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琳,女,1982年6月生,三明学院政治法律系法律教研室助教。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6年6月获三明学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理论研讨论文三等奖。工作以来,在《三明学院学报》上发表论文两篇。
教学应当以学生为核心,各种教学方法的运用都是为了启发学生的思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觉自愿的进行学习、拓展专业知识以及非专业的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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