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决定报送

更新时间:2022-10-15 12:49:05 阅读: 评论:0

正文

报送的对象

(1)主送被审计单位。这是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的交待,也便于被审计单位据以对审计决定作出执行还是上诉的选择,一般是先发至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再由其转发被审计单位,同时索要送达回执。

(2)报送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以便其据以对审计决定负责审核、监督的责任。

(3)抄送同级财政、税务机关、有关银行和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便其据以履行对被审计单位违纪上交款项的监交入库和指导善后改进的责任。

(4)对重大审计事项,可酌情报送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和有关经济综合监督部门,以便其及时掌握情况。以供进行宏观控制和决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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