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包括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特种设备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方法论大致能分成三种:一是迫于事故教训的方法论,这是传统的经验型监管模式;二是依据法规标准的方法论,这是现实必要的规范型监管模式;三是基于安全本质规律的方法论,这就是RBS-基于风险的监管模式。显然,基于安全本质规律的监管模式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在针对现实社会安全监管资源有限、监管工作繁杂的势态下,研究、探索、应用更为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管理论和方法显得极为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
RBS(Risk Bad Supervision)—基于风险的监管,它是一种科学、系统、实用、有效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体系。实施科学的分级、分类监管。因此,监管对策和措施与监管对象的风险分级相匹配(匹配管理原理)是RBS的本质特征。应用RBS的优势在于:具有全面性—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体现预防性—强调系统的潜在的风险因素;落实动态性—重视实时的动态现实风险;实现定量性—进行风险定量或半定量评价分析;应用分级性—基于风险评价分级的分类监管。RBS的应用对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和安全保障水平发挥高效的作用。
RBS力求使安全监管做到最科学、最合理、最有效,最终实现事故风险的最小化,这是由于:首先,基于风险的管理对象是风险因子、依据是风险水平、目的是降低风险,其管理的出发点和管理的目标是一致和统一的,监管的准则体现了安全的本质和规律;第二,基于风险的管理能够能保证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从而减少监管措施的盲目性和冗余性;第三,基于风险的管理以风险的辨识和评价为基础,可以实现对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损失程度的综合防控。建立在这种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上的监管方法能全面、综合、系统地实现政府的科学安全监察和企业的有效安全管理。
RBS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安全度函数(原理) ,反映安全的定量规律的基本数学模型,即安全的定量描述可用“安全性”或“安全度”来表述,即:
系统安全性 = F( R)=1- R( P,L,S) (1)
其中, R—系统或监管对象的风险; P—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发生概率); L—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S—可能发生事故危害的敏感性。
RBS的第二基本原理就是事故的本质规律,“事故是安全风险的产物”是客观的事实,是人们在长期的事故规律分析中得出的科学结论,也称安全基本公理。安全的目标就是预防事故、控制事故,这一公理告诉我们,只有从全面认知安全风险出发,系统、科学地将风险因素控制好,才能实现防范事故、保障安全的目标。
在安全度函数(1)式的基础上,RBS理论涉及如下4个基本函数:
风险函数:MAX( R) = F ( P,L,S )= P ´ L ´ S
概率函数: P = F ( 4M ) = F ( 人因,物因,环境,管理)
后果函数: L = F ( 人员影响,财产影响,环境影响,社会影响)
情境函数: S = F ( 时间敏感,空间敏感,系统敏感)
分级性是RBS应用的基本特征。风险的三维分级原理如图1所示。
RBS理论
图1 风险三维分级原理及模型
设可能性 P分级为A、B、C、D四级,严重性 L分级为a、b、c、d四级,敏感性 S分级为1、2、3、4四级,则三维组合的风险分级如下表表示。
表1 RBS可能性 P严重性 L敏感性 S三维组合风险分级表
风险等级 | 要素风险组合 |
低风险(黄) | Aa1 Aa2 Aa3 Aa4 Ab1 Ab2 Ac1 Ad1Ba1 Ba2 Bb1 Ca1 Da1 |
中等风险(橙) | Ab3 Ab4 Ac2 Ac3 Ac4 Ad2 Ad3 Ad4Ba3 Ba4 Bb2 Bb3 Bb4 Bc1 Bc2 Bd1 Bd2 Ca2 Ca3 Ca4 Cb1 Cb2 Cc1 Cd1Da2 Da3 Da4 Db1 Db2 Dc1 Dd1 |
高风险(红) | BDb3 Db4 Dc2 Dc3 Dc4 Dd2 Dd3 Dd4 |
RBS的运行模式给出了RBS的应用原理,如图2所示。以5W1H的方式展现了RBS的运行规律。即:
• Why: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追求科学性,本质是什么?规律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 Who:安全监管的对象,追求合理性,让谁监管?谁来监管?监管的主体谁?
• What:安全监管的内容,追求系统性,监管的客体是什么?
• Where:安全监管的对象,
• When:安全监管的时机,追求针对性,监管的对象是什么?监管的对象体系和类型。
• How to:如何实施监管,追求科学性,监管的策略和方法是什么?
