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

更新时间:2022-10-14 06:55:15 阅读: 评论:0

活动介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没有英烈前赴后继的牺牲奉献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将整合有关媒体渠道,以退役事务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其他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为辅助传播,将线上宣传教育活动与线下祭扫瞻仰活动有机结合,以清明节、第六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安葬为重要时间节点,从3月中旬至5月初“五四运动”100周年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短片展播、网络直播、英烈精神在身边主题征文、为烈士寻亲、网上祭扫、寻访陵园等活动。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

活动筹备

2019年3月20日上午,专家学者研讨“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教育活动。

2019年3月25日,退役事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政治工作部、中央国防动员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安排

为在全国形成全面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局面,各地、各单位要在上述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工作,切实增强工作效果:

(一)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着眼参与和互动,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褒扬纪念活动;要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英烈事迹展览、英烈精神传承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等红色阵地参观瞻仰、缅怀祭扫;要广泛开展走近英烈亲属、走进英烈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倾听英烈亲属对英烈精神传承故事,关心关爱其生活;要将退役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网上平台作为各地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重要途径,积极参与各部门依托该平台开展的各项褒扬纪念活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高效传播英烈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要重点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的重大纪念活动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著名英烈事迹,深入挖掘英烈家书、家训、英烈守墓人、讲解员以及英烈精神守望者、传承人等资料和事迹,推出一批富有感染力和学习价值的典型;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文活动,组织撰写传承英烈精神的理论文章,在当地群众广为接受的地方媒体开设有关栏目,并积极向宣传教育活动网上专题投稿;要在清明期间认真组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队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参加褒扬纪念活动,了解英烈事迹和革命传统,激发他们学习英烈、崇尚英烈、传承精神的热情;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展现烈士纪念设施的良好风貌;要加强舆情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在本地区、本单位网站或相关网站开设专栏或在醒目位置加入退役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的链接,形成集群化宣传教育效果。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各地、各单位,特别是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广泛宣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布文明祭扫通告,引导群众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要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关注退役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祭扫,规范祭扫仪式和流程,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此外,各地可结合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另行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传承烈士精神、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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