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更新时间:2022-10-22 04:52:33 阅读: 评论:0

东营市人民政府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政发〔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东营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毗邻渤海强震区,存在着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市辖区大部分位于全国或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我市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面临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发展。

(一)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断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市及各县区政府均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充实。市地震局调整为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编制。县区都成立了地震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核定编制。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通力协作,防震减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

(二)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明显提升。地震监测台网密度逐步加大,全市建成测震台5个、强震台4个、流动地震台2套,引入周边地区6个地震台信号,形成覆盖全市的测震网络,能够对鲁北及渤海海域地震实现有效监控,对全市及周边区域地震监控能力达到1.7级,对渤海老震区和莱州湾海域地震活动的监测能力提高到2.0级,填补我市对海域地震监测的空白。震后速报时间缩短到8分钟,并具备了4级以上地震的地震动加速度观测能力。县区全部完成地震信息节点建设任务,与市地震台网中心实现地震信息共享。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建立油井地震前兆异常信息测报点16个,震前动物宏观异常信息测报点41个。

(三)震灾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大力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完成了东营市中心城区、各县(区)城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小区划。完成东营市中心城区活动断层探测,编制了东营市抗震防灾规划。依法加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市及河口区、垦利县地震部门进驻行政审批大厅,对120余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科学确定了抗震设防标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利津县郭屋村第一批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通过验收。

(四)地震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修订完善市级地震应急预案100余项,编制市及县区学校、社区、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500余项。市政府制定了全市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重点组织了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与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视频互通,配备了汽油发电机等应急装备。依托公安、消防等成立了8支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志愿者1500人。强化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成立了市级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建立了市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及各县区全部配备了卫星电话。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72处,制作标示牌和应急疏散方案,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模式被中国地震局授予创新奖。

(五)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建立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通过报纸书刊、电视网络、科普下乡、知识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建立省级地震科普教育基地1处,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2所,市及县区全部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热线,东营区中山社区被命名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地震前兆监测台网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近海海域的地震监控及速报能力仍显不足。二是城市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需进一步增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有待加强指导和监管。三是县区地震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是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起步晚,不能适应应对大震巨灾的要求,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紧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五是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形式需创新,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六是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还不充分,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

二、“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树立全面预防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强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防震减灾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防震减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把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2.坚持城乡防震减灾统筹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城市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加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抗震设防监管,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不断加大地震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应急救援技术水平,发挥科技在防震减灾、科学减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4.坚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管,强化引导作用,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地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奋斗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的奋斗目标是: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覆盖,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提高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全部达到地震小区划结果或地震区划图标示的抗震设防要求。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确定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提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各县区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60%以上新建的农村民居和村镇公用设施采取有效抗震措施。

3.提高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各县区全部建成地震台网和台网中心,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4级以上地震速报时间少于5分钟。建设全市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前兆观测台网密度进一步加大,继续提升地震群测群防网络运行、管理效率,建设市、县两级群测群防队伍,强化地震群测群防等观测资料在短临预报中的应用。

4.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装备不断完善,应对大震巨灾的能力得到提高。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5分钟内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确定响应级别,开展应急行动,迅速了解灾情、发布震情灾情信息;1小时内迅速组织并派出现场工作队进行现场工作。

5.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社会民众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技能。

6.提高震后救助恢复能力。各县区至少建成2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7.提高地震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地震安全的社会管理从静态预防型向动态预防型转变,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成集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地震安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震情、灾情等信息公开发布和地震科学数据共享。

三、“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重点

(一)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1.增强地震监测能力。科学规划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地震前兆台网、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构建多学科、高精度、高分辨和实时动态的地震监测网络,获取更广、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监测信息。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各级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条件和安全可靠运行。

2.推进地震信息共享。依托市地震台网中心和防震减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地震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震情、灾情、防灾减灾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经济建设、社会公众、科学研究等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

3.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开展新建开发区、高新区及近海海域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市规划与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服务。城市地下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成果得到合理应用,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

