椎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于是穆公获晋侯以归。
秦穆公:春秋时期秦国的国君,春秋五霸之一。
岐下:岐山下。岐山在今陕西西省境内。
野人:当地土著居民。
椎锋:刀枪一类的武器。这里的意思是拿着武器。
椎锋争死:拿着锐利的武器以死相救.
亡:丢失
得:捕获
而:而且
逐:追捕
伤人:对人体有害.
晋侯:指晋惠公夷吾.
次:次序。
惠公:晋国国君。
食:吃
野人:农民
逐:追逐
害:伤害
乃:于是
伐:讨伐,攻打
困:困住
为:被
以:按照
归:返回
饮:给···喝
椎峰:手持锐利的武器
欲:要,想要
法:惩罚
闻:听说 者:.... 的人
伤:伤害
德:恩德
秦穆公丢失了一匹马,岐山下的三百多个老百姓捕获了这匹马并且把它分吃了。官吏追捕到这些人,准备绳之以法。秦穆公说:“有道德的人是不因为牲畜的缘故而伤害人,我听说吃马肉不喝酒会伤身体的。”于是就给他们酒喝。后来秦穆公攻打晋国,那三百个人听说秦穆公被晋国军队围困,个个拿着武器,为秦穆公拼死作战,用来报答秦穆公当初让他们食马饮酒的恩德。于是,秦穆公俘获了晋侯,回到秦国。
胸怀宽广,能体恤百姓的国君。
为人宽厚,不计得失,豪放阔达,能以德报怨,不为所失去的马迁怒于那些野人。
秦穆公尝出而亡其骏马,自往求之,见人已杀其马,方共食其肉。穆公谓曰:是吾骏马也.诸人皆惧而起。穆公曰:吾闻食骏马肉,不饮酒者杀人。即饮之酒。杀马者皆惭而去。居三年,晋攻秦穆公,围之。往时食马肉者相谓曰:可以出死,报食马得酒之恩矣。遂溃围,穆公卒得以解难,胜晋,获惠公以归。此德出而福反也。
秦穆公曾外出王宫,丢失了自己的骏马,亲自出去找,看见有人已经把自己的马杀掉了,正在一起吃肉。秦穆公对他们说:“这是我的马呀。”这些人都害怕惊恐地站起来。秦穆公说:“我听说吃骏马的肉不喝酒是会有杀人的念头的。”于是按次序给他们酒喝。杀马的人都惭愧地走了。过了三年,晋国攻打秦穆公,把秦穆公围困住了。以前那些杀马吃肉的人互相说:“咱们可以用出力(为君王)拼死作战,来报答穆公给我们马肉吃好酒喝的恩德。”于是冲散了包围,穆公终于解决困难,并打败晋国,抓了晋惠公回来。这样的道德行为做出来,必然会有好事回来。
这个故事叙述了秦穆公对偷杀骏马吃肉的人们,不仅不追究责任,还请他们喝酒,最后得到了好的报答。从而赞扬了秦穆公宽容豁达的品格。
作为国君,对百姓宽容豁达,一旦国家有难的时候,百姓就会知恩图报,挺身而出,冒死献力;对百姓宽容豁达,是收拾民心的有效办法,得民心者得天下。其实作为普通人,如果能做到对人宽容豁达,那么一旦遇到困难发时候,人们也同样会竭尽全力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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