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妇女联合会,1999年成立的群众团体组织

更新时间:2022-11-16 02:50:03 阅读: 评论:0

机构简介

概况

1999年,安溪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内部设办公室、宣传部、儿少部、生产部、维权部等5个部室。县“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全县基层组织有乡、镇妇女联合会24个,行政村妇代会436个,居委会妇代会24个,“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新经济组织妇委会17个、妇女小组2个,乡镇妇联专职干部24名、村(居)妇代会主任460人。一年来,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围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结合《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面向全体妇女、面向全社会、面向基层,全面履行妇联职能,使全县妇女工作上新台阶,为振兴安溪经济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县妇联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欢度节日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组织开展丰富的节日庆祝活动。3月5日,召开城关地区科局级女领导干部座谈会,26名女领导干部欢聚一堂,共庆佳节,就妇女参政、妇女与经济发展畅所欲言、各抒已见。3月8日晚,召开庆“三八”健身操表演暨表彰大会,表彰“六好”妇代会3个,先进妇女工作者8人、先进女能手18人、巾帼文明岗2个、巾帼建功先进个人4人;会后,城关地区24个单位450人参加健身操表演。3月10日,举办“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知识竞赛,全县24个乡镇代表队72名农村女干部、女群众参加。经过激烈的角逐,龙门镇获第一名;魁斗镇、感德镇获第二名;官桥镇、虎邱镇、尚卿乡获第三名。

巾帼系列行动

1999年,县妇联继续发动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促进“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大主体活动的深入开展。年初工作会上,全县妇女干部、执委向全县妇女姐妹发出《在全县妇女中掀起学用科技新高潮》的倡议书。在全县创建村级女科技服务致富小组77个;11月中旬和12月下旬,在湖头农中举办第三、四期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妇代会主任、女能手及专职妇干141名,讲授香菇、平菇、龙眼、油柿、荔枝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和猪、兔养殖技术等,并到实地示范指导,现场解答学员的询问。向省妇联、省扶贫办争取小额贷款10万元,支持城厢、蓬莱50户贫困妇女发展生产。与县文明办联合订阅《家庭美德格言》2000册,分发至各乡镇,选送“五好文明家庭”图片赴省参展,推荐2户“特色家庭”参加市评选活动;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女子消防队。推选11名女能手赴市参加百名“学科技、用科技”先进女能手评选活动,推荐“双学双比”先进协调单位县农办、先进工作者叶八珍、先进女能手高雪冬、徐树兰赴省表彰。推荐5位女企业家加入省、市“女企业家联谊会”。收集200多张反映妇女工作具有地方特色的照片,制作“安溪县妇女运动辉煌五十周年”专版参加市妇女成果展;采写女企业家高雪冬典型材料,“三八”节期间送省妇联、省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播发;采访高雪冬、陈丽红、徐树兰、林贵宝等4名女能人、女企业家材料入选市妇联《侨乡巾帼》一书;10月,推荐一个反映茶乡特色的样品茶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加全国“五十周年巾帼成果展”。

春蕾计划

1999年5月,县妇联发出倡议,发动全社会各界济困助学,人人参与“春蕾计划”行动。“六一”前夕,《泉州晚报》社到官桥、长坑、白濑一次性资助10名贫困女童入学。新加坡侨胞(晋江籍)许建成及谢凤华夫妇慷慨解囊资助长坑、官桥20名女童入学。晋江市妇联、女企业家联谊会挂钩10名困难女童入学,全年全县受资助女童187名,资金达10.5万元。市民盟妇委会领导还到虎邱、尚卿、魁斗看望受资助女童。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99年,各级妇女组织继续宣传贯彻《妇女法》、《婚姻法》、《女工劳动保护条例》。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综治检查工作,与法院联合推荐8名妇女干部做为女人民陪审员。6月,配合法院推选2名女法官参加市“十佳女法官”的评选活动。配合人大、卫生局召开座谈会,就福建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草案)多方征求意见,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执行进行座谈。各级妇女组织利用信访“窗口”,积极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全年,县妇联受理信访55件,解救妇女12人。

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1999年9月,根据《全国妇联章程》规定,乡镇妇联换届选举。为配强乡镇妇联班子,县妇联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取得高度重视,缺妇干的乡镇采用党政女领导兼任妇联主席、事业部门优秀女干部具体抓业务的办法。12月底,24个乡镇妇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配齐各乡镇专职妇干24人,兼职妇干15人,平均年龄32.4岁,35岁以下25人,本科2人,大专6人,高中、中专24人。进乡镇党政班子8人。同时,配合组织部门抓好创建一类妇代会、发展女党员、村级女干部和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等工作落实。同时,规范、统一制作《妇工园地》发至各村,把妇代会工作内容规范上墙。

妇儿工委工作

1999年,县妇联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作用,牵头召开县妇儿工委第五次全体成员会,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参与,通力协作,做好《妇女发展规划》监督指标体系、数据统计工作,把《规划》中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配合省妇幼卫生系统到蓬莱、龙门等乡镇对妇女儿童进行调研;成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监测评估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配合统计局等部门完成妇女儿童监测评估工作,促进《纲要》的进一步实施。

儿少工作

1999年,县妇联在发展和巩固家长学校的基础上,注意培养示范点,为加强家教会建设,发动各乡镇、学校组织撰写家教论文,征集家教论文50多篇,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从中推选出6篇赴市参加评选,4篇分获二等和三等奖;配合县计生协会、计生服务站、县妇幼保健所等单位到金谷东溪社区家长学校进行“三优”知识宣传、咨询和义诊活动,播放“三优”录音带,分发《泉州家教》等优生、优育宣传材料2000多份。6月,配合县计生局、计生协会、县美术协会碧水书画社联合举办“安溪县第二届独生子女美术作品展览会”。组织幼儿园、学校独生子女的摄影、画画、书法作品参加市妇联举办的《祖国在我心中》画展,获组织奖。

妇女联谊活动

1999年,县妇联充分利用安溪港、澳、台与华侨多的特点,采用上门拜访、书信联系、寄发贺年卡等形式以及“三胞”探亲旅游机会,加强联络联谊。11月,县妇联主席张雪怀到马来西亚参加第四届安溪乡亲联谊会,同来自世界各地的安溪籍姐妹共商振兴安溪妇女儿童大业,并应澳门妇女联谊会的邀请,往澳门学习、交流妇女工作经验,开展联络联谊活动。

机构职能

县妇联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全县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如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界妇女和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组织开展妇女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各乡镇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各妇女团体并给予工作指导。

7、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安溪妇女及妇女组织的联谊联络,增进了解和乡情。

8、负责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领导县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内设部门

1、办公室

负责县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审计、安全保卫及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管理机构、编制、职称、工资、出国审批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及民族宗教及海外妇女组织、女侨胞的联谊工作。

2、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美德建设。宣传全县各条战线妇女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县“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全县妇联组织建设,联系和指导各界妇女联谊组织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县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3、城乡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并组织各级妇联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平等广泛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和生态环境建设。搞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导组织各级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负责“安溪女能人”之家的日常工作。

4、权益部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社会服务;代表妇联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参与有关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县妇女法律援助站和女法律工作者联络小组工作。

5、儿童部

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草案的修改;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开展家庭教育的调查和研究。指导推动全社会兴办各类家长学校,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三优”知识。参与推进儿童校外教育,协调、推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工作。负责“春蕾计划”的实施。

6、妇儿工委办

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及监测评估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有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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