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时代陋习,女子以布条裹紧双足,致足骨变形,使脚形尖小,脚背弓起,以为美观。辛亥革命后渐废。
“脚缠”,在潮汕常用此物引申出带有贬意的谚语来。如某君做工作常拖泥带水,办事很不干脆。被说为“老人脚缠”。如“脚缠绊死鸡”。其意为某妇人的脚缠绷扎不紧固松脱,将走在地上的小鸡绊死(缠绕)。喻某人不修边幅,甚至误时误事,出了“笑话”。“老人(妇)脚缠又长又臭”。泛指某君撰写的工作报告内容空虚,颠三倒四、 9摇 9摇翻来覆去。
缠足始于何时,据元人陶宗仪考证,缠足的始作俑者是南唐李后主,令 娘以帛绕脚,饰以宝物细带缨络,纤丽起舞,婀娜多姿。南齐末代皇帝萧宝卷,竟然在宫中以黄金塑造莲花,令潘妃在金莲上以凌云飞舞之态而乐,美誉为:“步步生莲花”。之后,世代权贵阶层都把摧残妇女肢体的这一陋俗视为追求时髦而相沿下来。
据《澄海县志》记载: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5月8日,澄海举人彭鑫偕文武生员九十多人到县署请求知县杜夔元规劝女子不要缠足。是年冬,澄海县城召开禁缠足大会,并得到揭阳、潮安等县文武生员的支持响应。
解放后,潮汕大地仍有“三寸金莲”的女人“招摇过市”。1995年,汕头市郊区尚有一位活在人间的103岁的“小脚老妪”。而今,“三寸金莲”的妇人再也难以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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