RBS图2 RBS监管原理及方法体系
基本原理
RBS应用的基本原理之一是ALARP风险可接受准则。如图3所示,ALARP是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的缩写,即“风险最合理可行原则” 。在安全管理实践中,理论上可以采取无限的措施来降低事故风险,绝对保障安全,但无限的措施意味着无限的成本和资源。但是,客观现实是安全监管资源有限、安全科技和管理能力有限。因此,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管需要应用于ALARP原则。
RBS理论图3 ALARP原则及框架图
ALARP原则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
(1)不可接受风险:如果风险值超过允许上限,除特殊情况外,该风险无论如何不能被接受。对于处于设计阶段的装置,该设计方案不能通过;对于现有装置,必须立即停产。
(2)可接受风险:如果风险值低于允许下限,该风险可以接受。无需采取安全改进措施。
(3)ALARP区风险:风险值在允许上限和允许下限之间。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风险水平“尽可能低”。
匹配原理
RBS的应用核心原理就是基于ALARP原则的“匹配监管原理”,其原理如表2所示。基于风险分级的“匹配监管原理”要求实现科学、合理的监管状态,即应以相应级别的风险对象实行相应级别的监管措施,如高级别风险的监管对象实施高级别的监管措施,如此分级类推。而两种偏差状态是不可取的,如高级别风险实施了低级别的监管策略,这是可怕、不允许的;如果低级别的风险对象实施了高级别的监管措施,这是不合理的,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接受的。因此,最科学合理的方案是与相应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应对策略或措施。表1表明了风险监管原理和科学化、合理化的系统策略。
RBS理论图4 基于风险分级的监管原理与风险水平相应的“匹配监管原理“
RBS方法可以应用于针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大型公共活动等宏观综合系统的风险分类分级监管,也可以针对具体的设备、设施、危险源(点)、工艺、作业、岗位等企业具体的微观生产活动、程序等进行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可以为企业分类管理、行政分类许可、危险源分级监控、技术分级检验、行业分级监察、现场分类检查、隐患分级排查等提供技术方法支持。RBS的应用流程是:确定监管对象→进行风险因素辨识→进行风险水平评估分级→制订分级监管对策→实施基于风险水平的监管措施→实现风险可接受状态及目标,如图
RBS理论图5 RBS应用程式
应用RBS监管的理论和方法,将为安全监管带来如下转变:
首先,从监管对象的视角,需要实现变静态危险监管为动态风险监管。目前普遍采用的基于物理、化学特性的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基于能量级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控,以及当前推行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方式,前者是针对固有危险性的监管,实质是一种静态的监管方式;后者是局部、间断的监管方式,缺乏持续的全过程控制。重大危险源不一定有重大隐患,重大隐患不确定有重大风险,小隐患有高风险。而重大风险才是系统安全的本质核心。现行的以固有危险作为监管分级依据的作法,往往放走了“真老虎”、“大老虎”、“活老虎”,以重大风险作为监管目标,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科学分类分级监管。因此,在安全监管的对象上,需要从静态局部的监管为动态系统的监管。
第二,从监管过程的视角,实现变事故结果、事后、被动的监管为全过程的、主动的、系统的监管。安全系统涉及的风险因素事件链,从上游至下游涉及危险源、危险危害、隐患、缺陷、故障、事件、事故等,传统的经验型监管主要以事故、事件、缺陷、故障等偏下游的监管,显然,这种监管方式没有突出源头、治本、超前、预防的特征,不符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还具有成本高、代价大的特点。应用RBS的监管理论和方法,将实现风险因素的全过程,并突出超前、预防性。
第三,从监管方法的视角,需要变形式主义式的约束监管方式为本质安全的激励监管方式。目前普遍以安全法规、标准作为监管依据的做法是必要的,但是,是不够的。因为,做到符合、达标是安全的底线,是基本的,不是充分的。因此,安全的监管目的不能仅仅是审核行为符合、形式达标,而要以是否实现本质安全为标准,追求安全的更好,安全的卓越。为此,就需要以风险最小化、安全最大化为安全监管的目标。这样的方式、方法才是最科学、合理的。
第四,从监管模式的视角,需要变缺陷管理模式为风险管理模式。以问题为导向的管理,如隐患管理和缺陷管理,具有预防、超前的作用,但是,仅仅是初级的科学管理,常常是从上到下的管理模式,缺乏基层、现场的参与。而风险管理模式需要监管与被监管的互动,并且具有定量性和分级性,可实现多层级的匹配监管。
第五,从监管生态的视角,需要变安全监管的对象为安全监管的动力。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是参与式管理和自律式管理。通过基于风险的管理方式将监管者与被监管的管理目标(安全风险可接受)一致性,能够调动被监管的积极性,变被监管的阻力因素为参与监管的动力因素。
第六,从监管效能的视角,实现变随机安全效果为持续安全效能。迫于事故的经验型监管和依据法规、标准的规范型监管,都不能确定安全监管对事故预防的效果,即监管措施与安全的关系是随机的,不具确定性。这也是常常出现合法、达标、审核、检查等通过的企业还会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应用基于风险的监管符合安全本质规律,能够在安全监管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达到监管交通最优化和最大化,因此,RBS是持续安全、安全发展的必须的有效工具。
国家自2015年以来,在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以及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相关战略决策中,极力强调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方法和技术,RBS的理论和方法为此提供了指导和支持。在国际上和目前我国一些先进的行业企业,RBS理论和方法得到应用并获得实效。
RBS-基于风险的监管与国际的RBI(基于风险的检验)原理与方法一脉相承。RBI在石油工程领域长输管线的检验、检查等风险管理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我国的石油、化工、煤矿、交通、电力、能源、建筑、航天制造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也得到普遍推广应用。特别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领域,依托“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课题“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探索了基于风险的企业分类监管、设备分类监管、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典型事故风险预警、高危作业风险预警、行政分级许可制度、政府职能转变风险分析等特种设备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在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域,一些地区采取了安全分级监管的方案,如北京市顺义区《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安全监管手段做了新的尝试;泰安市安监局研究开发了针对高危行业重大事故、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源(点)、事故隐患排查、气象灾害、特种设备、高危作业、职业危害等方面的基于风险的监测、预警、预控监管模式及信息系统。这些应用领域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文发布于:2022-11-16 09:11: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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