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成立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渤海大学通讯站,定义为直属于校团委的学生组织。建站之后,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学生,通讯站相继成立了团中央中国青年网渤海大学校通社、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大学生记者团渤海大学记者站。为了更好的发展校园新闻事业,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渤海大学通讯站于2015年11月正式更名为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其属性不变,依旧为直属于校团委的校级学生组织。
2015年12月27日,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获评“湖北日报十佳高校记者站”,主席周祥东获得“十佳大学生记者提名奖”。
2016年1月,在中国大学生在线大学黄页流量统计中,位列全国高校第46位,辽宁省属高校第一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简称大学生新闻中心),是在共青团渤海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从事新闻报道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以传播校园先进文化、培养优秀新闻人才为指导思想,以“用知识和情怀打造有温度的校园媒体”为工作理念,以“聚焦时代脉搏,传递青年声音”为宗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实行校团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大学生记者学习,及时报道校内新闻事件、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宣传报道学校和各学院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成果和经验;撰写各种新闻稿件,为外界新闻媒体传递学校的新闻信息。
第四条 为了保证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健康发展,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矩可守,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新闻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下设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渤海大学校园网络通讯站(网通站)、团中央中国青年网渤海大学校园通讯社(校通社)、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渤海大学记者站(记者站)、媒体运营部、采编策划部、视觉宣传部、综合行政部、创新发展部八个部门,由大学生新闻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和指导,并定期提供专业培训。
第六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设置顾问委员会以及常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为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咨询监督机构,由往年大学生新闻中心学生记者组成;常务委员会管理日常工作和维持大学生新闻中心的正常运行。中心常务委员会由中心主任、副主任、总编辑、副总编辑组成。大学生新闻中心委员会为大学生新闻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定期召开中心会议。
第七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主任、副主任、总编辑任期一般为一年。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全面工作,带领全体成员完成各项任务;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关系,检查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大学生新闻中心成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全体成员的素质;定期向新闻中心汇报工作。中心副主任负责处理大学生新闻中心日常的具体事务,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中心总编辑负责中心新闻采写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第八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下设网通站、校通社、记者站、媒体运营部、采编策划部、视觉宣传部、综合行政部、创新发展部八个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并视情况设立副部长两名。
(一)网通站:大学生新闻中心网通站全名为: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渤海大学校园网络通讯站。主要负责的工作有:
1.进行年度选题计划,负责完善选题内容
2.参与原创动漫视频、H5的创作;
3.参与中国大学生在线“两微”建设,(微博、微信等);
4.承办在线品牌活动、落地活动;
5.进行原创稿件撰写,投稿至中大在线
6.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校通社:大学生新闻中心校通社全名为“团中央中国青年网渤海大学校园通讯社”,主要负责的工作有:
1.进行原创稿件撰写,通过通讯站进行投稿和报道;
2.参与中国青年网“两微”建设,(微博、微信等);
3.参与校通社的所有全国性活动或以“中国青年网校园通讯社”的名义进行活动;
4.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记者站:大学生新闻中心记者站全名为“湖北日报中国大学生记者团渤海大学记者站”,主要负责的工作有:
1、遵守法律法规与宣传纪律,按照校园网络通讯员的有关要求开展采编和创作工作;
2、通讯员要经常加强业务能力,积极报道本校新闻,掌握动态,积极组稿,确保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完成稿件的采写;
3、积极在校内宣传青春网,配合青春网在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
