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邮电分营的体制改革要求,国家邮政局于1998年成立。2007年,实现政企分开,经营性的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政府职能单独剥离出来,重组国家邮政局。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是由信息产业部(2008年重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2009年,根据国家“大部委改革”要求,国家邮政局转由交通运输部代管,为副部级中央国家机关。
(一)拟订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
(四)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五)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六)负责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
(七)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九)垂直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十)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412号令),国家邮政局共保留5项行政许可项目。
1.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2.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
3.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暂时停止或限制办理部分邮政业务审批
4.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审批
5.仿印邮票图案审批
(一)办公室(外事司)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信访、政务公开、系统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课题调研,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稿;承办邮政外事工作和政府间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提出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指导行业法制建设;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建议;拟订邮政资源规划;提出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行业科技工作;承担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普遍服务司(机要通信司)
提出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标准;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依法监督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提出邮政行业价格服务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拟订普遍服务和保障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研究协调解决有关机要通信安全的重大问题;承办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承办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审定。
(四)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督管理司)
依法监管邮政市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监管集邮市场;指导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邮政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工作。
(五)人事司
拟订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邮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国家邮政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
(六)机关党委
承担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发展研究中心
邮政业安全中心
北京邮电疗养院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中国邮政快递报社
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
中国快递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2020年10月23日,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0年10月23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
本文发布于:2022-10-24 09:15: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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