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越南网吧“72号令”由越南总理阮晋勇(Nguyễn Tấn Dũng)于2013年7月15日签署,上个月对外界公布。
该法令规定,属于个人的博客和从事商业目的社交媒体网站只能分享个人信息,不得引用、收集或概括来自新闻机构或政府网站的信息。
分析指出,这意味着越南网民将无法在Facebook或Twitter等网站上传播有关时事新闻的信息。
越南政府新颁布的“72号令”规定:网络用户的个人社交网站页面以及博客页面只能包含“个人信息”,不得引用、张贴或转发“公共信息”。其中,“公共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新闻通讯社以及其他国有网络媒体机构发布的消息。“72号令”7月15日经越南总理阮晋勇批准,31日发布,9月正式生效。该法令还禁止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发布一切涉及“反越、破坏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及国家统一”的信息。
72号令旨在“帮助网络用户在网上看到准确、不含杂质的信息”。该法令一旦生效,今后凡在网上张贴新闻或新闻链接、讨论国有媒体发布的时事热点问题的行为均可能被视为违法。
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站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越南人喜欢在社交网站上浏览、分享最新信息,风格刻板守旧的国有媒体正逐渐失去受众。越南以“从事反政府活动”罪已经判决46名“网络活跃人士”。人权组织认为,这些判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新法令让越南当局在逮捕上述人士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互联网公司、人权组织以及美国政府都对此项法规提出批评。代表谷歌、脸谱等公司的工业组织“亚洲互联网联盟”表示,越南的举措会压制创新、阻碍外国公司在越南发展。权益组织“无国界记者”则表示,这一法令将导致越南人永远失去获得独立和敢言信息的机会。因为这种信息通常是在网络博客和论坛当中传播的。
美国大使馆在一份声明中说,法令限制个人在网络空间可以分享的信息类型。然而人的“基本自由在网络外和网络内应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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