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物价国条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保障化肥生产供应
●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
●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
●健全价格监管法规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能源保障 各地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通知》要求,煤炭主产区政府要组织好煤炭生产,尤其是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生产,不得干预煤炭外运。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煤炭行业要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石油企业要增加柴油产量,保障市场需求。各地区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社会保障 学校保持食堂价格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对各级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蔬菜生产 城市扩大速生蔬菜生产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南方省区和有关蔬菜主产区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政府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加强冬季粮油生产田间管理。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蔬菜运输 鲜菜运输车免通行费
《通知》要求,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市场干预 重点打击恶意囤积
《通知》要求,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粮油保障 保持储备油投放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城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铁路部门要做好新疆棉花调运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2-10-15 08:05: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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