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现为香港大学比较文学及社会学的四年级学生,是一名激进的“港独”分子。他经常穿印有港英旗帜的T恤,以表示对港英时期的“怀念”。他负责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时,《学苑》2014年2月号以“香港民族命运自决”为题发表文章,抛出“香港应公投变成独立政治实体”,甚至杜撰出所谓的“香港民族论”。
香港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中,香港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后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监禁。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对此作出判决,其中周永康即时监禁7个月。
周永康被捕
2017年11月7日,周永康上诉获批准。
2014年12月12日,据凤凰网援引香港电台报道,警方在傍晚开始加快在金钟占领区的拘捕行动,晚上九时许,最后一批静坐人士逐一被警员带走,包括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工党立法会议员李卓人等,被捕人士被带上旅游巴士准备送往警署。
2016年7月21日,前“学民思潮”召集人、现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3人,因涉2015年“占中”前夕煽动及率众冲进政府总部广场,分获“参与非法集会”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罪。
判决入刑
曾组织和参与“非法”占中的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三人因2014年9月26日非法冲击政府总部广场,于2016年7月21日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犯“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和“参与非法集会罪”,并于2016年8月15日分别被判以80小时、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监禁缓刑。香港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后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监禁。2017年8月17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对此作出判决,裁定黄之锋即时监禁6个月、罗冠聪即时监禁8个月、周永康即时监禁7个月。
上诉获准
2017年11月7日,香港终审法庭批准2014年非法“占中”的头目周永康等3人就“冲击政总”案上诉。上诉许可,只适合用于对三人的判刑,而非寻求推翻有罪判决。终院首席法官同意此案存在可争议的法律观点,因此批准上诉。终审法院星期二发出上诉许可后,批准周永康也取保候审。候审期间不得离开香港。终院将于2018年1月16日开审。
上诉成功
2018年2月6日,周永康就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被改判监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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