4、经常与栏目主编联系,交流信息,配合开展工作。及时收集新闻线索,反应大学生群体、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5、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采编策划部:
1、负责大学生新闻中心报纸的内容搜集、采编和排版;
2、每两周策划一个与时事新闻契合的校园新闻选题,如遇到国家或社会上的热点新闻事件,可以适当增加选题;
3、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主题人物专访,专访对象为优秀个人或优秀集体组织;
4、安排“十佳大学生记者”等活动的审稿工作,可调配新闻中心内各部门成员进行协助编辑、审稿等;
5、定期组织成员培训,讲述采访技巧,增强新闻中心内凝聚力。
6、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媒体运营部:
1、主要负责我校大学生新闻中心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及管理,是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宣传终端;
2、在平时活动后,在第一时间更新各网络平台的动态,确保消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
3、在采访的大型活动中,与校通社、网通站和记者站组成特别采访小组,媒体宣传部负责平面影像的采集。
4、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视觉宣传部:
1、配合大学生新闻中心进行各种活动的宣传
2、负责每个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成立大会、“十佳大学生记者”颁奖等活动,宣传要有创意,尽量摆脱传统宣传模式。
3、定期策划用于大学生新闻中心对外宣传的宣传方案并有效落实,增强大学生新闻中心的知名度,扩大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影响力。
4、新闻中心工作牌、工作服、旗帜等的制作
5、日常活动的海报设计
6、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部:
1、主要负责整理和协调组织内外的事务、事宜;
2、在日常的组织生活中,负责活动场所的协调租借,摄影、摄像器材的租借;
3、收集整理网通站、校通社等宣传材料,并及时归档;
4、与各大学生组织建立对接平台,及时梳理工作计划,确保我校新闻平台的时效性和专业性。
5、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创新发展部:
1、负责中心活动的开展与执行、推广,例如素质拓展等
2、寻求企业合作,为新闻中心提供经济支持
3、策划、执行新闻中心1—2个品牌活动
4、通过与外界的沟通,参与相关涉及大学生的新闻活动
5、负责对中心的改革发展收集建议,提出建议
6、负责中心培训活动的组织
7、完成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 网通站、校通社、记者站受上级单位以及新闻中心双重领导。
第三章 成员
第十条 凡渤海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承认大学生新闻中心章程,愿意参加大学生新闻中心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严格遵守大学生新闻中心的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十一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新闻中心章程;
(二)自觉维护学校及大学生新闻中心声誉,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得以大学生新闻中心名义私自活动;
(三)积极参加大学生新闻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为大学生新闻中心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献计献策;
(五)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养。
第十二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大学生新闻中心内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章程参加大学生新闻中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享有对大学生新闻中心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享有优先参加大学生新闻中心组织的校内外各种采访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优先参加大学生新闻中心组织的培训、拓展、评选、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
(五)享有稿件优先在相关网站、杂志、报刊发表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申请加入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学生要经过面试以及笔试,经过大学生新闻中心招募多重选拔,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后报新闻中心批准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四章 纪 律
第十四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的纪律是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大学生新闻中心团结统一,完成大学生新闻中心工作任务的保障,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成员在工作中要服从大学生新闻中心整体工作安排,积极参加中心例会及各项活动,因病(事)假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大学生新闻中心主任或主管副主任请假,由综合行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及时向大学生新闻中心主任、副主任、总编辑负责人及各部负责人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 严禁使用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名义或大学生记者的身份进行违反学校宣传规定的采访活动。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形式包括检查工作档案、听取工作汇报、各成员之间进行民主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等。
