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提案指出,就各地的情况看,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
3、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
4、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
公车改革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针对公车改革遭遇的难题,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
提案提出了“建立刚性财政预算约束的公车管理体系”、“电子监控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社会化和公车保养社会公开招标”、“强化政策执行和监督环节”四大措施,建议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数量。
提案详细描述了民革中央认为的公车改革优化方案。具体来看,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提案提出了公车改革优化方案,包括: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大规模用车社会化;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
据民革中央的提案显示,目前我国公务车存在四大弊病,首先是公务用车费用高。其次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同时,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最后是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
改革主要内容针对民革中央的提案,国家发改委经与财政部商讨后回复称,该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
国家发改委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化交通服务逐步改善以及家庭用车快速普及,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社会和客观条件逐步形成。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已经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探索。
国家发改委表示,国务院印发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要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民革中央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增强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车改方案研制过程中,发改委将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
对此,民革中央表示,发改委的回复让公众看到了国家对公车改革的积极态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切实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公车改革,让改革方案尽早出台,改革措施尽快实施,以回应社会各界的期待。
实际上,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的条件,要在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同时,加快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
2014年7月16日下去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指导意见》中提到,对于各个级别的车补标准,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那么由此来看,地方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广东、湖北、贵州五个省份已经对外公布了车改方案。方案中对于各个级别的车补标准做了相关规定。
具体来看,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公车改革补贴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贵州省作为边远地区,此次车补上限为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综上来看已出方案省份的厅局级车补全部按照地方公车补贴的最高标准执行,但是科级及以下公务人员的车补大多没有达到规定补贴标准的上限。
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综合测算司勤人员养老、医疗、办公用房费用,停车泊位建设和租赁费用等潜在支出,车改实际节支率还将有所提高。
2014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015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2015年春节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的拍卖,同时公布了9个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
2015年1月25日,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106辆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不带牌照的“裸拍”。经过竞价,106辆车全部成交,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元。
2015年9月,中国至少有16个省份已经成立了省级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小组组长一般由省长或副省长担纲,办公室领导成员一般包括省级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负责人。
公车改革公车改革的实质,是要取消官员职务消费中的“公车特权”,这种特权的载体是公车,如果取消了作为特权载体的公车,也就取消了特权本身。所以公车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大幅度削减公车数量,确保绝大多数官员和普通公务人员无公车可坐,无“公车特权”可享。而大幅削减公车数量的关键,就在于严格执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把以往用于控制公车消费和惩治公车腐败的人力物力,转而用于严格控制公车数量,严惩违规购置公车和官员向其他单位“借车”的行为。只有公车数量大幅度削减下来,监管公车和惩治公车腐败的成本和难度才能越来越小,公车改革才能真正获得成功。
公车改革接下来最关键、最困难的工作,就是要按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最大限度减少公车数量。这项工作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从严格执行预算的角度卡住公务用车支出的“咽喉”,严防公权机关和所有财政拨款单位违规购置、使用公车;二是国有企业、公有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也要大力推行车改,大幅度减少公车数量,对官员向公有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借车”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当按索贿、受贿追究刑责。
总量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核定,由人大批准控制。
社会化:由政府向租车公司公开招标或租用,对驾驶员的安排可参照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办法进行。公务车的保养也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
1.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3.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4.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各地车改试点大致为三类模式: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为两者模式的结合。
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曾长期被认为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
公车集中管理则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
第三类模式则以杭州为代表,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不同的是,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的模式,而是将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
纵观一些国家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都坚持了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以此作出各项具体规定。公车改革
德国
德国政府从联邦到各州乃至大城市区和各州县政府,都为一定级别官员配备公务用车。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是: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为奔驰450型;联邦总理和副总理为奔驰350型;各部部长为奔驰280型;各部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为奔驰230型;司局长级的官员,保证公务用车,但不配备专车。
芬兰
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大部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印度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
南非
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
北京
2014年9月,根据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北京开启了“车轮上的改革”。如今,北京开始了公务车辆车载信息化终端设备的安装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党政机关6900余辆公车已经安装完成,按计划,到今年第三季度,各区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5万余辆公车也将被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最终8万余辆统一管理,真正实现“全市一张网”的目标。
2018年6月26日至27日,中央公车改革专项督查调研组在北京就公车改革相关做法进行调研,调研组主要领导表示,北京的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力度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杭州
杭州的公车制度改革发轫于基层。2002年,杭州的西湖、余杭、下沙等地部分乡镇街道因为干部外出任务多,有限的公车满足不了需要,购置新车又需增加财政经费,因此开始尝试取消公车,以补贴的方式发放给干部,由他们自行安排公务出行。在最早“吃螃蟹”的西湖区三墩镇,改革当年就节约财政经费50万元,相当于上年度该镇公共交通支出的70%。更重要的是,镇纪委没接到一封关于干部公车私用方面的信访件。
“杭州车改”在受到舆论肯定的同时,也遭遇了一些质疑,最多的意见集中于“车贴”。
一些市民指出,公车消费本来就有浪费,用发放定额车贴的方式,实际上是将一些浪费行为合法化,公权变成了特权,特权又被“赎买”成了私产。还有市民认为,车改呼吁这么多年,还是迟迟改不到位。市民刘一舟说:“凭啥干部就可以用公车,取消公车就得发车贴?为啥不能像百姓一样完全自理?如今欧美国家并没有‘公车’‘车贴’一说,咱们为啥做不到?”市民裘冬梅说,按照每月22个工作日,每天打车四次计算,月打车支出也不会超过1000元。“一个正局级公务员的车贴比普通百姓工资还高,怎么说得过去呢?”
