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程序,六项具体程序

更新时间:2022-10-11 10:29:17 阅读: 评论:0

简介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中组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制度化“考”官新模式即将启动。

科学用人

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有关权威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但也应当看到,目前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经常性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考核对干部的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明显,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完善考核

“强调建立严格的推荐提名程序,是改进任职考察的一个亮点”,孙柏瑛指出,中央明确要求,坚持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掌握了解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把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其目的就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的滋生。

在已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考核内容也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将不断增强。

考核过程

扩大考核民主是推动干部实践“以人为本”的重要抓手。有关权威专家表示,中央强调扩大考核民主和增加透明度,就是要通过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倒逼”干部干大事、干实事、干群众满意的事。

落在实处

考核结果的利用,将直接关系到考核的效果。竹立家认为,只有将考核的结果和官员的奖与罚、贬与升密切联系起来,才能够让干部们对考核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考核的目的落到实处。

新考核办法要求,对干部考核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干部考察程序

本文发布于:2022-10-11 10:29: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78/25090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