第十九条 奖励
(一)根据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每学年评选出“大学生新闻中心骨干成员”;
(二)将根据大学生记者的表现,每学年评选出“优秀大学生记者”;
(三)根据作品质量,每学年评选出“好新闻”、“好版面”等奖项若干;
(四)大学生新闻中心成员参加学校或学院的工作考核,在“五四”评优和大学生知行测评中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处罚
(一)不服从组织领导,违反组织原则,团结协作精神较差,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或责令退出;
(二)因主观原因,屡次不能按时完成任者,视为自动退出,并收回采访证(记者证);
(三)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处分者,取消大学生记者资格,并收回采访证(记者证)。
第六章 采访证(记者证)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记者采访证(记者证)证明大学生记者的身份,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第二十二条 大学生记者凭证可在校内进行采访。
第二十三条 大学生记者不得凭证从事与采访无关的任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采访证(记者证)如有丢失,应立即向大学生新闻中心综合行政部报告,申请补发。
第二十五条 换届离开大学生新闻中心者,采访证(记者证)自行失效,由本人保存。
第七章 经 费
第二十六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提供和自筹经费组成。
第二十七条 大学生新闻中心经费只限中心内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所用及日常开支。
第二十八条 财务由专人管理,经费使用须经严格预算和大学生新闻中心主任审核。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系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基本原则,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补充。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所有。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邀请吴长青来校讲学
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5月26日,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邀请到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新媒体文学委员会秘书长、爱读文学网总编辑吴长青到渤海大学作了目为《网络文学原创生态对于青年文化的重塑》的报告。
吴长青从作者人数、生产量、网站企业量、从业人员、文本情况、文学批评、版权转化及保护等七个方面讲述了对于网络文学原创生态状况考察的相关问题,使同学们对于网络原创文学环境有了基本的了解。他针对网络原创文学中最庞大的一类——青春文学类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和讲解,列举了四个案例阐示了青春文学发展的现状及反思。他希望大家能够自觉地传播先进文化,自觉地成为新媒体时代下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和传承者。吴长青的精彩演讲博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讲座结束后,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林喦与吴长青老师就校园文学氛围建设方面进行了深入地交流,林喦十分感谢吴老师能够来到渤海大学为同学们讲授新媒体文学的相关问题,使渤海大学的同学们能够紧跟时代,感受先进文化和思想的力量。
此次讲座引发了渤大学子对于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思考,使同学们认识到先进文化的力量以及文化青年的情怀和责任,激励同学们充实自身,更加积极努力的传播先进文化,与新媒体紧密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吴长青,江苏射阳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二级作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新媒体文学委员会秘书长、爱读文学网总编辑、山东师范大学网络文学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三江学院客座教授。著有散文集《开往春天的地铁》、中短篇小说集《你不必来找我》、学术文集《重构非虚构》、报告文学集《破局》。
邀请央视导演来校讲学
2015年11月29日,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邀请了中国梦工坊、央视导演靳宝强莅临渤海大学开讲,此次讲座以“青春,你还好吗?——在最美的年龄遇见最好的自己”为主题,给处于迷茫沉寂中的学子一次启迪,给拥有温暖的学子一片赤诚,给怀有梦想的学子一份坚持。
在青春的岁月当中,我们怀疑、止步、沉寂、不安、胆怯。那么青春中的你,还好吗?
开讲时,靳宝强老师,他作为一个传媒人,而对于台下大多学习与传媒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他年轻帅气,更像是一媒体人哥哥。当他给学生分享自己的大学经历时:“我同样经历过大三迷茫,同样在跌宕中困惑苦恼。但我从未放弃过梦想,从未放弃过坚持。”他这样说到。
靳宝强老师还分享到;“我们不要以一名普普通通的本科生自居,更不能被这束缚住自己视野。与什么人同行,决定你能走多远。国际视野是一种自身软实力的修养”。
演讲中,靳宝强老师以视频形式向渤大学子们阐释了他眼中“坚持、梦想、投资”的定义。面对一群仍是懵懂的大一新生,靳老师说:“应该尝试着为自己投资,今天的舍不得很有可能就是未来难以用金钱弥补的缺失。每天询问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人生不需要速成,坚持很重要。”
在现场提问环节,靳老师热心真诚的与现场的同学们互动交流,面对大一新生的困惑,大二学生的迷茫,大三学子的苦闷。靳老师表示:“如果我们改变不了现状,如果我们短时间内不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那么我们就去接受它,去适应它。强迫自己热爱它。
