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名称为“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共中央的领导机关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称为中央委员会。
中共一大选举产生了临时中央机构中央局,二大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直到五大才开始将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
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党章规定,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为中央执行委员会。
1928年2月3日至2月7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
规定国民政府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军政时期”结束。
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将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
本文发布于:2022-10-27 23:06: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78/39373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