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这一奖学金的设立,是山东省继续加大教育惠民力度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激励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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