以一个传媒人的身份在中国媒体视野中行走的八年中,靳宝强以中国梦工坊这个平台汇聚了太多青春的梦想,聆听了太多中国的声音。
最后晚会将结束的时候,尽管时间紧迫,但面对着渤海大学学生的诸多提问,靳老师还是耐心总结到:“即便是你们有一天走上世界的舞台,也请牢记自己永远在路上。”并非常热情的说,来年将会把渤海大学设立为中国传媒梦工坊的学员招聘地点之一!到时他们将会派遣团队过来招生,以此给更多迷茫中的二、三本乃是其他学子的一个圆梦的机会。
此次“青春,你还好吗?”的讲座在靳老师最后寄语下圆满落幕。该讲座不但给了渤大学子诸多启迪,更是能够成为引领着当代大学生冲破精神迷茫束缚、于最美的时光做最好的自己的借鉴。
校园“十佳记者”评选活动
2015年11月30日夜晚,渤海大学校园十佳大学生记者比赛决赛圆满落幕,为想要成为记者的学生们提供了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促进校园新闻文化的进一步繁荣。
本次十佳大学生记者比赛是由渤海大学学生发展与事务中心、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主办,由校团委新闻网络部、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联合承办的大型赛事,旨在寻找校园优秀记者,扩大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影响力。同时,也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
从11月17日到11月30日,14天的层层选拔,最后共有15位选手站上了决赛的舞台,他们用充满力量的声音报道事实,展现新一代大学生记者的风采。这个夜晚,他们是真正的主角。
在比赛过程中,选手们根据不同的场景中进行现场报道。他们深入现场,清晰而又全面地还原了事件,从容不迫、亲切自然,让广大师生感受到了记者的独特魅力。他们用真诚、认真的态度和记者特有的洞察力,征服了在场的评委老师和观众,充分展示了自身的新闻素养与能力,有利于号召更多的学生投入到校园媒体的活动中去。
此外,在比赛期间,渤海大学渤舞堂、尚武堂也为观众带来了精彩的演出,让赛场气氛更加热烈。更有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的人员带来的深情朗诵,他们歌颂了记者传递事实真相,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带给在场的观众以心灵的震撼。
一番角逐后,经过评委打分和观众投票,共有十位选手脱颖而出,成为2015年度渤海大学十佳大学生记者。他们用出色的表现为自己加冕,成为新一代校园记者的榜样。在此,我们也期待他们更加优秀的表现。
虽然,渤海大学十佳大学生记者比赛已经圆满落幕,但它带来的影响却不会消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更多的学生投身于校园媒体活动中,为校园新闻媒体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教育部中大在线发展中心肯定中心调研活动
日前,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发展中心向校团委发来表扬信,对校团委支持大学生新闻中心走访调研高校校园媒体发展现状并撰写调研报告给予表扬。
信中肯定了校团委大学生新闻中心撰写的调研报告《全媒体背景下校园媒体发展研究及现状反思——以北京的几所高校调查为例》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给当下高校校园媒体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是由教育部主办并推动,全国高校“共创、共建、共管、共用、共享”的公益性、综合性教育部中国大学生门户网站。
文章入选团中央主编文集
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6月17日,2015年“镜头中的三下乡”表彰大会暨首届高校全媒体论坛在北京落下帷幕。会议由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主办,渤海大学团委和中青网校通社渤大记者站的师生参加了表彰大会及论坛。
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获得中国青年网校园通讯社渤海大学通讯站牌匾。中心成员刘金换采写的《那里的孩子,眼睛特别亮》入选了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和中青网联合主编的《三下乡情暖根与土》文集。
中国青年网于1999年5月4日正式开通,是共青团中央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担负共青团中央官方网站的职能,具有权威性、思想性、娱乐性、时尚性和服务性,是国内最大的青年主流网站。
获评“湖北日报十佳高校记者站”
日前,“湖北日报十佳高校记者站”评选结果揭晓,渤海大学获此殊荣,周祥东同学获得“十佳大学生记者提名奖”。12月29日下午,“追梦——第三届湖北日报十佳大学生记者颁奖典礼暨文艺演出”在楚天传媒大厦楚天会堂举行,此次颁奖典礼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举办,中国记协原国内部主任、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副会长孙兆华,《传媒》杂志社主编杨驰原,新华社湖北分社社长梁相斌、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邵明义、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张鸿声、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社长、董事长邹贤启出席了此次颁奖典礼。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宋铮和郑传宝同学在颁奖典礼上表演了精彩的相声《救与不救》。
渤海大学大学生新闻中心是隶属于校团委的学生组织,目前拥有成员60多名,本学期已经成功申请到了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青年网等多家国内媒体的驻校记者站。
第一届(2015.09——2016.09)
主任:周祥东
副主任:吴博涵、钱亚琴、姚天龙
部门部长:王晓宇(综合行政部)尹 山(媒体运营部)李长贺(采编策划部)陈 帅(网通站)代晓莹(记者站)刘金换(校通社)
第二届(2016.09——2017.09)
主任:王晓宇
副主任:杨美玲、李长贺、刘金换、王心洁
松山校区部长:王心洁(采编策划部)栾美琦(综合行政部)李国新(媒体运营部)闫楷文(视觉宣传部)那 兵(创新发展部)刘金凤(校通社)张溪桐(记者站)李明昊(网通站)
滨海校区部长:代传奎(综合行政部)林樱珊(采编策划部)崔相灏(创新发展部)孟宛婷(记者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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