2014年0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的顶层设计终于展露真颜。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政府财政出钱买车、养车的实物供给方式。这次公车改革,主要是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范围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力争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地方党政机关,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同步推进,期间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6年2月17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意见提出,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2011年11月1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包括新能源轿车在内的轿车最高限价18万元。我国政府公务用车新的采购标准出台,该细则对于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
具体来说,要求新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对于其他车型的采购标准则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对于公务用的越野车要求排量不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同时,该细则对于生产企业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知识产权纠纷、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该细则指出,已停产的、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的、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的车辆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在2013年11月份对外公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完成
2016年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参改部门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国家发改委披露,初步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
201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取消副部级(不含)以下领导干部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次涉及公车改革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等约90家中央单位,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规定,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李司长说他在京去外面开会也自己开车,1387元的费用只是上班路程的油费,对于司局级的他而言,1300元的车补刚刚好。
补贴并不是完全按照人头发放,而是根据工作性质灵活掌握。如果按照《方案》指出的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那么,这笔费用理应列入2015年的年度财政预算,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再实施。
2014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报告政府工作时提出。将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实上,中国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多年,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公车改革之后,对于大量的公车,政府部门应当委托专业的二手车拍卖公司来进行,而不要自行拍卖,以避免暗箱操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3184辆公车已全部封存停驶。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组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3家鉴定评估机构对这些车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手续进行核查验收,并将于2015年春节前正式启动第一批已完成评估的约300辆公车的拍卖。
2015年1月25日下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拍卖会。本场待拍的106辆公车,平均表显里程为11.4万公里。
最终106辆公车全部成交,最低1万,最高为21万元,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平均一辆约为6.23万元。2015年1月2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车辆处置的另一定点拍卖机构,北京北汽鹏龙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将在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60号新发地汽车市场举行拍卖。
随着2015年2月1日下午最后一槌落下,首批中央层面取消公车拍卖终于收官。一辆奥迪被叫价30多次,单车最高溢价率飙至1150%,神秘买家及其同行者拍下30多辆……连日来,三场公车拍卖备受舆论关注。
这是中国公车改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根据官方此前发布的消息,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共取消3184辆公务用车,其中300辆参加第一批拍卖。至此,首批300辆公车全部拍出,无一流拍。
中新网记者统计发现,三场拍卖的300辆中央层面公车,总起拍价为1033.7万元,总成交价为1941.8万元,溢价率超过87%。
公车改革2015年3月18日,第二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拍卖将在北汽鹏龙举行。
共举办四场:2015年3月18日和2015年3月30日10时30分,北汽鹏龙专场;2015年3月21日13时30分,花乡专场;2015年3月28日9时30分,亚市专场。
相比第一批公车拍卖,本批公车拍卖在车型选择和人流控制方面都进行了一定升级。据悉,由北汽鹏龙负责的两场拍卖会将于2015年3月15日和2015年3月17日进行预展,并接受办理限600人的竞拍名额,拍卖当天不予办理竞拍号牌。同时,为降低车辆拍卖成交后违约风险,缴纳人民币两万元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只能竞拍一辆,而缴纳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的消费者将不限定其竞买数量,保证金以拍卖会前到账为准。此外,北汽鹏龙总经理韩涛表示,第二批公务车拍卖车型更加丰富,除了一汽红旗、上汽荣威、奥迪、帕萨特等常规车型之外,还有30多辆外事公务用车,这部分车型相对高端,如奔驰、宝马、凯迪拉克和林肯等。
为疏导现场客流,亚市此次拍卖首次尝试网上预约。将把200个名额放到网上,竞拍人凭借预约登记码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批中央公务车拍卖会的承办单位依然是花乡拍卖、北汽鹏龙拍卖和中拓拍卖三家。其中位于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的北汽鹏龙将承办两场拍卖会,每场拍卖100辆左右公车,时间分别为4月13日和4月27日。花乡拍卖公司将于4月11日和4月25日进行拍卖,地点是花乡旧车市场;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将于4月18日承办一场拍卖会,由中拓拍卖公司主办,届时将拍卖150辆左右的公务车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场次的预展均设在拍卖之前的两天,预展可以办理竞买号牌,拍卖当日不予办理。
公车改革终于从“雷声大”走向“雨点大”了。壮士断腕也好,背水一战也罢,《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姿态与决心,显然也普适于车改进程。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不准违规配备公车”;随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要求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态度有了,路径有了,剩下就是从顶层设计走向改革现实了。
眼下而言,亟待解决的是四个问题:一是车改如果货币化,是制度创新还是福利“创薪”?标准高了,财政还是冤大头;标准低了,下基层就没了积极性。平衡好一个“度”,确非易事。二是公车拍卖,会否造成新一轮国资流失?如果拍卖程序夹杂“暗箱”成分,不仅公开透明成问题,低价贱卖可能成为新的权力寻租把戏。三是车改最怕阳奉阴违,政府的公车少了,企业的公车会不会多起来?事实上,一些职能部门或领导以“借用”的名义,长期使用企业车辆也不是个例。“挂的是民牌,登记在企业,检查一来就收起来,检查一走就开出来。”制度需要对李代桃僵的车改现实,保持足够的警惕。四是车改之后,司机去哪儿?驾驶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不能成为一句空话。历史问题不能总是“历史”解决,专业“车队”究竟该不该存在,总要有个标准的说法。
数十部门公车零购置
2015年6月28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2014年中央决算情况时透露,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9亿元,减少5.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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