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目前流动人口的行政管理以公安部门为主,主要抓流动人口的治安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计划生育等部门分别管理流动人口的不同方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1年4月26日下午就世界人口发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增强做好人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中提到了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
流动人口与治安管理
流动人口本身就是人力资源,其中的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属性所决定的。流动人口的涌入正是适应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运作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不科学,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序化的流动人口,可能成为妨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无序的流动人口。这种无序状态的流入城市和发达地区,严重扰乱了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和居民的正常生活,阻碍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增加了社会治安管理的难度,成为社会治安的重要内容,这种无序地流动人口向社会治安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发布于:2022-10-28 06:47: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78/39604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