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清洁产品流通领域行业标准

更新时间:2022-10-16 16:44:58 阅读: 评论:0

制定发布历程

2015年商务部下达制定清洁流通领域标准《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

2017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42号公告:《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与运营服务规范》等17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已经商务部审核。《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位列其中。

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介绍

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单位:中清净业(北京)环境科技研究院、安徽爱瑞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展科技交流中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咨信(天津)企业管理咨信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李军、陈捷、艾和金、毕建伟、方国浩、宋建华、冯龙、徐彦和、冯地全、余军、郭润霞、马进、解淑敏 。

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清洁产品流通过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包装、标识、仓储和运输、采购、销售管理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将适用于清洁产品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及综合性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建筑物清洁、市政环境清洁、工业清洗与净化等服务领域的采购活动。

术语定义

清洁产品:提供清洁服务使用的物品,包括清洁剂、工具、设备和设施等。

清洁剂:用于清洁作业的化学或生物药剂产品。

清洁工具:清洁作业所用到的不带动力系统的用品。

清洁设备 :清洁作业所用到的带动力系统的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

清洁设施:为维护清洁环境而提供相对固定的装置或建(构)筑物。

清洁产品流通企业:清洁产品的经销企业、综合性企业及具备经销活动的产品研发机构、生产企业。

清洁商务师:从事于清洁产品流通领域,具备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售后服务及品牌管理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

标准意义

随着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影响,清洁服务领域已基本形成了通用性的市场运营体系。但是,清洁产品流通领域市场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现象比较突出,针对清洁产品流通领域尚无行业标准,规范缺失、空白等情况,标准作为规范和引导流通行业发展的技术规则、管理规则和行为规则,是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和保障。

《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的制定是清洁流通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依托标准,从企业管理、人才梯队、技术创新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引导,将全面提高清洁行业整体流通水平,缩短和国外的差距。

标准延伸

依据标准,为全国范围内清洁产品流通领域生产、经销企业和政府采购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参考和依据,依托标准延伸的系列举措,如产品备案制度、产品认证。

通过备案的产品可以免费进入《清洁产品推荐性政府采购目录》。其意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招投标体系,加快清洁产品采购数据平台建设,促进清洁产品流通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清洁产品推荐性政府采购目录》,可作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的基础依据。

人才建设

根据商务部颁发的《清洁产品流通管理规范》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清洁商务师培训考评工作的函》,针对清洁产品研发、生产、流通企业(机构)中参与企业(机构)产品的市场策划等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清洁产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企业商务人员学习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和改进专业技能,加强清洁产品的市场推广,完善和提高清洁产品的售后水平,为清洁服务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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