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前规定,持有计生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才能生育孩子。广西南宁市武鸣县一对夫妻在获得生育证后成功受孕,但几个月后,计生部门又以工作失误为名,将生育证收了回去。目前,孕妇面临接受补救手术,也就是人工流产的可能。而计生部门部门表示,将追究证件审批人员的责任,但没有考虑过要对此夫妇进行赔偿。
2013年6月,南宁市武鸣县陆斡镇那羊村村民罗先生向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经过村、镇、县三级部门核实后领取到了证件。随后,他与妻子成功受孕。正当他们准备迎接小生命时,镇计生所通知他,证件搞错了。
罗先生:他说证件日期打错了,要收回去重改。现在又打电话说,我们不符合生二胎的条件,生下来要被罚款几万元。记者向陆斡镇计生所经办人张玉英确认得知,不是搞错日期,而是罗先生不符合领取条件。她说,罗先生是上门女婿,按照旧规定,男到“多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二胎。但2012年广西新的计生条例规定,只有“双女无儿户”的招婿家庭才有可能生二胎。但罗先生的岳父虽然是无儿户,但女儿不止两个。
本文发布于:2022-10-23 19:24: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78/3574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