4.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东营陆地和海域地震活动构造的科学探测与研究,为地震预测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开展地震预测尤其是海域强震预测技术研究,开展地震灾害防御技术研究与应用,为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增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成效。开展地质构造探测技术研发、软土地基抗震新技术开发应用、地震应急能力评价与地震灾情响应决策技术研究等项目,促进地震科研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

(二)增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1.加快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健全功能。各县区要建设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灾情速报系统,建成具备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快速评估、应急指挥、应急新闻宣传等功能的应急指挥中心,做到应急准备常态化。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县区至少建立2个群测骨干点,配备地震专业设备,保证数据及时报送。各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至少建成1个宏观测报点。建立市县两级震前宏观异常信息测报网。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依托各县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各乡镇(街道)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网。

3.做好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推进油田等重大建设工程单位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探索建立油地资料共享模式。

4.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建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5.推进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促进各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救灾措施。县区全部达到省级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示范县标准。

6.加强地震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建立和完善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投入,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加强卫生、消防、海事等专业抢险队伍及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油地军校、区域间的救援队协调和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救援力量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7.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完善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保障、次生灾害防范等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体系,确保震后救治及时、救援有力、救助到位。加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和保通抢修能力建设,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交通运输通达、电力供应充足、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配齐配全急救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确保在震后迅速开展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按照布局科学、种类完备、数量合理、调拨迅速的要求建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8.逐步完善培训与宣传体系。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进”活动。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学校教学计划,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搞好地震科普基地、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规范示范学校管理。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社区试点。开展防震减灾示范企业试点。依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新闻媒体要主动配合加强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开辟专栏,设置专题,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三)努力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水平。

1.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内容,严格前置把关。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计、施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把关。

2.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严格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3.加强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开展病险水库、重点堤防、地震地质灾害和其他地震次生灾害源的排查,做好普查登记,落实除险加固和应急抢险抢修等防范措施,确保地震安全。

4.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地震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做好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

四、“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信息共享基础工程。

1.建立地震前兆监测台网。一是加密地震前兆手段,选择映震能力好的观测仪器,扩大地震前兆台网覆盖面,增强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重点完成地宫、孤岛、建三地震前兆观测站建设任务。二是完成鲁03井、鲁23井的升级改造,改善通讯方式,增加前兆观测测项。三是利用区域水温、水位、油井地震前兆观测数据开展地球物理、地震构造等综合研究,强化对渤海强震区的震情跟踪。

2.建立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一是完成东营区深井测震台建设项目,对市地震测震台网中心软件系统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建立县(区)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实现对本地区地震的实时监控。三是建设市、县区地震信息共享系统。强化市、县区地震信息节点的应用,提高地震信号传输的质量,合理划分业务应用集群,实现省、市、县区范围内信息共享,增强速报能力。

3.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完成国家背景场中的东营强震台建设项目,全面实现强震信号实时传输,实现中强地震发生后的地震烈度速报功能。

(二)城乡地震综合防御基础工程。

1.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验,每个县区建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建设抗震民居,提高广大农村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2.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施。加强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配备流动宣传教育设施,加强对广大农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三)地震应急与救援基础工程。

1.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地震灾害预测评估系统,依托市、县区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建立集地震监测、应急值守、应急指挥、视频会商、信息共享、宣传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实现省、市、县区视频互通互联。

2.建设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充实市级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装备,完善应急通讯、应急车辆、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加强县区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五、“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1.依法履行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

2.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推进油地军校协调、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形成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机制。

3.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保障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坚持依法管理,有效实施监管。

1.完善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及时出台配备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市防震减灾政策体系。

2.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防震减灾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开展,并优先安排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使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推动科技合作,培养科技人才。

1.开展交流合作。建设多部门、多灾种、多学科的防震减灾研究平台,推动防震减灾科技全面发展。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地震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促进国际间的交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密切跟踪地震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

2.加强人才培养。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机制,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安全文化。

1.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新闻媒体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开辟专栏,设置专题,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2.动员公众参与。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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