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治柳州,唐代韩愈创作的文言文

更新时间:2022-10-22 07:17:13 阅读: 评论:0

作品原文

元和(1)中,尝例召至京师,又偕出为刺史(官名),而子厚得柳州(2)。既至,叹日:“是岂不足为政邪?”因其土俗,为设教禁(3),州人顺赖。

其俗以男女(4)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5)则没为奴婢。子厚与设方计,悉令赎归。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比一岁,免而归者且千人。

衡湘(6)以南为进士者,皆以子厚为师。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1)元和:唐宪宗李纯的年号(806--820)。

(2)柳州:今广西柳州市,当时极荒凉。

(3)教禁:教化和禁令。

(4) 男女:即子女。

(5)相侔:相等。

(6)衡湘:衡山和湘水。

(7)佣:当雇工。此指雇工劳动所值,即工资。

(8)观察使:中央派往地方掌管监察的官。

(9)尝:曾经。

(10)质:典当,抵押。

(11)与设方计:踢债务人想方设法。

(12)比:及,等到

白话译文

元和年间,曾将他和一道被贬的人召回京城,又再次一道出京为刺史,这次子 厚分在柳州。到任之初,(他)感慨系之地说:“这里难道就不值得实施政教吗?”于是(他)按照当地的风俗,制定了劝谕和禁止的政令,赢得了柳州民众的顺从和信赖。

此地人借钱时习惯用子女作为人质相抵押,如不能按约期赎回,等到利息与本钱相等时,(子女)就要沦为债主的奴婢。子厚为借钱的人想尽办法,让他们全都能把子女赎回去。其中特别贫穷实在无力赎取的,就让(债主)记下人质当佣工所应得到的酬劳,等到酬劳和所借钱数相当时,便要(债主)归还他们的人质。观察使把这个办法下达到其他的州,刚到一年,免除了奴婢身份而回归自己家里的就有近千人。

衡山和湘江以南考进士的人,都把子厚当作老师。那些经过子厚亲自指点讲解而作画撰写文词的人,从他们的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很好的章法技巧。

作者介绍

韩愈(768~824年)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汉族,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谥号“文”,又称韩文公。后人尊称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唐贞元二年(786年),韩愈怀着经世之志进京参加进士考试,一连三次均失败,直至贞元八年(792年)第四次进士考试才考取。按照唐律,考取进士以后还必须参加吏部博学宏辞科考试,韩愈又三次参加吏选,但都失败;贞元十六年冬,韩愈第四次参吏部考试;三次给宰相上书,没有得到一次回复;三次到当权者家拜访,但都被拒之门外。贞元十二年(796年)七月,韩愈因为受董晋推荐,出任宣武军节度使观察推官。韩愈在任观察推官三年中,边指导李翱、张籍等青年学文,边利用一切机会,极力宣传自己对散文革新的主张。第二年(801年)通过铨选,这年秋末,韩愈被任命为国子监四门博士。冬,韩愈晋升为监察御史,在任不过两个月,为了体恤民情,韩愈忠于职守,上书《论天旱人饥状》,因遭权臣谗害,贬官连州阳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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