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运力,加强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综合调控,确保平稳运行。
三、
劳动节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劳动节适逢春夏相交、气候宜人,很多民众都希望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外出旅游、探亲、休闲。为了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作出这样的调整,充分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了社情民意,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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