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玥,汕头市龙湖区希望学校学生

更新时间:2022-10-11 04:52:19 阅读: 评论:0

人物经历

2000年7月21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金宝乡和兴榨村。毕业于汕头市龙湖区希望学校。

何玥因捐献器官被称为“最美女孩”,她死前的这个愿望被称为“最美遗愿”。

个人生活

2012年4月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住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9月初病情突然复发二次入院,肿瘤已扩散至脑部组织。11月17日凌晨零点10分,何玥脑死亡。

人物事件

2012年11月17日凌晨4点,父亲根据她的遗愿将她的两个肾和一个肝捐给了三位患重病的患者。她的两个肾被送到解放军第181医院捐给了两名患者,其中一名是身患尿毒症的18岁藏族小伙索朗旺青。而她的肝捐给了一位肝病患者。何玥因捐献器官被称为“最美女孩”,她死前的这个愿望被称为“最美遗愿”。

获得荣誉

时间名称
桂林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道德模范
中央电视台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2中华儿女年度人物
2013年2013年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2013年9月26日第四届

人物评价

组织评价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少工委:“何玥同学是党哺育成长起来的新时期优秀少先队员的杰出代表。她的先进事迹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示范引导作用,为广大青少年树立了可亲、可敬的榜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党建网:小何玥生命的终结,正是另一场生命传递的开始,这场人与人之间的传递,并没有因形式的特殊而失去生命的价值。她以这样的选择昭示我们:生命的质量,取决于自己的选择,即使是死亡来临,逝去的生命也可以依然精彩。

中国红十字会给何先航的荣誉证书:“何玥同学,自愿在逝世后捐献器官,恩泽患者,造福社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尊敬和赞扬。”

《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颁奖典礼颁奖辞: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开。你捐出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你来过,你不曾离开,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潘医生:“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女孩,会有这种勇气和奉献精神,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

后世纪念

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少工委、共青团桂林市委、市少工委号召广大青少年向何玥同学学习。全广西广大青少年要向何玥同学学习,学习她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学习她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学习她勤俭节约、自强不息。各级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广泛开展向何玥同学学习活动,把学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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