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7 02:45:12 阅读: 评论:0

正文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县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县食品安全检查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12月21日-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2日由县食安委办公室(县食药监局)组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检查整治情况进行汇总。

二、检查重点

对节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大米、面粉、酒、肉、油、豆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保健食品、饮料、散装食品、药品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从严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抓好食品小作坊企业的检查,打击各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落实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抓好市场食品准入,检查食品经营流通领域的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促销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食品消费环节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小餐馆、夜市等餐饮卫生情况,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促进餐饮业提高食品安全自律能力;涉药环节重点检查涉药单位的合法性及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一是各乡镇(区)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检查整治;二是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开展包保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三是各职能部门分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对各自监管职能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各乡镇(区)和各职能部门在检查整治期间每周星期一向县食安委办(县食药监局)报一次检查整治情况书面报告。县食安委办将各职能部门检查整治情况汇总后每周出一期检查整治情况简报或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区)要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整治方案,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整改;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食药监管、质监、卫生、工商、农业、畜牧、经贸、粮食、教育、公安、文体广电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整治。检查必须深入一线,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乡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妥善处置。各乡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28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元旦节值班表报县食安委办公室。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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